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龙
姜龙(1476年—1546年),字梦宾,直隶太仓人。明朝官员,进士出身。姜昂之子。
姜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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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云南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
字号 | 字梦宾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六月初三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
配偶 | 娶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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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经》,由州学生中式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七十二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名进士[1][2][3],授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礼部郎中。明武宗南巡时,姜龙率领同官谏阻,被罚跪五日,几死杖下。之后出任建宁府同知。
嘉靖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升为云南副使,备兵澜沧、姚安,平定当地盗乱以及纠纷,在任四年,云南大治[4]。
家族
参考文献
- ^ 《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十五·选举》:进士……蔡芝正德三年戊辰吕柟榜、周坤同上、姜龙同上、陆伸同上。以上二人省志作崇明……举人……何璧(弘治)十七年甲子、王世芳、王憬、朱表、姜龙、李维贞已上同上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65):“子龙,字梦宾,正德三年进士。历礼部郎中。武宗南巡,率同官谏。罚跪五日,杖几死。出为建宁同知,寻迁云南副使,备兵澜沧、姚安。滇故盗薮,龙让土酋曰:“尔世官,纵盗宁非贿乎?”酋惧,抚谕群盗,悉听命。巨盗方定者,既降而贫,为妻妾所诟,卒不忍负龙,竟仰药死。南安大盗千人,御史欲征兵,龙檄三日散尽。四川盐井剌马仁、云南晒江和歌仲仇杀数十年,龙抚谕,遂解。大候州土官猛国恃险肆暴,龙擒之。在滇四年,番、汉大治。邓川州立三正人祠,祀袁州郭绅、莆田林俊及龙。”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