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龙(1476年—1546年),字梦宾直隶太仓人。明朝官员,进士出身。姜昂之子。

姜龙
大明云南按察司副使
籍贯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字号字梦宾
出生成化十二年(1476年)六月初三日
逝世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治《易经》,由州学生中式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七十二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名进士[1][2][3],授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礼部郎中。明武宗南巡时,姜龙率领同官谏阻,被罚跪五日,几死杖下。之后出任建宁府同知。

嘉靖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升为云南副使,备兵澜沧、姚安,平定当地盗乱以及纠纷,在任四年,云南大治[4]

家族

曾祖姜箎。祖姜敏,赠文林郎监察御史。父姜昂,官至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母滑氏,封孺人。慈侍下,弟淮[5]

参考文献

  1. ^ 《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十五·选举》:进士……蔡芝正德三年戊辰吕柟榜、周坤同上、姜龙同上、陆伸同上。以上二人省志作崇明……举人……何璧(弘治)十七年甲子、王世芳、王憬、朱表、姜龙、李维贞已上同上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史》(卷165):“子龙,字梦宾,正德三年进士。历礼部郎中。武宗南巡,率同官谏。罚跪五日,杖几死。出为建宁同知,寻迁云南副使,备兵澜沧、姚安。滇故盗薮,龙让土酋曰:“尔世官,纵盗宁非贿乎?”酋惧,抚谕群盗,悉听命。巨盗方定者,既降而贫,为妻妾所诟,卒不忍负龙,竟仰药死。南安大盗千人,御史欲征兵,龙檄三日散尽。四川盐井剌马仁、云南晒江和歌仲仇杀数十年,龙抚谕,遂解。大候州土官猛国恃险肆暴,龙擒之。在滇四年,番、汉大治。邓川州立三正人祠,祀袁州郭绅、莆田林俊及龙。”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