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子三師
明朝太子三師,即明朝的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職的合稱,從一品。最初負責以道德輔導皇太子,且謹身護翼,為東宮輔臣。後為虛銜。
概述
明朝太子三師為無定員,無專授。洪武元年,因為明太祖朱元璋經常因事親征,考慮皇太子監國時,再設官僚制度,會生嫌隙,於是命朝廷命臣兼顧東宮職務,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師職位。後命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從此以後直至明末,太子三師全部為虛銜,與輔導太子的職責無關[1]。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師。二十五年,馮勝兼太子太師,藍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孫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東宮職位,只有虛名[2]。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72):「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並從一品掌以道德輔導太子,而謹護翼之。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並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觀三公之道德而教諭焉。太子賓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贊相禮儀,規誨過失。皆東宮大臣,無定員,無專授。洪武元年,太祖有事親征,慮太子監國,別設宮僚或生嫌隙,乃以朝臣兼宮職: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徐達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祖兼太子賓客。三年,禮部尚書陶凱請選人專任東宮官,罷兼領,庶於輔導有所責成。帝諭以江充之事可為明鑒,立法兼領,非無謂也。由是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惟永樂間,成祖幸北京,以姚廣孝專為太子少師,留輔太子。自是以後,終明世皆為虛銜,於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
- ^ 《明會要》(卷029):「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師。二十五年,馮勝兼太子太師,藍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孫恪兼太子太保,詹徽兼太子少保,皆不聞有關掌,以虛名被之而已。(《弇山集》。 ) 永樂二年四月,以姚廣孝為太子少師。時上狩北京,廣孝留輔太子。自是以後,東宮師、傅,終明世皆為虛銜。於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同上。 ) 成化二十年十一月,中旨進吏部尚書尹旻為太子太傅。舊制:凡加大臣保、傅,皆賜敕授。而旻獨以傳奉得之。前此未有也。(《大政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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