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鮮之
鄭鮮之(364年—427年4月26日)[1],東晉、南朝宋文學家、思想家。字道子,一作道之。滎陽郡開封縣(今河南省開封市西南)人。宋文帝時尚書右僕射。
生平
鄭鮮之家世官宦,先祖為東漢名儒鄭眾。年輕時絕交遊,閉門讀書。初為桓偉輔國將軍主簿,入朝廷為御史中丞。性情剛直不阿,不附權貴。外甥劉毅身為亞相,處事不當,而使侍御史彈奏免官。鄭鮮之與劉裕友善,劉裕、劉毅爭權時,鄭鮮之盡心劉裕,任太尉諮議。劉毅喜歡樗蒲,和劉裕賭局,劉裕獲勝。鄭鮮之大喜,赤腳繞床大叫,聲聲相續。劉毅不高興:「鄭君這是幹什麼。」於是對待鄭鮮之沒有甥舅之禮,時人稱鄭鮮之「格佞」。
義熙十二年(416年),隨從劉裕北伐,鄭鮮之任右長史。劉裕即帝位為宋武帝,鄭鮮之任太常,都官尚書。因從征有功,封龍陽縣五等子。
宋少帝景平年間,徐羨之、傅亮當權,出任豫章郡太守。鄭鮮之為人通率,在皇帝之側說話不遮隱,時人很害怕他。好交遊,有時不知所往,隨駕車的開到哪裏就到哪裏。宋文帝元嘉三年(426年),王弘入為相,舉鄭鮮之為尚書右僕射。元嘉四年(427年)鄭鮮之卒。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
著作
著有文集,已佚。《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存其文九篇。《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存其詩一首。
鄭鮮之善議論。崇善佛學,曾著《神不滅論》,吸收慧遠「形盡神不滅」的佛學思想,攻擊「形神同滅」的神滅論,認為「形神混會」而「粗妙分源」。神明為萬物之本,高於太極,永恆存在。「神為生本,其源至妙,豈得與七尺同枯,戶牖俱盡者哉?」反對桓譚薪火之喻,以為「薪雖所以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為用耳」。篤信儒家名教,提出「忠不能救主,孝不顧其親,是家國之罪人」。反對官吏因父母病去職處以禁錮三年的新制。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 《宋書·文帝紀》:〔三月〕戊子,尚書右僕射鄭鮮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