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那達簽證政策

外國公民入境 格瑞那達前必須從格瑞那達使領館處取得簽證,某些情形下簽證亦可從英國使領館處取得。而享有豁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資格的國家的公民則無需申請簽證,即可前往格瑞那達。乘坐郵輪的遊客無論國際,均可在格林納達免簽證停留最多24小時。

格林納達入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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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那達簽證政策

免簽證

自由進出停留[1]


6個月

持有  英國護照或出生證明的人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格林納達,最長停留時間為6個月,[2][3]此項適用於所有類別的英國護照。但是,使用其出生證明的英國國民(不包括英國海外領土的蒙特塞拉特公民)只能停留3個月。

3個月

以下97個國家/地區簽發的護照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格林納達,最長停留時間為3個月(除非另有說明),可以在格林納達的移民局申請延長居留。[2][3]

1 - 英國公民除外
2 - 也適用於持有出生證明和帶照片的身份證,但是從美國出發時需要護照。

非普通護照

只有海地的外交、公務和官方護照持有人不需要簽證。

有條件落地簽證

以下14個國家/地區的公民持有許可函,可以在抵達後申請落地簽證。

參見

參考

  1. ^ 存档副本. [2019-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11). 
  2. ^ 2.0 2.1 Visa Requirements for Grenada Complete List (PDF). [2019-11-1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11-07). 
  3. ^ 3.0 3.1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tim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