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加勒德

美國第2任肯塔基州州長

詹姆斯·加勒德(英語:James Garrard,1749年1月14日—1822年1月19日)是一位曾於1796至1804年擔任第2任肯塔基州州長的農民兼浸信會牧師。1799年,肯塔基州通過新州法規定州長不得連任,因此直到1992年該州通過憲法修正案放寬這一限制前,他都是唯一一位獲得連任的州長。

詹姆斯·加勒德
James Garrard
第2任肯塔基州州長
任期
1796年6月7日—1804年9月5日
副州長亞歷山大·斯科特·布利特Alexander Scott Bullitt,1800至1804年)
前任艾薩克·謝爾比
繼任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英語Christopher Greenup
個人資料
出生(1749-01-14)1749年1月14日
 英屬美洲維珍尼亞殖民地斯塔福德縣
逝世1822年1月19日(1822歲—01—19)(73歲)
 美國肯塔基州波旁縣
政黨民主共和黨
配偶伊利沙伯·蒙喬伊(Elizabeth Mountjoy
親屬詹姆斯·H·加勒德(James H. Garrard)、肯納·加勒德Kenner Garrard)和西奧菲勒斯·T·加勒德Theophilus T. Garrard)的祖父
居住地芒特黎巴嫩
專業軍人、牧師、農民、木材磨坊主、釀酒商
宗教信仰浸信會
簽名
軍事背景
效忠 美國
服役維珍尼亞民兵英語Virginia militia
軍銜上校
參戰美國獨立戰爭

美國革命戰爭結束後,加勒德同家人向西行進,搬到了當時屬維珍尼亞州,如今已是肯塔基州波旁縣的地方。他在當地出任多份政治公職,並且是該地區在維珍尼亞州議會的代表。肯塔基州共計召開了10次建州大會,加勒德是其中5次的代表,幫助起草了第一部肯塔基州憲法。雖然自己就擁有許多奴隸,但他卻與其他多位代表一起試圖從憲法中禁止奴隸制,但沒能成功。1795年,加勒德出馬競選州長,選舉人的首輪投票結果是本傑明·洛根獲得多數票,但沒有超過總票數的一半。州憲法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多數還是過半數票勝出,但眾選舉人還是在首輪得票最多的洛根和加勒德兩位候選人之間舉行了第二輪投票,最終加勒德成功勝出,洛根對此向州檢察長約翰·布雷肯里奇州參議院提出抗議,但兩者都表示自己沒有插手干預的憲法權力。

加勒德是民主共和黨人,反對《懲治煽動叛亂法》,支持通過肯塔基決議案。他重視公共教育、民兵和監獄改革,支持商業補貼和有利於該州大規模債務人階層的法案。1798年,肯塔基州首幢州長官邸建成,加勒德一家成為其中首批住戶。他還支持在1799年召開制憲大會,1795年州長選舉結果上的爭議是召開這次會議的重要原因。但由於他反對奴隸制,因此未能成為與會代表。新的憲法規定州長需經普選產生,並且不得連任,但加勒德還是得以從這一規定中豁免並成功取得連任。他在第二個任期裏支持托馬斯·傑佛遜從法國購買路易斯安那,以求解決紐奧良不再向美國貨物開放所帶來的問題。任期接近尾聲時,加勒德在州務卿哈利·圖爾明的影響下接受了部分一位論派信條,結果被浸信會破門,牧師生涯因此告一段落。他還在任命州土地註冊辦公室登記員的問題上與州議會發生衝突,這次衝突讓他非常不滿,決定在任期結束後遠離政壇。加勒德卸任州長後回到自己的莊園繼續務農經商,直至1822年1月19日去世。肯塔基州在他第一個州長任期裏組建的加勒德縣就是以他命名。

早年生活和家庭

詹姆斯·加勒德於1749年1月14日生於維珍尼亞州斯塔福德縣[1]。他的父親叫威廉·加勒德(William Garrard),是一名上校,母親叫瑪麗·加勒德(Mary Garrard),娘家姓那提(Naughty),兩人共有3個孩子,詹姆斯排行第2[2]:6[注 1]他的母親在1755至1760年間的某個時日過世,父親之後迎娶了伊利沙伯·莫斯(Elizabeth Moss),兩人又有了4個孩子[2]:6。威廉·加勒德是斯塔福德縣的縣副將,他擁有上校軍銜,並因此擔任縣民兵部隊指揮官[2]:6。加勒德家族屬中等富裕程度,斯塔福德縣法院就建在他們的土地上[3]:58。詹姆斯童年時就在父親的農場幹活[4]:7,並在斯塔福德縣的普通學校接受教育,他非常喜歡閱讀,還會在家中自學[4]:7。加勒德從小就開始前往維珍尼亞州弗雷德里克斯堡附近的浸信會教堂[2]:9

