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抃
赵光抃(1595年—1643年),字彦清,号石谷,江西九江府德化县人。
赵光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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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关蓟通津等处军务经略御虏 | |
籍贯 | 江西九江府德化县 |
字号 | 字彦清,号石谷 |
出生 | 万历乙未年十一月初三日寅时 |
逝世 | 崇祯癸未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午时 |
配偶 | 蔡氏、彭氏;侧室闵氏、张氏、丛氏、胡氏 |
亲属 | (子)赵是夫、赵印夫、赵廉夫、赵立夫、赵宽夫、赵敦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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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木笔斋诗文二集》 |
生平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举人,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乡人曹钦程父事魏忠贤,骤得太仆少卿。光抃语之曰:“富贵一时,名节千古,君不可不审。”钦程恶之,即日出光抃父赞化为南宁知府。南宁恶地,赞化侘傺而死。光抃奔丧归。
崇祯初,服阕,除工部都水主事,榷清江关,又丁祖母李宜人丧归。崇祯十年服阕,起升兵部职方员外郎,进职方郎中。光抃喜谈兵,才气雄豪,出语无忌,兵部尚书杨嗣昌奇服之,曰:“吾不及光抃。”屡疏荐之。十年秋,升太仆寺少卿,遣阅蓟、辽戎务,尽得边塞形势,战守机宜,列十二事以献。明年冬,清兵入密云,总督吴阿衡败殁,廷议增设巡抚一人,驻密云,遂擢光抃右佥都御史任之。至即发监视中官邓希诏奸谋。帝召希诏还,而令分守中官孙茂霖核实。茂霖为希诏解,光抃反得罪,遣戍广东。后希诏卒诛。
崇祯十五年(1642年),兵事益棘,宜兴周延儒再柄国,有言荐光抃者,周以其年家子也,特起之戍中,微示意曰:以四万金进,可得永督。光抃家素来富饶,闻命,持数万金入都为军资。既至,帝召见德政殿。奏对称旨,拜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州、永平、山海、通州、天津诸镇军务。时清军已克蓟州,分兵四出,命光抃兼督诸路援军。诸援军观望,河间迤南皆失守。光抃不敢救,只领兵尾随清军而南。又闻塞上警,又驱而向北。廷臣交章劾光抃,谓列城被攻不救,退回高阳,坐视沦覆。明年复论光抃及范志完。四月,清兵北旋,光抃、唐通、白广恩等八镇兵邀于螺山,命放大将军炮,无敢应者,光抃下马自执炬放之,敌相顾指曰:好汉!好汉!终不敌败走。帝闻,大怒。清军退兵后,京城解严,遂与范志完并获罪免职。帝召见雷𬙂祚,𬙂祚诋志完,而称赞光抃。帝曰:“志完、光抃逗遛河间,独罪志完,渠服其心乎?”遂并逮光抃。光抃尝荐广恩,广恩抗不赴召,帝以是益恶光抃,卒与志完同日斩西市,人咸以为冤。有《木笔斋集》[1][2][3] [4]。
福王时,太仆少卿万元吉言光抃受事破军之馀,身先被创,与误国志完骈首西市,迄今文武贵贱咸为抱冤。给事中熊维典亦以为言,乃复其官。
家族
父赵赞化,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官工部郎中、南宁知府。
参考文献
- 《明史》列传二百五十九卷
- ^ 《江西通志》
- ^ 《九江府志》
- ^ 《德化县志》
- ^ 《明故总督关蓟通津等处军务经略御虏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通议大夫石谷赵公墓志铭》:公讳光抃,字彦清,慕石谷洞之奇幽,故别号石谷。其先系分自宋之南渡,徙居建昌县云居山北麓。国初,应民募来江州,卜仙居之塱山下居焉。躬耕力积,数传而族日蕃,至八世应聘公,始以文学显。应聘公生虞部公赞化,即石谷父也。虞部公登万历癸丑进士,出守六安、太仓,皆以廉治称;比官北虞部,石谷以乙丑成进士矣。
钦命总督江楚应皖等处剿寇事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通议大夫眷年弟袁继咸顿首拜撰
赐进士出身大理寺右寺丞前兵科都给事中眷小弟黄云师顿首书丹
弘光元年春王正月十月一日乙未谷旦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