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美國的司法考試
由UjuiUjuMandan在話題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天前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 在美國獲取律師執業資格要通過什麼考試?
- 美國的司法考試條目由AverageRedditUser(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AverageRedditUser(討論 | 貢獻),屬於「legal」類型,提名於2024年11月15日 01:02 (UTC)。
- (+)支持--金色黎明(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2:34 (UTC)
- (!)意見:又來了,今年3月才作過[1],見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四條河原町。——Outlookxp(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7 (UTC)
- @Outlookxp:我不懂你在搞什麼維基政治,但UBE和美國的司法考試是子集和母集的關係,根本不是一回事,你有沒有讀我寫了什麼?我不懂你們的內部小政治小團體,但這個和你指出的文章不是一回事,本來你這裏寫美國法律的東西就少,給你補充一下你還這麼陰陽怪氣,真是奇怪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7 (UTC)
- 不認為Bar應該被翻譯成「司法考試」,UBE應該對標的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Bar只是律師資格考試而已 --Cat on Mars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44 (UTC)
- (-)反對:多處內容沒有來源。--素菓霖 2024年11月17日 (日) 13:04 (UTC)
- (+)傾向支持,條目尚有優化空間,但總體而說很棒 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3:24 (UTC)
- @Sermayde:,請按照規定投票,否則執行劃票。下面類似情況相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9日 (二) 00:41 (UTC)
- 傾向支持不是DYKC接受的投票方式,也不是其他任何投票所接受的投票方式。建議改用{{意見}}、{{建議}}、{{疑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2:35 (UTC)
- (-)反對,
這種做法被稱為讀法律(英語:reading the law)
,這已經不是機翻的問題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4: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