1769年12月20日,加勒德與青梅竹馬的戀人伊利沙伯·蒙喬伊成婚[4]:7[5]:721。之後不久,他的妹妹瑪麗·安妮(Mary Anne)也嫁給了蒙喬伊的弟弟約翰·蒙喬伊(John Mountjoy)上校[6]:1

加勒德夫婦共有5個兒子和7個女兒[2]:15,其中一子二女在兩周歲前夭折[2]:15。剩下的4個兒子全部參加了1812年戰爭,並且全部都曾當選肯塔基州議員[2]:14。他還有多個孫輩參加了美國內戰,其中包括北軍將軍肯納·加勒德和西奧菲勒斯·T·加勒德[2]:31, 62。另一個孫子詹姆斯·H·加勒德則連續擔任了5任州財務官,從1857年開始任職直至1865年逝世[2]:61-62

加勒德曾加入斯塔福德縣民兵部隊,在父親的統領下參加美國革命戰爭,但所參加的實戰份量不得而知[3]:58[7]。他曾在波托馬克河一艘縱帆船上遭英軍俘虜[6]:1,對方承諾只要提供軍事情報就會將他釋放,但加勒德拒絕了這一提議,之後成功逃脫[6]:2

1779年在民兵部隊服役期間,加勒德獲選成為斯塔福德縣在維珍尼亞州議會的代表[7],於1779年立法會議期間開始就職[6]:2。他在這次議會期間的主要成就就是倡導一道賦予所有維珍尼亞州居民宗教自由的法案,該法案結束了英國國教會信眾迫害其他信仰追隨者的歷史,還反擊了那些試圖把英國國教會定為維珍尼亞州官方教會的做法[5]:720。議會結束後,他回到部隊服役[7],於1781年獲提升為上校[6]:2


遷居肯塔基州

 
芒特黎巴嫩,加勒德在波旁縣的房產。

獨立戰爭後,加勒德面臨着家庭成員越來越多和個人財富枯竭的雙重挑戰[6]:2。在舊鄰居約翰·愛德華茲(John Edwards)的影響下,加勒德和塞繆爾·格蘭特(Samuel Grant)一起前往西部新成立的肯塔基縣(Kentucky County[6]:2。憑着自己的服役經歷,加勒德有權獲得自己斟測的所有空置土地,並在州土地辦公室予以記錄[6]:3。從1783年初開始,加勒德為家人和朋友獲得了許多土地,自己也得到了160平方公里[3]:58[6]:3。1783年末,他和家人遷居費耶特縣,在自己之前斟測的土地上定居,這裏本是肯塔基縣的一部分[7]。三年後,他聘請了知名石匠約翰·梅特卡夫(John Metcalfe,他是之後將成為第10任肯塔基州州長的托馬斯·梅特卡夫同父異母的哥哥)來建造自己的房子,莊園名為芒特黎巴嫩,位於利金河Licking River)的斯托納分叉口[7][6]:5。加勒德在這裏務農,開辦了一家穀物磨坊和一家木材廠,還釀造威士忌[1][4]:7。1784年,他加入了費耶特縣民兵部隊[6]:15

1785年,加勒德成為費耶特縣在維珍尼亞州議會的代表[6]:4。他和本傑明·洛根Benjamin Logan)、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一起成為一個立法委員會的成員,負責起草有關進一步劃分肯塔基州各縣的建議方案[6]:4。委員會提出組建3個新縣的建議,分別是麥迪遜縣默瑟縣和包含加勒德居住地的波旁縣[6]:4。議員任期結束後,加勒德獲選成為剛誕生波旁縣的縣測量員兼法官[6]:15。他還在多個時期擔任縣裁判官,並且是縣民兵部隊的上校[4]:7

歷史學家認為加勒德是丹維爾政治俱樂部成員,這是一個從1786至1790年間活躍在丹維爾的秘密辯論社團,但該俱樂部的正式成員記錄上沒有他的名字。對此加勒德的傳記作者H·E·艾弗曼(H. E. Everman)得出的結論認為,這些歷史學家可能是把加勒德的肯塔基實用知識推廣協會成員身份和丹維爾政治俱樂部弄混了。兩個組織擁有類似的宗旨,活躍時期也基本相同,並且有多名共同成員。肯塔基實用知識推廣協會的其他知名成員包括艾薩克·謝爾比、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和托馬斯·托德Thomas Todd),他們之後都成了肯塔基州州長或州長候選人。[6]:19-20

