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百熙
張百熙(1847年—1907年3月30日),字埜秋,一作冶秋,室名潛齋、退思軒[1],湖南長沙府長沙縣人,清末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
張百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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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贈太子少保郵傳部尚書 | |
籍貫 | 湖南長沙府長沙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埜秋,一作冶秋,號潛齋 |
室名 | 潛齋、退思軒 |
諡號 | 文達 |
出生 |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 湖南長沙府長沙縣 |
逝世 | 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七日 (1907年3月30日) 京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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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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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百熙以進士出身入仕,在京為官多年,歷任吏部、戶部等部尚書及管學大臣等職,官至郵傳部尚書。身後獲贈太子少保,諡文達。他思想開明,主張施行新政,是中國教育改革的先驅者,制定了中國近代第一個由國家頒佈的學制《欽定學堂章程》[2],時有「大學之父」之譽[3]。
生平
科舉入仕
張百熙出身書香官宦世家。祖父張再英為嘉慶元年(1796年)丙辰科進士,廣東海豐縣知縣。伯父張沄,字竹汀,咸豐三年(1853年)癸丑科進士。以刑部主事遷員外郎,任監察御史,有直聲。父親張啟鵬,字幼溟,號蔗泉,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恩科舉人,曾在總督裕泰將軍幕府做過幕僚,後隱退,從事儒學研究與教育,先後主講於安陸、澧陽、洣江、石鼓等書院,著有《梅墅詩鈔》、《心言約編》、《無垢靜室時藝》等[4][5][6]。長子張祖同,字雨珊,是湖南著名詞人,有《湘雨樓詞鈔》;次子張曼生,早逝;三子即張百熙,字埜秋,一作冶秋。幼子張覲同過繼給伯父張沄為後[7][8]。張百熙自幼好學,為避戰遷居永州。曾就讀於長沙城南書院,受名儒郭嵩燾教誨。
同治九年(1870年)庚午科舉人,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二甲第六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光緒二年(1876年)散館授編修。光緒五年(1879年),任山東鄉試副考官。光緒七年(1881年),提督山東學政。光緒十四年(1888年),任四川鄉試正考官。次年入直南書房。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升侍講,同年升侍讀,並出任國子監祭酒。
疏劾權宦
朝鮮東學黨起義爆發後,日本介入,朝議大多主戰。及至甲午戰爭爆發,清軍連敗,張百熙與文廷式等五十餘名京官撰《聯銜糾參督臣植黨疏》,上疏彈劾李鴻章表面備戰,私下主和的行為。指出左寶貴、聶士成等人均勇敢善戰,只因軍餉、器械供應不濟,導致戰敗,其過失在於李鴻章。繼而彈劾禮親王世鐸爭權納賄,戰事一起,一味依仗李鴻章,貽誤戰機。幷曝出李鴻章之子李經方暗通不久前被天津縣捕獲的日本奸細、在日本開設洋行等[9]。然而彈劾疏文均未被上報。當時正值慈禧太后六旬萬壽慶典,承辦典禮的官員在國難之際仍然大舉鋪張,張百熙上奏將其罷免。又與侍講學士陸寶忠等一起彈劾當權高官「朋比誤國」等十項大罪。不久,重臣孫毓汶稱病歸里,恭親王奕訢重入軍機,百熙出督廣東學政。
