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附近
登录
设置
资助维基百科
关于维基百科
免责声明
搜索
都市发展局
負責掌理都市計畫、都市規劃、都市更新、建築管理相關業務的主管機關。
语言
监视
都市发展局
是根据
中华民国
(
台湾
)
城市规划法
第四条规定,由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设立,负责掌理
城市规划
、
都市规划
、
都市更新
、
建筑管理
相关业务的主管机关。
在
中央政府
,相关业务由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城乡发展分署
掌理。
在
地方政府
,由各该地方政府设立的专责机关,通常是地方政府一级机关的层级,根据
地方制度法
的规定,在直辖市政府称为“局”;在县市政府称为“处”,但名称不一定称之为“都市发展局”,例如新北市政府称之为“城乡发展局”。
台北市政府
都市发展局
新北市政府
城乡发展局
桃园市政府
都市发展局
台中市政府
都市发展局
台南市政府
都市发展局
高雄市政府
都市发展局
基隆市政府
都市发展处
嘉义市政府
都市发展处
这是一个
消歧义
页,罗列了有相同或相近的标题,但内容不同的条目。
如果您是通过某条目的
内部链接
而转到本页,希望您能协助修正该处的内部链接,将它指向正确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