加勒德的芒特黎巴嫩莊園起初作為波旁縣的臨時縣城,縣法院於1786年5月15日首次在這裏召開會議,並且之後多年一直在此開會[5]:721[7]。1789年,維珍尼亞州建立了名為霍普維爾(Hopewell)的永久性縣城,加勒德獲選成為對該市地區進行斟測的委員會成員[5]:721。他和約翰·愛德華茲都是這個新定居點的首批受託人[6]:18。在加勒德的建議下,這座城市於1790年更名為巴黎[5]:721。之後不久,他辭去了縣測量員的職務,專注於更為迫切的新城市安全防禦需要[6]:18。1790年8月,在加勒德的授意下,波旁縣法院把縣民兵部隊規模從一個營擴大到兩個營[6]:19

宗教領袖

早在1785年6月25日,加勒德就開始和朋友奧古斯丁·易思廷(Augustine Eastin)一起參加埃爾克霍恩浸信會教友協會的會議[6]:9。1787年,他幫助在自己的莊園附近籌建了一所浸信會教堂[7],並獲選成為教堂的其中一位長老,服務教眾達十年之久[2]:9。教堂成立後不久就加入了埃爾克霍恩浸信會教友協會,協會於1789年授予加勒德傳教許可證[6]:8。加勒德擁有多達23名奴隸從事農業和工業工作,但他卻在講壇上譴責奴隸制,稱其為「可怕的邪惡」[6]:6, 9。無論白人還是黑人,在他的教堂參加活動時都是平等的[6]:9

加勒德和教堂的其他長者在州內吸引了許多會眾,其中最遠的一位來自梅森縣[6]:9-10。1789年,加勒德和易恩廷開始着手讓該地區更為正統的純正浸信會和更寬鬆的分裂浸信會重新團結起來。加勒德之前在維珍尼亞州的教會就是純正浸信會,雖然他明確倡導宗教寬容,還公開表達過自己的自由派視角,但大部分觀點還是認為他屬純正浸信會。他一直沒能成功地讓兩個派別團結起來,但所做的努力還是獲得了認可,於1790、1791和1795年成為埃爾克霍恩浸信會教友協會年度會議的主持人。[6]:10-11

1785至1799年間,加勒德擔任特蘭西瓦尼亞神學院(如今的特蘭西瓦尼亞大學)校董會成員[6]:13。1794年,他和其他更為開明的校董會成員聯合起來與正統長老宗成員對抗,成功選出神學院首位不是長老宗成員的校長[6]:13。這位校長名叫哈利·圖爾明Harry Toulmin),是位來自英格蘭的一神論牧師[3]:59。圖爾明的女兒露辛達(Lucinda)之後會與加勒德的兒子丹尼爾(Daniel)結婚[2]:60。和圖爾明之間的關係令加勒德開始接受一些一神論信條,特別是蘇西尼主義教義[8]。到了1802年,他和奧古斯丁·易思廷不但已經接受了這些信仰,還已向他們的浸信會教眾灌輸這些理念[8]。但是,埃爾克霍恩浸信會教友協會譴責這些信仰都是異端邪說,鼓勵加勒德和易思廷將其放棄[8],遭兩人拒絕後,該協會中止了與他們的聯繫[8]。這一事件結束了加勒德的牧師生涯以及和浸信會教堂的關係[7]

從政生涯

肯塔基州居民在丹維爾召開了一系列的十場會議,對新州與維珍尼亞州的正式分離做安排。加勒德是其中5次會議的與會代表,這5次會議分別於1785年5月和8月,以及1787、1788和1792年舉行[2]:8。在1785年8月的會議上,眾代表一致同意提出憲制分離的正式要求[6]:22。當時還是維珍尼亞州議員的加勒德於是前往列治文參加立法會議,投票贊成維珍尼亞州接受肯塔基州分離、並列明具體條款的法案[6]:22

