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勳(1641年—1714年),字蘇公,號眉山,自稱九松主人撫順人,屬漢軍鑲黃旗中國清朝官員。清初重臣范文程三子,范承謨之弟。

范承勳在昆明圓通寺題寫的「衲霞屏」題刻

歷官御史郎中等職。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舉廉吏,擢內閣學士。累遷廣西巡撫、康熙二十五年雲貴總督江南江西總督。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兵部尚書,後加太子太保

其子范時繹官至都統、戶部尚書、工部尚書。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傅拉塔
兩江總督
康熙三十三年六月丙辰-康熙三十七年十月甲寅
(1694年8月10日-1698年11月15日)
繼任:
張鵬翮
前任:
杜臻
兵部漢尚書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康熙四十三年四月乙亥
(1699年12月25日-1704年5月9日)
繼任:
屠粹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