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鼎(1576年—?年),字九一,號象垣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進賢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維鼎
大明浙江奉化縣知縣
籍貫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字號字九一,號象垣
出生萬曆四年(1576年)七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傅氏
親屬(子)陳以甲、陳以丙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丙午江西鄉試二十八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五十九名,廷試三甲一百六十六名進士。通政司觀政,三十九年授浙江奉化縣知縣,調山東沂水縣,改任府學教授[1]

家族

曾祖陳亢烈,祖陳策,父陳封,母李氏。嚴侍下。弟維智(廩生);維泰(廩生);維豫(庠生);陳維春(刑科給事);陳應元(同科進士);維謙(庠生);維藩。

參考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易經》,年三十四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丙子七月二十日生,行五,曾祖陳亢烈;祖陳策;父陳封,舉人;母李氏。嚴侍下,妻傅氏,弟維智(廩生);維泰(廩生);維豫(庠生);維春(刑科給事);應元(同科進士);維謙(庠生);維藩,子以甲;以丙。由學生中式丙午鄉試二十八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五十九名。授通政司觀政,辛亥授浙江奉化縣知縣,調山東沂水縣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