1792年的最後一次會議舉辦前,加勒德、安布羅斯·達德利(Ambrose Dudley)和奧古斯丁·易思廷組成的委員會報告稱埃爾克霍恩浸信會教友協會支持在當時會議上起草的憲法中禁止奴隸制[2]:9。1792年的這次會議制訂了新成立州的憲法,奴隸制正是這次會議上的一個主要議題。與會代表、長老宗牧師大衛·賴斯(David Rice)是反對在新憲法中保護奴隸制一派的領袖人物,而喬治·尼古拉斯(George Nicholas)則極力贊成[9]:63。加勒德鼓勵其他浸信會牧師和教友投票反對將保護奴隸制內容列入憲法[6]:10,但刪除憲法第九條的動議最終以16票支持,26票反對未獲通過,這條正是保護奴隸主權利的條款[9]:63。與會代表中的全部7位基督教牧師都投下了支持票[9]:63,有5位浸信會普通信徒無視加勒德的指令投票反對,如果他們都投票支持,那麼雙方將形成平局[6]:11。歷史學家洛厄爾·H·哈里森(Lowell H. Harrison)認為,可能正是因為這些牧師投下了反奴隸制的票,導致之後通過了禁止牧師擔任肯塔基州議員的規定[9]:63。加勒德和其他牧師顯然沒有對這一規定提出異議[6]:12

除了對奴隸制的反對意見外,加勒德沒有在這次會議的進程中起到特別積極的作用[7]。1792年4月13日,他向大會報告了全體委員會的22項決議,其中提供了新憲法的框架,這也是他在會議期間最引人注目,但又與奴隸制無關的一次動作[9]:63

1795年州長選舉

制憲會議後,加勒德的政治生涯似乎已接近尾聲[6]:31。他辭去所有的縣級公職,專注於務農和埃爾克霍恩浸信會事務[6]:30,不過在兒子威廉於1793年成為州議員時還是很高興[6]:30。1795年,威廉獲得連任,並且波旁縣的另外4位州議員都和加勒德聯繫密切,其中還包括前不久競選連任聯邦參議員失敗的約翰·愛德華茲[6]:31

 
托馬斯·托德是1795年肯塔基州州長選舉的一位候選人。

肯塔基州首任州長艾薩克·謝爾比宣佈無意競選連任,加勒德的朋友們於是鼓勵他參選[6]:31。另外兩位宣佈參選的是本傑明·洛根和托馬斯·托德[6]:33。洛根因在確定肯塔基州邊界期間的英雄主義行徑而成為一開始最有希望的候選人[4]:8。只是他雖然有相當豐富的政治經驗,但演講水準卻不理想,而且在議會的工作能力也不是很理想[6]:33。托德的政治經驗最為豐富,曾擔任全部十屆肯塔基州建州大會的書記,但部分人認為他太過年輕[6]:33[4]:8。加勒德與波旁縣的政治聯繫成為一大優勢,許多人都對他在浸信會教會的貢獻予以高度評價[6]:33

新憲法中規定,肯塔基州的每一個立法選區推舉出一位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投票選出州長[4]:8。洛根和加勒德都成為其所在縣的選舉人[6]:34。第一輪投票結果,洛根獲得21票,加勒德17票,托德14票[9]:75,還有一位選舉人把票投給了不久後將當選聯邦參議員的法蘭克福律師約翰·布朗英語John Brown (Kentucky)[6]:34。有推測認為,加勒德因自己的道德品質而沒有把票投給自己,但出於政治上的敏銳性,他也不會把票投給對手,所以最終選擇支持沒有宣佈參選的布朗[6]:34。不過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撐這一推斷[6]:34

憲法中沒有具體說明選出州長是否需要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票,但眾選舉人根據其他多個州的慣例決定在洛根和加勒德之間進行第二輪投票,得到過半數票者當選[4]:8[9]:75。結果大部分曾支持托德的選舉人都在第二輪投票中選舉了加勒德,後者也因此勝出[9]:75。肯塔基州務卿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在署明日期為1796年5月17日的信件中確認了加勒德的勝利,州長謝爾比於5月27日發來寄信,祝賀他贏得選舉[6]:35

洛根並不認為加勒德在選舉中有任何不當之舉,但他還是就選舉結果向肯塔基州檢察長約翰·布雷肯里奇提出正式抗議[4]:8[6]:35。布雷肯里奇拒絕就此事做出正式決定,聲稱無論憲法還是法律都沒有授予自己這樣的權力[9]:75。不過他在私下裏還是認為這場選舉應該是洛根合法當選[9]:75。洛根於是向有權介入選舉爭議的州參議院提出上訴[9]:75。1796年11月,參議院表示授權他們介入的法律是違憲的,因為這一法律對促進肯塔基州的「和平和福祉」沒有好處[9]:75。州參議員格林·克萊Green Clay)是這一理據的主要倡導者[6]:36。到了這個時候,加勒德已經擔任了5個月的州長,洛根於是放棄了要把他拉下馬的努力[9]:75

