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納達簽證政策
外國公民入境 格林納達前必須從格林納達使領館處取得簽證,某些情形下簽證亦可從英國使領館處取得。而享有豁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資格的國家的公民則無需申請簽證,即可前往格林納達。乘坐郵輪的遊客無論國際,均可在格林納達免簽證停留最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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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簽證
- 自由進出停留[1]
- 6個月
持有 英國護照或出生證明的人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格林納達,最長停留時間為6個月,[2][3]此項適用於所有類別的英國護照。但是,使用其出生證明的英國國民(不包括英國海外領土的蒙特塞拉特公民)只能停留3個月。
- 3個月
以下97個國家/地區簽發的護照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格林納達,最長停留時間為3個月(除非另有說明),可以在格林納達的移民局申請延長居留。[2][3]
1 - 英國公民除外
2 - 也適用於持有出生證明和帶照片的身份證,但是從美國出發時需要護照。
- 非普通護照
只有海地的外交、公務和官方護照持有人不需要簽證。
有條件落地簽證
以下14個國家/地區的公民持有許可函,可以在抵達後申請落地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