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從宮古島到首里上繳年貢的船隊於歸途時,在台灣東南部高士佛社、牡丹社、竹社之交界處遇害的事件。船上69人當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灣排灣族原住民殺害,僅12人生還回國。事件引起日本藉故出兵攻打清朝臺灣府以南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宮古島民被殺之後,死者之無頭遺體合葬在雙溪口,頭顱於排灣族部落中擺祀,被日方取走由鹿兒島縣交給琉球王府葬於那霸,形成身首隔海異地分葬的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