首個州長任期

加勒德是一位強勢的行政首長,身邊有多位學識淵博的顧問[4]:8。他的朋友約翰·愛德華茲和兒子威廉·加勒德都是州參議員,讓他可以一直對參議院議題保持了解[6]:39。任命詹姆斯·布朗再度擔任州務卿之舉表明他有意保持謝爾比的政策導向,但布朗年勢已高,在加勒德擔任州長几個月後就於1796年10月退休[6]:39。新州長於是委任哈利·圖爾明繼任,後者因其他更保守校董的反對而於同年4月辭去了特蘭西瓦尼亞神學院校長一職[4]:8。加勒德沒有挽留即將離任的州檢察長約翰·布雷肯里奇,但還是經常就複雜的法律問題徵求後者的意見[4]:8

 
肯塔基州的首座州長官邸就是在加勒德的第一個州任期里建成。

謝爾比擔任州長期間,州議會通過法律規定州長、州審計員、財務官、州務卿要住在法蘭克福,其中州長可以得到100的資金用來租房[10]:5。加勒德就職後不久,州公共建築專員向議會報告稱,為州長和及其大家庭建一套房,而非在其任期里租房從經濟上來說更為合理[10]:6。1796年12月4日,州議會通過法案,撥款1200鎊來建這套房子[10]:6,肯塔基州的第一套州長官邸於1798年建成[10]:6。1799年,加勒德委託當地工匠為自己的女兒建造一台鋼琴,當時大部分肯塔基州人還從未見過這種落地式樂器,所以鋼琴建成後有相當數量的人們絡繹不絕地前往州長官邸觀看[10]:10。肯塔基州歷史學家托馬斯·D·克拉克Thomas D. Clark)還記載稱加勒德給官邸新增的地毯吸引了許多人前去參觀,因為當時地毯也非常罕見,克拉克稱這一飾品讓當時的許多人感到「既羨慕又自豪」[10]:11

加勒德擔任州長的第一年裏,肯塔基州通過法律建立了肯塔基州上訴法院和一系列的下級地區法院[6]:44,該州的律師也從此需要領取牌照[6]:44。州內還新成立了6個縣和多個新的定居點,其中有一個縣就是以加勒德命名[6]:44。加勒德一共批准建立了26個縣,是至今所有肯塔基州州長中最多的一個[4]:12

肯塔基州原本處理土地斟測和州土地辦公室所有權登記的法律會在1797年11月30日到期,加勒德為此於11月3日發佈公告,召集議會進入特別會議[6]:48。會議於11月28日開始,加勒德以自己曾身為土地斟測員的經驗告知眾議員,通過新的法律、並且防止在土地所有權上出現更多的法律訴訟已是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並且當時已經出現了大量的這類訴訟[6]:48,但是州議會並沒有及時對他的感召給予積極的回應[6]:48。身為一位富裕的土地主,加勒德卻主張保護肯塔基州的龐大債務人階層,防止他們失去自己土地的抵押品贖回權[4]:9。加勒德支持佔屋立法,其中包括禁止針對佔屋居民在其所佔土地上勞作所獲得的收益徵稅,並且佔屋者對土地作出改善後,土地擁有者需要向他們支付報酬[4]:9。雖然有包括約翰·布雷肯里奇在內的一些上流社會議員反對,但加勒德在這次會議期間倡導的大部分改革提案都得以通過[6]:50

加勒德是民主共和黨人,支持黨派創始人托馬斯·傑佛遜對《懲治煽動叛亂法》的譴責態度[7]。1798年11月7日,他在向州議會發表演說時嚴厲譴責了《懲治煽動叛亂法》,稱該法會讓那些希望移民新大陸的人望而卻步,而且這一法律還否定了被告的言論自由陪審團審判權,這正是革命戰爭中他和其他戰友通過戰鬥試圖保護的權利[9]:82[4]:10。他主張將這樣的法律廢除,但也鼓勵議會重申忠於聯邦政府美國憲法[4]:10。此外,加勒德對1798和1799年的肯塔基決議案表示支持[1]

1798年,肯塔基州議會還通過了刑罰改革法案。加勒德支持這些改革,其中包括廢除謀殺罪外所有罪行的死刑,他還為對犯人提供教育的提案進行過遊說[4]:9[9]:83,並確保改革和擴大民兵的法律得到通過[4]:9。其中一項改革就是將對民兵中的擾亂行為治罪,還對公民聘用他人代替自己在民兵部隊服役的做法制訂了規定,獄卒、導師、印刷員、法官、牧師和議員可以從服役中豁免[4]:10。加勒德反對減稅,提倡增加教育和商業補貼[4]:9。為此他還簽署法案,將特蘭西瓦尼亞神學院和肯塔基學院合併成一所院校[6]:57