改革教育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張百熙升任內閣學士。次年戊戌變法失敗後,因為曾舉薦康有為[10]而獲罪,被革職留任。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補授禮部侍郎。同年,八國聯軍逼近北京,張百熙與慈禧及光緒帝避走西安,並上疏「陳述時事,慷慨激昂,後帝動容」。擢左都御史,受命先回京任職。其後不久,充任專使英國大臣,考察政教[11]。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重開新政,下詔求言,百熙上疏,獻「大計五端」,主張改革官制,整頓財政,變更科舉,興建學堂,設立報館。此後,張百熙遷任工部尚書,調刑部,又改吏部。年底,任管理大學堂事務大臣(管理京師大學堂,即今北京大學前身)。次年,制定頒佈《欽定學堂章程》[12],章程雖未獲准施行,卻是中國學製法令化之初始。張百熙求賢若渴,提拔新進,招致清廷猜疑,時有言官奏請按清朝慣例設滿大臣主教事,於是清廷任命榮慶為管學大臣,對張百熙多有掣肘[13];又另設「學務處」,由張亨嘉擔任大學總監督,分散張百熙權力。光緒三十年(1904年),清廷改管學大臣為學務大臣,並由孫家鼐任職,張百熙再受排擠,逐漸遠離學務[14]。
晚年職務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張百熙署禮部尚書,次年擔任甲辰科也即末科會試的副考官。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改戶部尚書兼管順天府尹事務,次年又改為新成立的郵傳部尚書。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七日(1907年3月30日)卒,追贈太子少保,諡文達。《清史稿》有傳[15]。傳說張百熙死後為都城隍(詳見洞靈小志)。
張百熙與中國教育
張百熙自幼目睹國家積弱,思想傾向改革。戊戌變法之前,即推薦康有為,並倡議改科舉,興新學。被派赴英國期間,悉心考察工業、科技、教育等各領域情況,感慨頗深。回國後,張百熙上疏陳述五條革新大計,其中即有「變科舉,建學堂」之議。同年九月,張百熙奏請將京師大學堂改隸屬於國子監,又提請將總理衙門附設的同文館改隸於大學。
京師大學堂的籌建始於甲午戰爭後。當時侍郎李端棻奏請立學,本已得到中旨批准,但朝廷保守派反對新政,此事被迫緩行。戊戌變法期間,學堂正式成立。及至慈禧太后發動戊戌政變,新政大都被廢除,唯有大學堂倖存。張百熙擔任管學大臣後,更加積極恢復與改革大學堂,並着手制定大學堂章程。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初,張百熙上《奏辦京師大學堂情形疏》,建議先開預備、速成兩科,預備科分為政、藝兩科,速成科分為仕學、師範兩館,同時添建講舍,附設譯局,廣購書籍儀器,寬籌經費。不久,又上《奏舉大學堂總教習摺》,保薦冀州知州吳汝綸擔任大學堂總教習。吳汝綸堅辭不就,張百熙冠服登門跪拜,並說:「吾為全國求人師」。吳汝綸提出首先赴日本考察。儘管汝綸歸國後即病卒,未能視事,張百熙求賢愛才之心卻可見一斑[15]。當時許多著名學者如楊仁山、嚴復、孫詒讓、蔡元培等也為其聘用。
同年七月,張百熙擬定各級學堂章程六件,分別為《京師大學堂章程》、《考選入學章程》、《高等學堂章程》、《中等學堂章程》、《小學堂章程》、《蒙學堂章程》,朝廷詔准,頒佈各省。此即《欽定學堂章程》,又稱「壬寅學制」。章程雖然因為改革步伐太大,未能得到施行,卻成為中國法令化學制之始。年底,京師大學堂正式開學。張百熙又上呈《奏派學生赴東西洋各國留學摺》獲准,各省開始派遣官費留學生。
次年,張百熙因「喜用新進」被朝廷猜忌,並遭榮慶等人分權,仍與張之洞、榮慶等共同修訂學制,成《初等小學堂章程》、《高等小學堂章程》、《中學堂章程》、《高等學堂章程》、《蒙養院章程》、《初級師範學堂章程》、《優級師範學堂章程》、《任用教員章程》、《初等農工商實業學堂章程》、《中等農工商實業學堂章程》、《高等農工商實業學堂章程》、《事業教員講習所章程》、《各學堂管理通則》及《學務綱要》各一冊。同年底,領銜進呈,獲准頒行,即《奏定學堂章程》,亦稱「癸卯學制」。同時呈《奏請遞減科舉注重學堂摺》,促成了中國延續一千多年之科舉制度的徹底廢除。
光緒三十年(1904年)八月,張百熙奏請派遣新科進士出洋留學。隨着張亨嘉、孫家鼐先後被任命要職,張百熙權力日分。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奏請大學堂增設法政、文學、格致、工科四科,並勘定廣安門、德勝門外校址,奉旨議行。年底,清廷成立「學部」,張百熙徹底被排擠,「銷學務差」,但其對中國教育的巨大貢獻,至今不可磨滅[16]。
今日中國的最高學府之一北京大學,即由京師大學堂演變而來,而其中的師範館成為北京師範大學的前身。故兩校都將張百熙尊為校長[17][18]。
著作
