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吉堂(1898年—1976年10月15日),又名苟在安四川宣漢人,國民革命軍中將日本士官22期步科。

早年

四川宣漢人,十歲喪父失學,從事農耕。十六歲得到推薦,在宣漢中學校裏面當雜工,同時間得到免費在教室外旁聽的機會,如此完成基礎教育。而後經商,從事貿易,小有所成。1928年因為兵亂而放棄商業,到日本士官學校學習軍事。

抗日戰爭期間

九一八事變發生時,苟吉堂參與組織中國留日學生總退學,為請願代表之一,抗議日本侵華。被捕並投入日本東京若松町憲兵監獄,拒寫悔過書。而後返國。

1931年-1936年,在潘文華部任職,駐防嘉定(現樂山)等地。

1937年後,在湯恩伯部長期供職,歷任第13軍參謀(軍長為湯恩伯)、第89師參謀長、第110師參謀長、第85軍參謀長、第20軍團參謀處長、第31集團軍參謀處長、第29軍副軍長、第3方面軍副參謀長、第3方面軍前方指揮所主任等職。

盧溝橋事變前夕,譯釋日軍事文本《察哈爾兵要地誌》,此文是十三軍繳獲的,有日本華北作戰的部分軍事要點,為湯部華北作戰提供了重要情報。

盧溝橋事變後,參與了南口台兒莊湘西等第十三軍、第二十軍團、第三十一集團軍、第三方面軍之歷次戰役。

1945年,任上海淞滬警備部副參謀長,並受命撰寫《中國陸軍第三方面軍抗戰記實》。

1947年,任湘南師管區司令。《中國陸軍第三方面軍抗戰記實》於上海出版。

1948年,任重慶師管區司令。

1949年,辭去軍隊職務。

晚年

1949年-1951年,在重慶租地從事農耕和養殖,並再次嘗試商業

1951年-1959年,經同鄉長者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王維舟介紹,到位於成都西南民族學院工作。任股長,負責修建教學樓和宿舍、種花木。又在位於成都紅牌樓和西昌縣的校辦農場工作。後因傷不能幹重農活,被令退職。

1966年,文革爆發,抄家、勞動、被令遷出校園,復又令遷回。

1976年,10月8日晨,從床邊落下,股骨頸骨折。10月15日傍晚,在家中逝世。

榮譽

作為抗日有功人員,獲光華獎章忠勤勳章雲麾勳章美國自由勳章等。

參考資料

  1. 《中國陸軍第三方面軍抗戰記實》苟吉堂
  2. 《抗日有功人員勛獎(三十一)》,國民政府1946,02/1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