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光抃
趙光抃(1595年—1643年),字彥清,號石谷,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人。
趙光抃 | |
---|---|
大明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關薊通津等處軍務經略御虜 | |
籍貫 | 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
字號 | 字彥清,號石谷 |
出生 | 萬曆乙未年十一月初三日寅時 |
逝世 | 崇禎癸未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午時 |
配偶 | 蔡氏、彭氏;側室閔氏、張氏、叢氏、胡氏 |
親屬 | (子)趙是夫、趙印夫、趙廉夫、趙立夫、趙寬夫、趙敦夫 |
出身 | |
| |
著作 | |
《木筆齋詩文二集》 |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江西鄉試舉人,五年(1625年)聯捷乙丑科進士,鄉人曹欽程父事魏忠賢,驟得太僕少卿。光抃語之曰:「富貴一時,名節千古,君不可不審。」欽程惡之,即日出光抃父贊化為南寧知府。南寧惡地,贊化侘傺而死。光抃奔喪歸。
崇禎初,服闋,除工部都水主事,榷清江關,又丁祖母李宜人喪歸。崇禎十年服闋,起升兵部職方員外郎,進職方郎中。光抃喜談兵,才氣雄豪,出語無忌,兵部尚書楊嗣昌奇服之,曰:「吾不及光抃。」屢疏薦之。十年秋,升太僕寺少卿,遣閱薊、遼戎務,盡得邊塞形勢,戰守機宜,列十二事以獻。明年冬,清兵入密雲,總督吳阿衡敗歿,廷議增設巡撫一人,駐密雲,遂擢光抃右僉都御史任之。至即發監視中官鄧希詔奸謀。帝召希詔還,而令分守中官孫茂霖覈實。茂霖為希詔解,光抃反得罪,遣戍廣東。後希詔卒誅。
崇禎十五年(1642年),兵事益棘,宜興周延儒再柄國,有言薦光抃者,周以其年家子也,特起之戍中,微示意曰:以四萬金進,可得永督。光抃家素來富饒,聞命,持數萬金入都為軍資。既至,帝召見德政殿。奏對稱旨,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州、永平、山海、通州、天津諸鎮軍務。時清軍已克薊州,分兵四出,命光抃兼督諸路援軍。諸援軍觀望,河間迤南皆失守。光抃不敢救,只領兵尾隨清軍而南。又聞塞上警,又驅而向北。廷臣交章劾光抃,謂列城被攻不救,退回高陽,坐視淪覆。明年復論光抃及范志完。四月,清兵北旋,光抃、唐通、白廣恩等八鎮兵邀於螺山,命放大將軍砲,無敢應者,光抃下馬自執炬放之,敵相顧指曰:好漢!好漢!終不敵敗走。帝聞,大怒。清軍退兵後,京城解嚴,遂與范志完並獲罪免職。帝召見雷縯祚,縯祚詆志完,而稱贊光抃。帝曰:「志完、光抃逗遛河間,獨罪志完,渠服其心乎?」遂並逮光抃。光抃嘗薦廣恩,廣恩抗不赴召,帝以是益惡光抃,卒與志完同日斬西市,人咸以為冤。有《木筆齋集》[1][2][3] [4]。
福王時,太僕少卿萬元吉言光抃受事破軍之餘,身先被創,與誤國志完駢首西市,迄今文武貴賤咸為抱寃。給事中熊維典亦以為言,乃復其官。
家族
父趙贊化,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官工部郎中、南寧知府。
參考文獻
- 《明史》列傳二百五十九卷
- ^ 《江西通志》
- ^ 《九江府志》
- ^ 《德化縣誌》
- ^ 《明故總督關薊通津等處軍務經略御虜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通議大夫石谷趙公墓誌銘》:公諱光抃,字彥清,慕石谷洞之奇幽,故別號石谷。其先系分自宋之南渡,徙居建昌縣雲居山北麓。國初,應民募來江州,卜仙居之塱山下居焉。躬耕力積,數傳而族日蕃,至八世應聘公,始以文學顯。應聘公生虞部公贊化,即石谷父也。虞部公登萬曆癸丑進士,出守六安、太倉,皆以廉治稱;比官北虞部,石谷以乙丑成進士矣。
欽命總督江楚應皖等處剿寇事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通議大夫眷年弟袁繼咸頓首拜撰
賜進士出身大理寺右寺丞前兵科都給事中眷小弟黃雲師頓首書丹
弘光元年春王正月十月一日乙未穀旦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