新憲法

 
加勒德的兒子威廉向議會提出召開制憲大會。

1795年州長選舉結果出現的爭議令肯塔基州首部憲法受到了一連串的質疑[9]:75。有些人認為憲法欠民主,因為州長是由選舉人選出,州參議員及其他許多官員都是經任命而非選舉產生[9]:75,另一些人反對法官及其他州級官員的終身任職制[9]:75。此外還有人希望從憲法中去掉對奴隸制的保護,或是解除牧師擔任州議員的禁令[9]:75。由於1795年選舉的餘波影響,所以相關團體一致認為,憲法需要進行變更[4]:8。然而,這部憲法中卻連修訂方法都沒有提供[9]:75,唯一的補救途徑就是召開另一次制憲大會[9]:75

召開制憲大會需要州議會兩院在連續兩屆議會期間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是過半數選民在連續兩次選舉中批准[9]:76。1797年2月,州議會投票決定在即將到來的5月選舉中由選民對是否召開制憲大會的問題作出表決[9]:76。共計9814位登記選民中有5446票贊成,440票反對,但3928人根本沒有投票,多個縣都沒有記錄到對這個問題的任何選票[9]:76。這樣的結果讓許多議員對人民的真實意願心存疑慮[9]:76

大會的反對者聲稱,所有沒有投票的應計入反對票,這一立場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因為眾所周知有許多費耶特縣選民通過棄權來表達自己對大會的抗議[6]:47。考慮了所有欠規則的情況後,州議會認為票數還沒有到達需要的標準[6]:48

1798年2月10日,加勒德的兒子、仍在擔任州參議員的威廉提出法案,再舉行一次是否召開制憲大會的投票[6]:51。1798年5月,投票結果表明全部16388票中有9188票支持[9]:76,但仍有近5000選民沒有投票[6]:51。1798年11月21日,肯塔基州眾議院以36票贊成,15票反對支持召開制憲大會,州參議院也在幾天後以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了同一決定[9]:76,但參議院的表決沒有經過正式統計公佈[6]:58。州議會的投票結果消除了對普通選民投票結果存在的任何疑問。

制憲大會定於1799年7月22日召開,與會代表在同年5月選出[9]:76。加勒德父子都沒能成為代表,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反奴隸制立場[6]:58。與前任州長相比,加勒德行事更為積極,經常行使否決權,還與各縣法院發生衝突[4]:9[9]:78。這導致與會代表決定縮減州行政首長的權力[4]:9[9]:78。根據1799年憲法,州長需經普選產生,同時立法部門推翻州長否決權的票數也從兩院均需三分之二多數降低到絕對多數[9]:78。雖然州長仍然保有較為廣泛的任命權,但州參議院有權批准或否決任何州長提名的人選[6]:59。新憲法中還給州長增加了任期限制,任何州長卸任後需要再過至少7年才能重新參選[9]:78。牧師不能擔任州議員的限制依舊,並且受限職務範圍還擴大到了行政部門[6]:59。歷史學家洛厄爾·H·哈里森認為這些限制「顯然是針對加勒德」,但加勒德的傳記作者H·E·艾弗曼則相信這「絕對不是一個旨在針對加勒德的打擊」[9]:78,因為他在繼任和牧師的限制上都取得了豁免,為尋求連任掃清了障礙[1]

1799年州長選舉

本傑明·洛根第一個宣佈自己將參加1799年的州長選舉,對這次一雪前恥非常有信心[4]:8。加勒德和托馬斯·托德隨後不久也宣佈參選[4]:8。前聯邦眾議員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也加入了競爭[4]:8,但許多來肯塔基州定居不久的居民不了解他以往的赫赫戰功,對他有欠成熟的演講技巧也毫不感冒[6]:63。雖然幾位候選人極少會直接從負面角度評價對手,但他們都會提起那些自己認為會對其他候選人不利的話題[6]:63。約翰·布雷肯里奇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是加勒德的政敵,他試圖用激將法促使加勒德投入到又一場慷慨激昂的奴隸解放運動中去,強調這一在州內只有少數人支持的立場,但加勒德意識到了這一伎倆,競選期間一直都沒有表露出任何解放主義情緒[6]:64。同時,新憲法中對奴隸制的保護比老憲法更強,因此大部分選民根本不擔心在任州長的反奴隸制立場[6]:64。法蘭克福知名領袖人物亨利·菲爾德被控用斧頭謀殺了自己的夫人,法院判處罪名成立,他指責加勒德沒有為自己發出赦免令[6]:63。但州長在審查案件證據後認為,這一判決結果是公正達成的,並沒有受到外界的不當影響。菲爾德的這一指控在競選期間提出得有些太晚,以致於加勒德對自己拒絕發出赦免令的解釋無法及時而廣泛地流傳[6]:64

