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化學)

本頁面給出了是用於規範化學類條目命名的方針。

化學反應

可以搜尋到化學反應的中文名稱時,使用中文[1]。如鈴木反應作為條目名稱優先於「Suzuki反應」,但「Suzuki反應」可以建立重新導向至「鈴木反應」。

化學物質

元素

已發現的化學元素有對應中文漢字名稱者,使用該中文漢字名稱(例如「鈇」)為條目名,否則以IUPAC公佈的元素符號為條目名(例如「Fl」);未發現的化學元素依IUPAC元素系統命名法對於未發現元素的命名的縮略寫法為條目名(例如「Uuq」)。IUPAC公佈的已發現元素全名、未發現的化學元素依IUPAC元素系統命名法對於未發現元素的命名的全名,以上提及的所有可接受命名(如適用),以及X號元素(X為對應化學元素的原子序)可作為指向對應化學元素條目的重新導向。

化合物

當一種物質有通用名時,優先使用通用名,如甲基黃優先於「N,N-二甲基-4-(苯偶氮基)苯胺」。如果有多種同一優先度的命名法可以適用於同一種物質,那麼通常應該尊重條目創立者的意願。如2-氯苯酚鄰氯苯酚可擇一建立,另一個作為重新導向。這一規則同樣適用於因地區詞差異而產生的別名。

化合物中元素價態以帶括號的羅馬數字表示,如鈷(III)、鉬(III)等。金屬元素作為陽離子時,相對低價態可用「亞」表示,如Fe2+為亞鐵,適用於加「亞」字的元素還有Cr(II)、Cu(I)、Tl(I)、Hg(I)、Pt(II)、Au(I)、Ge(II)、Sn(II)和Ln(II),其中Ln為鑭系元素,CeII除外。未提及元素價態需以帶括號的羅馬數字表明價態或漢字表明組成,如VF5的條目名為氟化釩(V)或五氟化釩。陰離子中的元素存在變價元素時,可以帶括號的羅馬數字,或表示價態相對高低的漢字「次」、「亞」、「過/高」等命名。配合物命名一律用帶括號的羅馬數字,當該元素價態唯一而無歧義或存在俗名時,可省略羅馬數字或用俗名命名,如二碘合銀酸鉀或亞鐵氰化鉀,其中後者也可命名為六氰合鐵(II)酸鉀。

化合物中無歧義的漢字或字母在條目名中應省略,如NaCl的名稱為氯化鈉而非一氯化鈉,(CH3)2NCHO的條目名稱為二甲基甲酰胺而非N,N-二甲基甲酰胺(該化合物的甲基只能接在氮原子上)。化合物中有多個陽離子或陰離子時,以電負性較強的前置,如PbClF為氟氯化鉛,KAl(SO4)2為硫酸鋁鉀。

陰離子和陽離子以鹽的形式命名,如Cl的條目名為氯化物而非氯離子,SO42−的條目名為硫酸鹽而非硫酸根,NH4+的條目名為銨鹽而非銨根離子。這些離子名可建立重新導向。當離子的名稱更常用時,可以離子命名,如碳正離子。分類的命名亦同。

有機化合物的取代位命名可用阿拉伯數字、希臘字母或漢字表示,不使用英文簡寫omp,但英文簡寫可作為別名重新導向。異、仲、叔可用漢字或以數字+取代基的方式命名,不使用英文簡寫。表示並環時可用字母表示,如二苯並[c,g]菲。

其餘未盡規則可參考IUPAC命名或系統命名法命名。

其它

化學物質命名中所用的標點符號遵循IUPAC命名法的規定,標題中的「(」、「)」使用半形括號且不加空格(如:二氯化二(苯甲腈)合鈀),而標題中的「[」、「]」由於技術原因需改為全形的「[」、「]」(如螺[5.5]十一烷對應的頁面應命名為「螺[5.5]十一烷」,可以在該頁面中使用{{DISPLAYTITLE:螺[5.5]十一烷}}來使頁面標題顯示正確)[2]

化學數據頁

化學數據頁應以化學物質分子、離子或粒子名稱後面加上「性質表」作為條目命名,譬如水性質表、氨氣性質表、二氧化碳性質表等。[3][4]

  • 若原條目是一個消歧義頁且其同名物質中至少有一個也需要建立數據頁時,為其建立的數據頁當沿用其消歧義標識並將此標識放置在題目最末尾處,
    • 例如:條目「」與「鋰 (藥物)」條目皆存在,
      的數據頁應命名為「鋰性質表」、
      鋰 (藥物)的數據頁應命名為「鋰性質表 (藥物)」;
  • 若與其同名條目沒有任一需要建立數據頁,則其建立的數據頁不應當含有任何消歧義標識,
    • 例如「品紅 (化合物)」的數據頁應命名為「品紅性質表」而非「品紅性質表 (化合物)」。

族的問題

  1. 原則上CAS、大陸命名、新IUPAC共用。如果只能用一個,則採用新IUPAC。CAS與大陸區別可用文字說明,也可用簡繁轉換的zh-cn參數解決。
  2. 有稱呼的元素,主條目用已有的稱呼,例如:貴氣體元素、銅族元素。沒有稱呼的,以新IUPAC命名,並建立CAS和大陸命名的重新導向,主條目中提及CAS和大陸命名。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