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歷史
東漢
東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都御史」,簡稱督軍、都督,以監督諸軍,與監軍相同。事成回師後則罷官。
漢末、三國
漢末、三國時期,都督一職獲得較大發展,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如袁紹曾設立統御諸軍為三統都督,分別由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分別為前軍、中軍、後軍。
如袁術僭號稱帝時,曾自設輔國諸軍大都督一職,由紀靈擔任。
建安中期:
曹操為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
魏:
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同時,又在中央以外軍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征蜀,加號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馬師授予國內諸軍大都督,督亦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馬昭授予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
蜀:
蜀漢勢力方面,僅設立庲降都督.負責管理蜀漢南中最高行政與軍事職位,但由於有另設南中監軍,行政與軍權二人制衡。
吳:
東吳勢力方面,先後任命周瑜、魯肅、呂蒙、陸遜四人總管長江軍事,為實際最高前線指揮,常被後人合稱為「四大都督」。此外,還有專門設立的,諸如防禦濡須口地區的濡須都督等。
魏晉南北朝
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
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 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晉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
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
隋唐
隋朝另設總管,大都督等職成為武官之勳銜,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
隋文帝在并州、益州、荊州、揚州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節之使臣。
唐朝於各州設總管,並加持節。唐高祖武德元年,設洺州、荊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又改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復立。唐睿宗太極初年,以并州、益州、荊州、揚州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幾無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多為持節的節度使或觀察使所有。
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道,為軍事監察官。
宋以後
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加銜。
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
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亦稱大鎮國[1]。
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
民國初年
1912年3月,因南北統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改大清帝國總督為都督[2],其後發表的各省都督名單: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領,湖南都督譚延闓,福建都督孫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鈞,四川都督尹昌衡,陝西都督張鳳翽,
廣東都督胡漢民,廣西都督陸榮廷,奉天都督趙爾巽,吉林都督陳昭常,黑龍江都督宋小濂,江蘇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閻錫山,山東都督周自齊,河南都督張鎮芳,河北直隸都督馮國璋,甘肅都督趙惟熙,新疆都督楊增新,雲南都督蔡鍔,貴州都督唐繼堯[3]。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稱將軍,督理軍務[4]。1916年7月,將軍又改稱督軍[5]。
民國十一年,大總統黎元洪要廢除督軍,但沒有成功,遂改督軍名為「督理某省軍務事宜」,簡稱督理。第二次直奉戰爭以後,段祺瑞上台執政,又用「督辦軍務善後事宜」,簡稱軍務督辦、督辦。
其他國家
參考文獻
引用
- ^ 《幼學瓊林》:稱五府都督曰大鎮國,又曰上將,曰元戎,曰大都督。
- ^ 中國大事記. 東方雜誌. 1912-06, 8卷 (11號).
令曰:東南各省長官,均稱都督,現在全國統一,職官尚未確定,自應改歸一律,以一觀聽。所有東三省總督,改爲東三省都督,直隸總督,改爲直隸都督,陝甘總督,改爲甘肅都督,其河南、山東、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巡撫,亦均改爲都督。惟官名雖更,職權仍舊……一俟官制釐定,再佈遵照
- ^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
-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4-07-01, (773號) [2022-10-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10-17).
大總統申令:都督之稱,肇自漢魏,武昌舉事,倉猝定名,其時兵事初興,人心未定,類晉齊之雄長,似楚漢之剖分,民國紀元,未遑變置……方今大難削平,主權統一,各省都督皆深明大義,恪守準繩,若復因仍方鎭之名,無以移易軍民之耳目,卽欲實行省制,而窒礙殊多。應將各省都督一律裁撤,於京師設將軍府,並設將軍諸名號……中華民國三年六月三十日
-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6-07-07, (182號) [2022-10-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10-17).
大總統申令:各省軍民長官名稱,亟宜劃一,在官制未定以前,各省督理軍務長官改稱督軍,民政長官改稱省長,所有署內組織及一切職權,均應暫仍其舊。此令。中華民國五年七月六日
書籍
- 《通典·職官志》
- 谷川道雄著,李濟滄譯:〈魏晉南北朝貴族政治與東亞世界的形成——從都督諸軍事制度來考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