高阳郡 (东汉)
建置沿革
汉桓帝时置,治所在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东旧城),属冀州刺史部。[1]
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马珪为高阳王,改高阳郡为高阳国,治所在博陆县(今蠡县南),领博陆、高阳、北新城、蠡吾四县[1]。永嘉之乱后,国除为高阳郡。
十六国时期,高阳郡先后为后赵(314年-350年)、前燕(350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后燕(384年-396年)所有。[2]
北魏道武帝皇始二年(397年),分冀州置安州,高阳郡改属安州。天兴三年(400年),改安州为定州。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冀州置瀛州,高阳郡改属瀛州。高阳郡领九县:高阳、博野、蠡吾、易、扶舆、新城、乐乡、永宁、清苑[3]。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雄县、任丘、高阳、蠡县、清苑、保定、安新等市县及满城、徐水、容城等县的大部分地。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扶舆、新城、清苑、乐乡四县并入永宁县,蠡吾县并入博野县,易县并入河间郡鄚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高阳郡,高阳、博野、永宁三县直属瀛州。[4]
人口
行政长官
高阳太守(-265年)
高阳相(265年-289年)
高阳内史(289年-314年)
高阳太守(314年-386年)
高阳内史(386年-396年)
高阳太守(396年-494年)
高阳内史(494年-550年)
高阳太守(550年-577年)
高阳郡守(577年-583年)
- 薛裒,河东汾阴人。[16]
国主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 1.0 1.1 1.2 《晋书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3.0 3.1 《魏书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 ^ 《隋书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 ^ 《三国志 卷二十四 魏书二十四 韩崔高孙王传第二十四》裴注引《楚国先贤传》
- ^ 《晋书 卷三十四 列传第四》
- ^ 《资治通鉴 卷八十七 晋纪九》
- ^ 《资治通鉴 卷八十九 晋纪十一》
- ^ 《魏书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 ^ 《魏书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 ^ 《魏书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 ^ 《魏书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 ^ 《北齐书 卷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一》
- ^ 《北齐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七》
- ^ 《北齐书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五》
- ^ 《周书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七》
- ^ 《资治通鉴 卷一百六 晋纪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