加勒德擁有在任州長的優勢,並且公眾認可度總體上也比較理想,他在西部的多個縣、傑佛遜縣以及中肯塔基州的布盧格拉斯地區都取得了大幅領先[4]:8。令人意外的是,他甚至獲得了一些4年前選擇洛根的選民支持[4]:8。最終加勒德以8390票勝出,格里納普得到6746票,洛根3996票,托德2166票[4]:8。由於新憲法中增加的任期限制,加勒德之後的近兩百年裏都沒有任何一位肯塔基州州長取得連任,直到1992年該州通過憲法修正案給這一規定鬆綁後才有了保羅·E·巴頓(Paul E. Patton)於1999年連任成功[11]。1801年,加勒德提名托德填補肯塔基州上訴法院在選舉後出現的空缺[6]:65,然後又在1802年提名格里納普到法蘭克福巡迴法院任職[6]:65

第二個州長任期

加勒德第二個州長任期的前兩年相對而言風平浪靜,但到了1802年,他否決了州議會通過的兩項與巡迴法院體系有關的法案[4]:10。第一項增加了法院數量,並且規定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普通市民可以擔任法官[4]:10。加勒德對新增法院的成本、以及允許未經訓練的法官就職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均提出質疑,他還反對法案中刻意規避州長法官任命權的做法[4]:10。第二道法案允許巡迴法院體系中的律師和法官住在其工作的巡迴法院轄區外[4]:10。立法部門最終推翻了州長對第二道法案的否決,這也是肯塔基州歷史上首次有州長的否決遭到推翻,也是加勒德8年州長任期里僅有的一次[4]:10

 
加勒德曾盛讚托馬斯·傑弗遜收購路易斯安那之舉是「崇高的成就」。

1802年10月16日,西班牙帝國殖民者唐璜·文圖拉·莫拉萊斯(Don Juan Ventura Morales)宣佈撤消美國對紐奧良港口的使用權,這一權力本是由平克尼條約保障[9]:84。加勒德期望能在肯塔基州和美國其他各州以及密西西比河沿岸多個領地間建立起生機勃勃的貿易關係,但這一港口不再向美國貨物開放也就成為實現這些期望的主要障礙[4]:10

他敦促總統托馬斯·傑弗遜採取行動,並公開宣稱肯塔基已有2.6萬民兵待命,準備在必要情況下以武力拿下紐奧良[4]:11。傑弗遜當時並不知道路易斯安那的控制權已通過《聖伊爾德豐索密約》於1800年轉讓給法國獨裁者拿破崙·波拿巴,只是還沒有進行正式的交接程序[9]:84,之後拿破崙令人意外地提出以約1500萬美元的價格把路易斯安那賣給美國[9]:84。傑弗遜在法國的兩位使節羅伯特·R·李維頓詹姆斯·門羅接受了這筆交易[9]:84。大部分肯塔基人都對這一收購欣喜若狂,加勒德也盛讚這是「崇高的成就」[9]:84[4]:11。此後不久,西班牙帝國政府宣稱法國沒有做到《聖伊爾德豐索密約》中規定的義務,因此條約無效,路易斯安那仍屬西班牙領地[9]:84。傑弗遜直接無視西班牙的抗議,準備以武力手段奪取路易斯安那[9]:84。他指示加勒德安排4000民兵做好在1803年12月20日進軍紐奧良的準備[9]:84。肯塔基州議會也迅速通過法案,保證任何志願從軍者可以獲得150英畝土地,加勒德因此很快就告知傑弗遜人數已經湊齊[9]:84。這時西班牙選擇服軟,放棄了對路易斯安那的主權主張,這一地區也在兩個月後歸入美國控制[9]:84

