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玉
藍玉(?—1393年),南直隶定遠(今属安徽)人,明初将領。与胡惟庸同乡,常遇春妻弟。洪武十二年秋封永昌侯,二十年拜征虜大將軍。二十一年拜大將軍、涼國公。後遭疑被明太祖處決,株連一萬五千人,是為明初之「藍玉案」。
生平
藍玉早年隸屬於常遇春的麾下,因「臨戰勇敢,所向多捷」,所以常遇春數次在朱元璋面前稱讚藍玉,後來自「管軍鎮撫」積功升為「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四年(1371年),藍玉跟從傅友德進攻四川;洪武五年(1372年)跟從大將軍徐達征討北元,再從沐英收服吐番。由於屢立戰功,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藍玉獲封永昌侯[1]。
洪武十四年(1381年),藍玉以征南左副將軍的身分跟隨傅友德進攻雲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北元納哈出屢進遼東,朱元璋命藍玉為右副將軍,潁國公傅友德為左副將軍,跟隨征虜大將軍馮勝領軍二十萬北征。納哈出不敵,降明。藍玉等暫時移屯薊州以待其變[2]。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拜藍玉為大將軍,統率十五萬兵馬征伐北元脫古思帖木兒。該年四月明軍抵捕魚兒海(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貝爾湖),大破北元主力部隊,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脫古思帖木兒投奔蒙古舊都和林,至此,北元一蹶不振。捷報傳至京城應天府,舉國歡呼,朱元璋在大喜之下,本來打算封藍玉為梁國公,后因為聽到藍玉有逼姦元妃的劣迹,改梁為「涼」。然而朱元璋仍然在其諭中,讚譽藍玉可比漢之衛青、唐之李靖。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元降将月鲁帖木儿在建昌起兵,蓝玉擒月鲁帖木儿父子,封太子太傅[3]。
但是明朝修明實錄記爵封國公的藍玉自恃有大功,行為開始暴戾,很多作為皆觸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損人臣之禮,令朱元璋心中對藍玉越發感到不滿[4]。
當太子朱標還健在時,藍玉因為是朱標的姻親,經常友好往來。有一次,藍玉自蒙古班師回朝,告知太子說:「臣觀燕王在國,舉動行止,與皇帝無異。又聞望氣者言,燕有天子氣,願殿下先事預防,審慎一二!」朱標回答藍玉:「燕王事我甚恭,決無是事。」藍玉向朱標解釋:「臣蒙殿下優待,所以密陳利害,但願臣言不驗,不願臣言幸中。」朱標沒再說甚麼。不過此事後來為燕王朱棣所知悉,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標薨逝後,燕王入朝上奏朱元璋說:「在朝公侯,縱恣不法,將來恐尾大不掉,應妥為處置」,暗批藍玉等虎將立於朝廷,要趁早抑制,否則將來難治。但是藍玉等將領依舊桀驁不馴,完全不察覺朱標的逝世已使政情丕變,因為多疑的朱元璋這時已有再大獄功臣的準備了。但是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冊立非藍氏太子妃所生嫡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時,仍命藍玉兼太孫太傅以示隆寵。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錦衣衛指揮使蔣瓛指控藍玉謀反,準備在明太祖躬耕籍田時發難,並據說在藍玉府庫內搜出近萬把倭製武士刀[5]之說(持有刀或倭刀在明代是無罪的,萬把倭刀為旁證),朱元璋立刻在初八日以「謀反罪」處死藍玉,抄其家產,夷三族,[6]此案朱元璋殺一萬五千人,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史稱「藍玉案」。[7]有藍景昌者,畫像甚偉,賜與齊王為奴。齊王府藍姓家人乃景昌之後。[8]
未久潁國公傅友德、定遠侯王弼、宋國公馮勝等亦在一兩年内相继自盡或被殺。《國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條寫:“會寧侯張溫、都督蕭用等以党誅。”至此,明初開國功臣幾被殺盡,僅存湯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後說:“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藍黨、胡黨,一概赦宥之。”[9]“蓝狱”案也波及蓝玉故里城步扶城,当地蓝姓居民害怕祸及己身,便将蓝姓改为秦姓,而蓝玉定居地安徽定远之蓝姓则全部改姓青氏。[10]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攻入蜀王府,曾於蜀王府王城端禮門樓上看見被剝皮楦草的藍玉屍身[11]。
家庭
兄弟姊妹
- 姊蓝氏,嫁常遇春
子女
- 蓝贵女,嫁蜀王朱椿,被杀或赐自杀
影视形象
在中國大陸製播的《朱元璋》和《传奇皇帝朱元璋》二部歷史連續劇之中,朱元璋與張士誠激戰過後不到兩年,陳友諒發動大軍六十萬欲攻擊洪都,洪都告急,朱元璋遣藍玉率領四萬兵士和兩萬民兵前去防守,並向藍玉說「堅守百日自有大軍援救」,而藍玉不負所望,除原先的軍士外,和洪都的城防兵兩萬餘與陳友諒部相持百餘日,幾乎全軍覆沒,但仍殲敵數萬。在洪都城即將被陳友諒大軍攻破時,朱元璋的三十萬大軍終於趕到,徐達、傅友德等率軍衝鋒,夾擊陳友諒的漢軍。最終陳友諒軍被殲滅近十五萬慘敗而退,是役是為「洪都之戰」。藍玉因此獲得爵位,然而最終因「藍玉案」而被抄家滅族。實際上洪都之戰的守將為朱文正、鄧愈、趙德勝並非藍玉,藍玉當時隨常遇春援救安豐克呂珍,圍攻廬州,後於彭蠡的康郎山方遭遇陳友諒部。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132):“藍玉,定遠人。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初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數稱於太祖,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從傅友德伐蜀,克綿州。五年從徐達北征,先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之於土剌河。七年帥兵拔興和,獲其國公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討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斬獲千計。明年,師還。封永昌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