張百熙工詩文書法。有《奏議》四卷、《退思軒詩集》六卷以及《補遺》一卷傳世。皆收於嶽麓書社出版之《張百熙集》中[19]。
後代
張百熙有三子:長子張振鏞(父親過世後補江蘇道員);次子張振鋆(1898-1970,後改名羽,字子羽、叔平等,晚號蜷廠;先(嫡)外祖孫鼎臣;元配夫人璘姐或為郭崑燾孫女。抗戰時期第三戰區駐滬代表,策反周佛海等人有功;曾從劉承幹手中購買嘉業堂藏書;抗戰時期協助葉恭綽等人保護毛公鼎;1940年代末移居香港,晚年與前上海影星張織雲相好;留有《蜷廠遺稿》等詩文作品);及幼子張振鍠。
女兒多名,其中次女張錦(?-1932),又名張麗芬,別號閑與山人,嫁於長沙棠坡朱氏朱昌琳冢孫朱應徵(保之),留有《閑與軒遺稿》[20];另有一女嫁於袁世凱第三子袁克良。
孫輩諸多,其中張振鋆有一子為記者兼作家林洵(1921-2003),本名張孝權,後用名「張文達」及「林洵」等,夫人為報人前輩嚴諤聲女嚴洵;孫女張孝徽嫁報人龔德柏;孫女張雪茵(1907-1987),1950年遷台後為著名女作家[21]。
故居及墓葬
張百熙故居在長沙縣北山鄉(今屬長沙縣北山鎮)照壁屋,宅第規模宏大,曾被當地村民稱為「宰相屋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建築尚存,後來被改為糧倉,不復當年勝景[22]。
張百熙墓在今長沙縣春華鎮洞口村泉井材小組後山的半山腰上,原有墓道、石像生、碑刻等,1960年代遭到嚴重破壞,1980年代又被盜掘。2005年,長沙市政府將其墓列為長沙市文物保護單位,並於2008年撥款重修[23][24]。
註釋
- ^ 根據《清史稿》列傳二百三十及《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下冊,頁1305。埜,音「野」。《詞林輯略·卷八·同治甲戌》頁十七作「字詒孫,號埜秋。」
- ^ 《清史稿·志八十二》:(光緒二十八年)七月,百熙遵擬學堂章程,疏言:「古今中外,學術不同,其所以致用則一。歐、美、日本諸邦現行制度,頗與中國古昔盛時良法相同。《禮記》載: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有學。比之各國,則國學即大學,家塾、黨庠、州序即蒙學、小學、中學。等級蓋甚分明。周以前選舉、學校合而為一,漢以後專重選舉,及隋設進士科以來,士皆殫精神於詩、賦、策、論,所謂學校,名存而巳。今日而議振興教育,必以真能復學校之舊為第一要圖。雖中外政教風氣原本不同,然其條目秩序之至賾而不可亂,不必盡泥其跡,不能不兼取其長。謹上溯古制,參考列邦,擬定京師大學暨各省高等學、中學、小學、蒙學章程,候欽定頒行各省,核實興辦。凡名是實非之學堂及庸濫充數之教習,一律從嚴整頓。」詔下各省督撫,按照規條實力奉行。是為欽定學堂章程。教育之有系統自此始。
- ^ 《辰子说林》.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18).《大學當年》:直至庚子拳亂以後,張百熙以西安奏對為西後所喜,被命為管學大臣,始一意於大學之經營。此時為大學全盛時代,著名幽默家於晦若任總辦、桐城大師吳汝綸任總教習,頗能集中人才,總其事者實為百熙,當時多呼百熙為「大學之父」也。
- ^ 郭嵩燾. 誥封朝議大夫張府君墓志銘. 養知書屋文集•卷二十.
- ^ 张曦宇:张百熙考. 長沙晚報網. [2024-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28).
- ^ 張曦宇&黃嘉傑. 张百熙先人几代耕读传家考. 湖南文史網. [2024-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29).
- ^ 向莎莎. 張祖同詞研究 (學位論文). 湖南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碩士學位論文. 2019.
- ^ 清末管学大臣、京师大学堂创办人张百熙. 張百熙網. [2024-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1).
- ^ 陳忠倚. 皇朝經世文三編. 卷五十一, 兵政七兵機一
- ^ 《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康有為傳》:二十四年,有為立保國會於京師,尚書李端棻,學士徐致靖、張百熙,給事中高燮曾等,先後疏薦有為才,至是始召對。
- ^ 《清史稿·本紀二十四》:(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壬子,命左都御史張百熙充專使英國大臣。
- ^ 欽定學堂章程(附張百熙進呈全學章程折) (PDF). 文海出版社.
