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馬褂
黃馬褂是清朝的一種官方服飾。馬褂也是清朝官員制服的一種,設計上方便騎馬時穿著。馬褂的顏色和用料皆與穿著者的階級有關,當中黃色是皇帝的專用產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衛武士,或者獲皇帝特別賞賜者才可以穿著。能獲得賜穿黃馬褂代表著得到皇帝的寵信,是一種個人的榮耀。[1]
規定
清朝官員的制服分為“朝服”、“常服”、“行服”和“雨服”幾種。當中行服是出外時所穿,而馬褂(亦稱為“行褂”)即行服的一種。馬褂的設計是為方便騎馬射箭,因此衣長只及股,袖長至肘。在馬褂之內還要再穿上大袍。根據清代官方規定,有三類人可以穿著淡黃色的黃馬褂:
- 行職褂子:第一類是皇帝出行時,各內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衛等隨從,必須穿著黃色的馬褂以壯行色。這種黃馬褂稱之為“行職褂子”,沒有花紋及圖案,因職務而穿著,離開工作崗位,或者非與皇帝同行時便不能穿,無故穿上,可以治罪。
現今
雖然帝制已被廢除百多年,但依據廣東話的使用習慣依然會使用「黃馬褂」一詞,其指是公司機構裡某些得到高層寵信的職員(或者是與某些高層有血緣關係的職員)的一個別稱。
参考资料
- ^ 传统民俗趣谈: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穿黄马褂?. 中国网. 2011-01-06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