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龍
姜龍(1476年—1546年),字夢賓,直隸太倉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姜昂之子。
姜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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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字號 | 字夢賓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六月初三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
配偶 | 娶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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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經》,由州學生中式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七十二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名進士[1][2][3],授禮部主客司主事,歷任禮部郎中。明武宗南巡時,姜龍率領同官諫阻,被罰跪五日,幾死杖下。之後出任建寧府同知。
嘉靖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升爲雲南副使,備兵瀾滄、姚安,平定當地盜亂以及糾紛,在任四年,雲南大治[4]。
家族
參考文獻
- ^ 《嘉慶直隸太倉州志·卷十五·選舉》:進士……蔡芝正德三年戊辰呂柟榜、周坤同上、姜龍同上、陸伸同上。以上二人省志作崇明……舉人……何璧(弘治)十七年甲子、王世芳、王憬、朱表、姜龍、李維貞已上同上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65):「子龍,字夢賓,正德三年進士。歷禮部郎中。武宗南巡,率同官諫。罰跪五日,杖幾死。出為建寧同知,尋遷雲南副使,備兵瀾滄、姚安。滇故盜藪,龍讓土酋曰:「爾世官,縱盜寧非賄乎?」酋懼,撫諭群盜,悉聽命。巨盜方定者,既降而貧,為妻妾所詬,卒不忍負龍,竟仰藥死。南安大盜千人,御史欲徵兵,龍檄三日散盡。四川鹽井剌馬仁、雲南曬江和歌仲讎殺數十年,龍撫諭,遂解。大候州土官猛國恃險肆暴,龍擒之。在滇四年,番、漢大治。鄧川州立三正人祠,祀袁州郭紳、莆田林俊及龍。」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