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发生于公元1871年,是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末期,从宫古岛到首里上缴年贡的船队于归途时,在台湾东南部高士佛社、牡丹社、竹社之交界处遇害的事件。船上69人当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湾排湾族原住民杀害,仅12人生还回国。事件引起日本借故出兵攻打清朝台湾府以南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与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宫古岛民被杀之后,死者之无头遗体合葬在双溪口,头颅于排湾族部落中摆祀,被日方取走由鹿儿岛县交给琉球王府葬于那霸,形成身首隔海异地分葬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