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謨
范承謨(1624年—1676年10月22日),字覲公,一字螺山,奉天人,隸漢軍鑲黃旗,清朝開國重臣范文程之子。進士出身,曾任浙江巡撫、福建總督。三藩之亂期間,被耿精忠囚禁兩年之久,最終被其絞殺。朝廷追贈兵部尚書、太子少保,謚忠貞。
范承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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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福建總督 | |
籍貫 | 奉天府 |
族裔 | 漢軍 |
旗籍 | 漢軍鑲黃旗 |
字號 | 覲公 |
諡號 | 忠貞 |
出生 | 明天啟四年(1624年) 奉天 |
逝世 | 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 福建省福州 |
親屬 | (父)范文程 (弟)范承勋 (子)范時崇 (侄)范时绎 (孫)范宜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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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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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
范承謨為大學士范文程次子,雖年僅十七即選充侍衛,仍赴科考,并於順治九年(1652年)考中壬辰科二甲二十三名進士,選庶吉士,授内弘文院編修。累遷秘書院學士,且為康熙帝少時帝師。
浙江巡撫
康熙七年(1668年),授浙江巡撫。當時清兵入關內未久,民眾流亡,生產尚未完全恢復,浙東寧波、金華等六府一帶荒地尤多。總督趙廷臣請求免除賦額,聖祖命承謨實地勘察。承謨經過遍行各府,請求免除荒田及水沖田地的賦稅共計三十一萬五千五百多畝。杭州、嘉興、湖州、紹興四府因水災導致饑荒,承謨拿出布政使庫銀八萬,購買湖廣米糧賑濟災民,最貧困者按老弱例供給,救民甚多。他還上疏請求「漕米改折,石銀一兩。明年麥熟,補徵白糧,以三年帶徵。災重者如例蠲免」并得到朝廷許可。康熙十年(1671年),因疾請求解職,被召還。總督劉兆麒、提督塞白理上疏提到,浙江民眾請留承謨一百五十餘牒,給事中姜希轍、柯聳,御史何元英等上奏對其褒揚有嘉[1]。結果圣祖命承謨繼續留任。康熙十一年(1672年),承謨又奏稱湖州、嘉興兩府白糧加耗,多寡不一,請求每石以加四斗五升為限,又奏免除溫州、台州二衛康熙九年以前的逋賦以及石門、平陽未交足之輕繼月糧,皆交戶部討論施行。
福建總督
康熙十一年十月,承謨被提拔為福建總督,請辭未獲許可,請求上京入覲。次年七月,至京師,面見聖祖。承謨病體尚未痊愈,圣祖命御醫為其診治,并賜藥物。待病情稍有好轉,即赴福建就任。圣祖賜其冠服、鞍馬。福建總督駐所原在漳州,此時由于即將撤籓,故移駐福州。吳三桂起兵反清後,承謨察覺耿精忠也有異志。當時朝廷正討論裁兵,承謨上疏請求緩行,又準備徵調防禦。其事未行,耿精忠也已叛變,聲稱有海盜出現,約請承謨商議。巡撫劉秉政依附耿精忠,催促同行。承謨知道事情有變,侍從建議帶兵跟隨護衛,承謨說:「眾寡不敵,備無益也。」,就此前往會見。精忠露刃相脅,承謨挺身前,罵不絕口。承謨被耿精忠囚禁,八日不得飯食而未死[2]精忠派遣劉秉政前來說降,承謨奮足將其踢倒,賊人死期不遠,我先奪其魂魄![3]承謨被關押兩年,每日頭戴聖祖所賜冠帽,身著辭別其母時所穿衣物,每遇朔望日,即懸掛《時憲書》一帙,向北而拜。其居室狹窄,號曰「蒙谷」。期間他還寫作詩文,用木炭書於墻壁之上。
死難
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兵攻克仙霞關,耿精忠準備投降,找尋托詞以求免死,怕承謨暴露其反叛內情,九月十六日(1676年10月22日)午夜,精忠派人逼承謨就縊。承謨之幕客嵇永仁、王龍光、沈天成,從弟范承譜,以及下屬官隸、兵卒,同死者共五十三人。叛軍焚燒承謨屍身,棄於荒野。有泰寧騎兵許鼎深夜將遺骸隱藏。康熙十六年(1677年),喪還京師,聖祖至感悲慟,派遣內大臣侍衛出迎,并追贈其兵部尚書、太子少保,謚忠貞,賜其家眷御書碑文。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耿精忠被處決,承謨子范時崇分割其肉祭墓。福建民眾請求建祠祭祀,以御書「忠貞炳日」扁懸掛門楣之上。其墓至今尚存,在北京市懷柔區城东北11公里,怀北镇怀北庄村北。[4]
著作
承謨工書法、詩文。所作畫壁集,聖祖親自作序。有《范忠贞公文集》行世。
家庭
注釋
參考資料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