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是澳门政权移交后才出现的名词,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指所有司长,以及属于部门首长的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海关主要负责人。任免职务由行政长官建议,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1]。
现任主要官员(由2024年12月20日至2029年12月19日)
司局级名称 | 职称 | 首长 | 前任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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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务司 | 司长 | 张永春 | (连任) |
经济财政司 | 戴建业 |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局长 | |
保安司 | 黄少泽 | (连任) | |
社会文化司 | 柯岚 |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 |
运输工务司 | 谭伟文 | 环境保护局局长 | |
廉政公署 | 廉政专员 | 欧阳湘 | 廉政公署助理专员 |
审计署 | 审计长 | 欧阳瑜 | 社会文化司司长 |
警察总局 | 局长 | 梁文昌 | (连任) |
海关 | 关长 | 何浩翰 | 博彩监察协调局局长 |
就职宣誓
根据第4/1999号法律《就职宣誓法》规定,主要官员须于就职时以公开及亲身方式宣誓,且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附件所列的相关誓词。宣誓时间由行政长官订定。宣誓之主持及监誓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主要官员誓词如下:
“ | 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职务),必当拥护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竭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 宣誓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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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