加勒德第二個州長任期的最後幾個月因與州議會的爭議而蒙上陰影,圍繞的是州土地註冊辦公室登記員的任命問題[4]:12。加勒德首先提名了州務卿哈利·圖爾明,但州參議院於1803年12月7日否決了這一提名[6]:77。加勒德又提名了昔日的競爭對手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但格里納普此時一心要繼任州長職位,因此請他撤回提名,加勒德也照辦了[6]:76。參議院接下來又否決了加勒德的下一位提名人選約翰·柯本(John Coburn),還指控再後一位人選托馬斯·瓊斯(Thomas Jones)是「刑事重罪犯」,禁止他將來從事任何任命性質的公職[6]:76。瓊斯遭參議院否決後,加勒德也否決了一項允許立法部門選派肯塔基州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的法案,儘管這一法案與州憲法可謂背道而馳,但加勒德的這次否決還是令他和參議院的關係更為緊張[6]:77。參議院接下來又否決了威廉·特里格,肯塔基州的眾多報紙開始公開談論行政和立法分支的宿怨,聲稱參議院對該職位已有屬意人選,所以州長提名其他任何人都會遭到否決[6]:78。1804年1月,參議院又否決了威利斯·格林(Willis Green),加勒德宣佈自己不會再提名任何人選[6]:78。州長和參議院均指責對方背信棄義,一直到加勒德提名很受歡迎的眾議院議長約翰·亞岱爾[6]:78,參議院才最終確認了這次選擇[6]:78

晚年生活和逝世

加勒德在州土地註冊辦公室登記員任命問題上與州議會產生的爭議讓他非常不滿,因此卸任州長後就離開了政壇[4]:12。他曾於1804年私下支持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繼任州長職位,波旁縣的選民也在選舉中向格里納普提供了壓倒性的支持[6]:79。雖然兩個兒子威廉和詹姆斯都將繼續競選公職直到19世紀30年代,但加勒德再也沒有表現出再度參選的願望[6]:81

加勒德返回芒特黎巴嫩,成為一位知名農學家[3]:59。他的兒子詹姆斯監督農場的日常動作,並因在當地農產品展銷會上的創新屢獲嘉獎[6]:80。芒特黎巴嫩莊園在1811年新馬德里地震中受到重創,但加勒德堅持儘可能地將其修復,希望在那裏度過餘生[6]:81。他給自己的農場引進優良家畜——包括純種的馬和牛——還投資了多家商業公司,其中還有多家在他去世後傳給兒子的鹽場[3]:59。1822年1月19日,身體狀況已持續數年欠佳的詹姆斯·加勒德與世長辭[2]:13,身後遺骨下葬在自己的莊園,肯塔基州政府在他的墳頭豎起了紀念碑[2]:13

註釋說明

  1. ^ 對加勒德家族進行研究的安娜·拉德爾·德斯·卡格納斯指出,詹姆斯·加勒德和哥哥丹尼爾的出生相隔了13年,所以她估計威廉和瑪麗還有別的孩子,但在嬰兒時期就已夭折,只是無法找到任何記錄來確認這一推斷[2]:6

參考資料

  1. ^ 移至: 1.0 1.1 1.2 1.3 Harrison, Lowell H. John E. Kleber ,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363 [2014-06-20].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13). 
  2. ^ 移至: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Des Cognets, Anna Russell. Governor Garrard, of Kentucky: His Descendants and Relatives. Lexington, Kentucky: J.M. Byrnes. 1898 [2014-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21). 
  3. ^ 移至: 3.0 3.1 3.2 3.3 3.4 3.5 Billings, Dwight B.; Kathleen M. Blee. The Road to Poverty. Cambridge, United King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2014-06-20]. ISBN 0-521-65546-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21). 
  4. ^ 移至: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37 4.38 4.39 4.40 Everman, H.E. James Garrard. Lowell H.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ISBN 0-8131-2326-7. 
  5. ^ 移至: 5.0 5.1 5.2 5.3 5.4 Johnson, E. Polk. A History of Kentucky and Kentuckians: The Leaders and Representative Men in Commerce, Industry and Modern Activities 2. Chicago, Illinois: Lewis Publishing Company. 1912 [2014-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21). 
  6. ^ 移至: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6.53 6.54 6.55 6.56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Everman, H.E. Governor James Garrard. Bourbon County, Kentucky: Cooper's Run Press. 1981. 
  7. ^ 移至: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James Garrard.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 New York City,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36 [2014-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03). 
  8. ^ 移至: 8.0 8.1 8.2 8.3 Collins, Lewis. Historical Sketches of Kentucky. Maysville, Kentucky: L. Collins. 1850: 110 [2014-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21). 
  9. ^ 移至: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9.17 9.18 9.19 9.20 9.21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9.38 9.39 9.40 9.41 9.42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6-21].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10. ^ 移至: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Clark, Thomas D.; Margaret A. Lane. The People's House: Governor's Mansions of Kentuck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2. ISBN 0-8131-2253-8. 
  11. ^ Blanchard, Paul. Paul Edward Patton. Lowell H.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251. ISBN 0-8131-2326-7. 

擴展閱讀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艾薩克·謝爾比
肯塔基州州長
1796至1804年
繼任:
克里斯托弗·格里納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