- ^ 《明史》(卷132):“ 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擒元平章達里麻於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玉功為多,益祿五百石。冊其女為蜀王妃。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次通州。聞元兵有屯慶州者,玉乘大雪,帥輕騎襲破之,殺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還。會大軍進至金山,納哈出遣使詣大將軍營納欸,玉往受降。納哈出以數百騎至,玉大喜,飲以酒。納哈出酌酒酬玉,玉解衣衣之,曰:「請服此而飲。」納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飲。爭讓久之,納哈出覆酒於地,顧其下咄咄語,將脫去。鄭國公常茂在坐,直前砍傷之,都督耿忠擁以見勝。其眾驚潰,遣降將觀童諭降之。還至亦迷河,悉降其餘眾。會馮勝有罪,收大將軍印,命玉行總兵官事,尋即軍中拜玉為大將軍,移屯薊州。”
- ^ 《明史》(卷132):“時順帝孫脫古思帖木兒嗣立,擾塞上。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帥師十五萬征之。出大寧,至慶州,諜知元主在捕魚兒海,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見敵,欲引還。定遠侯王弼曰:「吾輩提十余萬眾,深入漠北,無所得,遽班師,何以覆命?」玉曰:「然。」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煙火。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余里。玉令弼為前鋒,疾馳薄其營。敵謂我軍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設備。又大風揚沙,晝晦。軍行,敵無所覺。猝至前,大驚。迎戰,敗之。殺太尉蠻子等,降其眾。元主與太子天保奴數十騎遁去。玉以精騎追之,不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余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余。焚其甲仗蓄積無算。奏捷京師,帝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師還,進涼國公。”
- ^ 《明史》(卷132):“玉長身赬面,饒勇略,有大將才。中山、開平既沒,數總大軍,多立功。太祖遇之厚。浸驕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勢暴橫。嘗佔東昌民田,御史按問,玉怒,逐御史。北征還,夜扣喜峰關。關吏不時納,縱兵毀關入。帝聞之不樂。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慚自經死,帝切責玉。初,帝欲封玉梁國公,以過改為涼,仍鐫其過於券。玉猶不悛,侍宴語傲慢。在軍擅黜陟將校,進止自專,帝數譙讓。西征還,命為太子太傅。玉不樂居宋、潁兩公下,曰:「我不堪太師耶!」比奏事多不聽,益怏怏。”
- ^ 明代史,傅樂成教授著,長橋出版社,1980年
- ^ “蓝玉故里”价值解读 城步《蓝氏墨谱》载:“昌见公于五代梁开平四年……居扶城,世守其地……昌见公生七子……壬生生春应,春应生声远。声远即梁国公”。“昌见之十四世孙曰玉,佐明太祖逐元主有大功,封梁国公,甚得众心。明祖忌之,或言其私元主妃,又告其谋反者,明主遂杀玉。玉公子紧元(杨氏所生),生五男一女:男曰富安、相宇、进势、进才、田受;女曰贵女。俱玉害。玉有遗腹子曰昌建,侍妾向氏育于云南沐氏,故蓝、沐合为一家……蓝昌建避祸于黔国,亲如公子,博学诗术,服膺礼教,故其裔胄虽处荒陬而能独无渎姓之也。” 清康熙《城步县志·曛旧十三》和清道光《宝庆府志·氏族表一》俱载:“蓝玉,扶城人。其先曰昌见……世居扶城。玉,昌见之十四孙也,祖某同沐氏徙濠州,遂为定远人。玉姊适开平王常遇春。故初棣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玉,春数称于太祖……奏捷班师。帝大喜,赐勒保劳师还,进凉国公。玉身长赤面,饶勇略,有大将才……因事族诛者万五千人。当族诛时,有侍妾身怀六甲,匿西平侯沐春家,春以与玉同乡,诛非真罪,不忍绝其世,匿妾于府中。遗腹生子昌建……昌建长于黔国。成化初,子孙俱已成立。黔武僖公琮,知禁网已解,乃使昌建率其眷属归原籍扶城。嘱其世守王坟……深感沐氏继续之惠,其于黔宁先王之坟,不啻其鼻祖也。”
- ^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蓝玉传》载,此案涉及的有凉国公蓝玉、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怀远侯曹兴、靖宁侯叶升、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海西侯察罕、全宁侯孙恪、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
- ^ 《金陵瑣事》卷1
- ^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佈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胡謂丞相惟庸也。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葉升前坐事誅,胡玉等諸小侯皆別見。其曹震、張翼、張溫、陳桓、朱壽、曹興六侯,附著左方。”
- ^ 明朝开国功臣蓝玉故里 那些你所不知道的故事. [2023-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5).
- ^ 清・歐陽直,《蜀警錄》(卷1):“張獻忠入蜀王府,見端禮門樓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裝、人皮質,頭與手足俱肉身。訊內監,云明初涼國公藍玉,蜀妃父也,爲太祖疑忌,坐口謀反,剝其皮。傳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端禮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