- ^ 《清史稿·列傳二百二十六·榮慶傳》:大學堂之創立也,命榮慶副張百熙為管學大臣。百熙一意更新,榮慶時以舊學調濟之。
- ^ 《清史稿·列傳二百三十·張百熙傳》:京師之有大學堂也,始於中日戰後。侍郎李端棻奏請立學,中旨報可,而樞府厭言新政,請緩行。迄戊戌,乃奉嚴旨,促擬學章,命孫家鼐為管學大臣。及政變,惟大學以萌芽早得不廢。許景澄繼管學,坐論義和團被誅。兩宮西幸,百熙詣行在,以人望被斯任,於是海內欣然望興學矣。百熙奏加冀州知州吳汝綸五品卿銜,總教大學。汝綸辭不應,百熙具衣冠拜之,汝綸請赴日本察視學務。大學教職員皆自聘,又薪金優厚,忌嫉者眾,蜚語浸聞。汝綸返國,未至京,卒;而百熙所倚以辦學者,門人沈兆祉亦受讒構。大學既負時謗,言官奏稱本朝定製,部官大率滿、漢相維,請更設滿大臣主教事,乃增命榮慶為管學大臣。旋別設學務處,以張亨嘉為大學總監督,百熙權益分。始議分建七科大學,又選派諸生遊學東西洋。榮慶意不謂可,而百熙持之堅,親至站送諸生登車。各省之派官費生自此始。值張之洞入覲,命改定學章,及還鎮,復命家鼐為管學大臣。凡三管學,百熙位第三矣。百熙擬建分科大學,以絀於貲而止,惟創醫學及譯學館、實業館,遽謝學務。
- ^ 15.0 15.1 《清史稿·列傳二百三十·張百熙傳》:張百熙,字埜秋,長沙人。同治十三年進士,授編修。督山東學政,典試四川。命直南書房,再遷侍讀。
光緒二十年,朝鮮釁起,朝議多主戰。百熙疏劾李鴻章陽作戰備,陰實主和,左寶貴、聶士成皆勇敢善戰之將,以餉械不繼,遂致敗績,咎在鴻章;又劾禮親王世鐸筦樞務,招權納賄,戰事起,一倚鴻章,貽誤兵機:皆不報。時值太后萬壽,承辦典禮者猶競尚華飾,百熙奏罷之。復偕侍講學士陸寶忠等合彈樞臣朋比誤國十大罪。未幾,孫毓汶引疾歸,恭親王奕訢復入軍機,而百熙亦出督廣東學政。累遷內閣學士。二十四年,坐濫舉康有為,革職留任。二十六年,授禮部侍郎,擢左都御史,充頭等專使大臣。拳匪亂定,下詔求言,百熙抗疏陳大計,請改官制,理財政,變科舉,建學堂,設報館。明年,遷工部尚書,調刑部,充管學大臣。
……賞黃馬褂、紫禁城騎馬。後歷禮部、戶部、郵傳部尚書,政務、學務、編纂官制諸大臣。卒,贈太子少保,諡文達。 - ^ 《歷代教育名人志》頁338~339
- ^ 历任校长. 北京大學.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22).
- ^ 历任校长一览. 北京師範大學.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09).
- ^ 《張百熙集》
- ^ 張錦(張百熙次女)生平及親屬介紹.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8).
- ^ 林佩芬. 雙玉吟出瀟湘艷 訪張雪茵女士 (PDF).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8-18).
- ^ 《長沙地名古蹟攬勝》
- ^ 长沙县已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3-04).
- ^ 张百熙:跪求桐城派吴汝纶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8).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相關書籍
- 《張百熙集》(湖湘文庫). 嶽麓出版社. ISBN 978-7-80665-995-3
外部連結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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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瞿鴻禨 |
左都御史 光緒二十六年九月戊子-光緒二十七年六月甲辰 (1900年11月11日-1901年7月25日) |
繼任: 呂海寰 |
前任: 瞿鴻禨 |
工部漢尚書 光緒二十七年六月甲辰-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丙申 (1901年7月25日-1901年11月4日) |
繼任: 葛寶華 |
前任: 薛允升 |
刑部漢尚書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丙申-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乙卯 (1901年11月14日-1902年2月1日) |
繼任: 葛寶華 |
前任: 孫家鼐 |
吏部漢尚書 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乙卯-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丙午 (1902年2月1日-1905年5月7日) |
繼任: 鹿傳霖 |
前任: 趙爾巽 |
戶部漢尚書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丙午-光緒三十二年九月甲寅 (1905年5月7日-1906年11月6日) |
繼任: 職務裁撤 |
前任: 職務首創 |
郵傳部尚書 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廿一日-光緒三十三年二月三日 (1906年11月7日-1907年3月16日) |
繼任: 林紹年(署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