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 (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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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是中国古代官名(常与“大监”混淆,但两者为不同意思),[1][2]最早出现于北魏,为女官称号。唐代时为外朝官职大监的别称。宋代为高级女官职称,辽代是政府高级职位的名称。至明朝时,由于太监职位常由宦官担任,于是“太监”变成了高级宦官的称谓,到清朝时,宦官统称为太监,成了宦官统称。1912年清朝覆灭后太监才开始消失。
历史
太监一名始见于北魏,孝文帝置女官管理内事,其中有“大监”一职,在作司之下,女侍中之上[3],而古人常把“大”与“太”混用,故“大监”可能即为太监,如北齐时,宫女出身的穆黄花(字舍利)为北齐后主高纬临幸后被称为“舍利太监”[4]。
唐代外朝官职中有大监,也作太监。
“太监”作为正式官名的记载始见于宋代,孙逢吉《职官分纪》载,宋太宗在内廷置内官(女官),有尚宫及太监,同负责内省事务,又改内省为尚书内省,尚书、太监并号尚书。这里的太监为高级女官职称,亦作大监[5]。亦有其他官署设有太监官职。
辽代时,太监为南面官中太府监、少府监、秘书监、将作监、都水监等官署的主官,下有少监、监丞。
元代时,太监为艺文监、典用监、典医监、典牧监、甄用监、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秘书监等官署皆设有太监官职,位次于各监的卿或太卿。
明代宫中设二十四衙门,内设十二监、四司、八局,各专设掌印太监一人提领。及其他机构主官,其中十二监中的内官监、御用监、四司、八局、内府供用库、提督东厂等,各设掌印太监一人。部分机构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还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提督京营除掌印太监外还有坐营太监。由于这些太监常由宦官出任,于是后来“太监”变成了高级宦官的称谓。但明代并无规定太监职位必须由宦官出任。
清朝时,宦官统称为太监,太监一词才完全与宦官同义。
1912年宣统退位后,便停止新招太监入宫,但直到1924年冯玉祥北京政变,驱逐逊清小朝廷后,所有太监才返乡,据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满洲国内部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太监,但随着日本投降和苏联入侵满洲,太监从此彻底从中国官场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