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虞龍(17世紀—1647年5月7日),汝納廣東肇慶府高要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黃虞龍年輕時曾建議在縣內官竇鑿開橫桐築堤,以備旱災,到天啟四年(1624年)中廣東鄉試解元崇禎十三年(1640年)賜特用出身[2],獲授清平知縣苗族叛亂時內撫外禦,擢任黃平知州永曆元年(1647年)四月,土匪藍二帶領清朝軍隊攻陷湄潭和黃平,黃虞龍和致仕昌平知州張問德一同被殺[3],州內生員司克文為其收葬屍體,打算入學宮旁邊,不久他的家人取回屍體回鄉,乾隆四十年(1775年)賜節愍,入祀忠義祠[1]

引用

  1. ^ 1.0 1.1 道光《高要縣志·卷二十·列傳一》:黃虞龍,字汝納 採訪冊 ,天啟四年鄉試第一,崇禎十三年特賜進士,授清平知縣,直苗亂,虞龍內撫外禦、備極勞瘁,擢黃平知州,土賊藍二陷城死 《貴州通志》 ,時大清順治四年四月四日也。州生員司克文者身入寇穴收其屍,議葬學宮之側,後家人以喪歸。虞龍鄉居時,建議鑿橫桐隄官竇以節旱潦,至今一方食其利 採訪冊 ,乾隆四十年賜諡節愍,祀忠義祠 《勝朝殉節諸臣錄》
  2. ^ 道光《高要縣志·卷十六·選舉錄一》:特用進士 黃虞龍 崇禎十五【十三】年,詔官黃平知州,死節,各志作青【清】平知縣,只就其前官錄之耳……舉人……黃虞龍 天啟四年解元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八·列傳第四十四:(永曆元年)四月,土賊藍二等引清兵陷湄潭、黃平,殺黃虞龍、張問德,圍平越。……虞龍,字汝納,崇禎十三年特用。授清平知縣,以平苗亂,遷黃平知州。

參考文獻

  • 道光《高要縣志》·卷十六·選舉錄一
  • 道光《高要縣志》·卷二十·列傳一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八·列傳第四十四
官銜
前任:
韓洪鼎
明朝清平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莫如龍
前任:
朱統鑏
明朝黃平州知州
崇禎年間-1647年
繼任:
歐陽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