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文化資產自然地景與紀念物類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自然地景與紀念物,指由中央主管機關(現為行政院農業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審查指定的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依其性質,可區分為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自然地景包括「自然保留區」和「地質公園」;自然紀念物包括「珍貴稀有植物」、「珍貴稀有礦物」和「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動物已由《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
自然地景
自然保留區
國定
- 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
關渡自然保留區(2021年12月20日廢止,但仍為淡水河流域國家級重要濕地之一部分)- 坪林台灣油杉自然保留區
- 哈盆自然保留區
- 插天山自然保留區
- 鴛鴦湖自然保留區
- 南澳闊葉樹林自然保留區
- 苗栗三義火炎山自然保留區
- 澎湖玄武岩自然保留區
- 台灣一葉蘭自然保留區
- 出雲山自然保留區
- 台東紅葉村台東蘇鐵自然保留區
- 烏山頂泥火山地景自然保留區
- 大武山自然保留區
- 大武事業區台灣穗花杉自然保留區
- 挖子尾自然保留區
- 烏石鼻海岸自然保留區
- 墾丁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
- 九九峰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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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林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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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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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插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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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玄武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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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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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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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子尾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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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石鼻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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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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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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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山頂泥火山
縣市定
- 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東吉嶼、西吉嶼、頭巾、鐵砧)
- 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
- 北投石自然保留區
- 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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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朗壹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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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石
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公告後,新增的文化資產種類。相關地質公園示範區將陸續指定公告[1]。
- 直轄市、縣市定
自然紀念物
珍貴稀有植物
農委會於1988年8月22日公告11種珍貴稀有植物,因《野生動物保育法》於1989年施行,為落實棲地域內物種保育及域外物種繁衍、推廣之需,2001年9月27日公告解除台灣水韭、台東蘇鐵、蘭嶼羅漢松,2002年1月14日公告解除紅星杜鵑、烏來杜鵑、鐘萼木,2019年4月23日公告解除台灣油杉,並修正台灣穗花杉之科名為紅豆杉科,清水圓柏之變種名修正為taiwanensis。目前台灣有四種珍貴稀有植物,列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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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穗花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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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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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水青岡
珍貴稀有礦物
指本國特有,且數量稀少之礦物,目前尚未指定公告。
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
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公告後,新增的文化資產種類。
- 縣(市)定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
參考資料
腳註
文獻
- 自然保留區,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珍貴稀有植物簡介,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地質公園,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林俊全等編著. 臺灣的地景百選. 台北市: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2010. ISBN 9789860241792.
外部連結
- 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林務局-自然保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