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KOKUYO之提案

(按:以下為KOKUYO君於1月28日提交之提案,特錄於此。)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8日 (二) 14:07 (UTC)回覆

類別 涉及領域 項目 預期發生頻率
獲頒獎項 諾貝爾獎 每年共6則
人權領域 每年1則
數學領域 每年1則或2則
電腦領域 每年1則
建築領域 每年1則
電影領域 每年5則
文學領域 偶數年3則,奇數年4則
音樂領域 每年2則
電視領域 每年1則
戲劇領域 每年2則
發現事物 科學領域 每年約0.5則
政府更替 政治領域 如果選舉制度採取兩輪制進行,通常只會發布第二輪的當選結果:
國際大事 外交峰會 峰會開幕或閉幕時發布: 每年3則
其他活動 每年1則
天文探索 天體事件 每年1則至2則日食新聞,大型流星雨和大彗星則無法預期
太空探索
  • 載人軌道太空飛行器的發射升空
  • 任何類型火箭的第一次和最後一次發射
  • 發射失敗(必須在有足夠資訊更新條目下)
  • 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
  • 發射太空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
  • 太空飛行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
體育競賽 綜合性賽事 賽事開幕、閉幕、公布主辦城市:

賽事開幕、閉幕:

賽事開幕或閉幕:

水上運動 奇數年1則
田徑運動 奇數年1則
羽球比賽 奇數年1則
棒球比賽 前兩項共每年2則,後一項每4年1則
籃球比賽 每年3則至4則
西洋棋 奇數年1則,偶數年2則
板球比賽 每年1則至3則
撞球比賽 每年1則
腳踏車賽 每年2則
美式足球 每年1則
足球比賽 每年大約5則至7則
加式足球 每年1則
蓋爾式足球 每年1則
高爾夫球 每年4.5則
手球比賽 奇數年1則
賽馬比賽 每年約4則
冰球比賽 每年1則
馬拉松比賽 每年3則
賽車比賽 每年7則
籃網球比賽 每4年1則
賽艇比賽 每年1則
橄欖球比賽
高山滑雪 每年1則
相撲比賽 大約每2年1則
網球比賽 每年4則
排球比賽
賽艇比賽 每3年或每4年1則

審議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鑑於新聞動態候選規則修正案已通過,現將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內容提交客棧討論。KOKUYO君翻譯的英文版重複發生的項目指引主要內容在此,特感謝其貢獻。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9日 (三) 08:57 (UTC)回覆

  • 說明一下你和KKY版本的相異之處,並給出理由。--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09:27 (UTC)回覆
    • 與KKY版本主要區別之處如下:
    • (1)獎項方面,移除了僅適用於英語區或歐洲地區的布克國際獎托尼獎印度電影觀眾獎等獎項,替換為華語區重要獎項金雞獎、金馬獎、香港金像獎。
    • (2)體育項目方面,移除了華語區受眾面較窄的美式足球、加式足球、蓋爾式足球、手球、板球等項目,新增乒乓球。
    • (3)科學發現與探索方面,由於「任何類型火箭的第一次和最後一次發射」、「發射失敗」覆蓋面過廣,故予移除。

(註:以上被移除的項目只是無需經由特別安排直接獲選首頁ITN,但仍可以通過正常提案流程登上首頁ITN。)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9日 (三) 10:39 (UTC)回覆

EGOT並稱美國演藝界四大最高獎項,留著另外三個卻把托尼獎拿掉不合適。雨果獎和歐洲歌唱大賽個人認為也應該留下。-- 👨‍🎤 Jim | Talk | 2020年1月30日 (四) 04:32 (UTC)回覆
我覺得美式足球方面,超級盃可以考慮留著?——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月30日 (四) 13:19 (UTC)回覆

發射失敗的部分是否可以依託其他四項進行一個框定並納入,比如「載人軌道航天器的發射失敗;一個國家首次嘗試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的失敗;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的失敗;以月球或更遠處為目的地的航天器的發射失敗。」--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1月30日 (四) 15:59 (UTC)回覆

足球聯賽部分,英超、西甲、德甲均列入,是不是考慮法甲也應列入,印象中並稱四大聯賽。中超聯賽可請諸位商議。--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1月30日 (四) 16:03 (UTC)回覆

賽車領域是不是還是考慮一下一級方程式賽車,F1賽事還是具有世界級影響力的。--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1月30日 (四) 16:05 (UTC)回覆

謝謝User:Jyxyl9,您辛苦了。因為時間原因前一次看得粗略一些。我想明天醒來,再稍微細看一下,看看有什麼可以完善的,再跟您探討一下。同時也藉機促請各位編輯能夠稍微多關注一下本提案,希望對相關領域有了解的編輯幫忙評估一下,還有哪些部分可能存在疑問。--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1日 (六) 18:59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航空事故的新聞動態候選獲選標準

各位您好,好像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大大小小的事故幾乎每個都上了,請問有必要設一個標準嗎?--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1:52 (UTC)回覆

可以考慮列入WP:ITNR。--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35 (UTC)回覆
邀請經常參與ITN更新工作的用戶參與討論:@KOKUYOShizhaoJohnson.XiaFK8438Ericliu1912:。--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4 (UTC)回覆
用死傷人數來評量,似乎可行?但好像有點不太對勁,說不上來哪裡怪怪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7 (UTC)回覆
沒必要。而且表示「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卻連個事前調查工作也不做,這樣有什麼討論的基礎?--KOKUYO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4:40 (UTC)回覆
至少今年提出的提名大部分都上了--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7:55 (UTC)回覆
比如今年6月的存檔,有5次航空事故的提名而且每個都上了或者關於軍機墜毀比如像是中國空軍殲7和空軍官校AT-3這種軍機墜毀且傷亡較小的事故該不該上。--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8:05 (UTC)回覆
查了一下統計資料,一年航空事故(民用)全球不超過100次(經常50次都不到)。而且如果認為不合適的話,在候選區提出反對意見就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23日 (五) 06:21 (UTC)回覆
作為長期泡ITN,航空事故的編輯及創建者,我認為設置這個標準是必要的,順便也可以搞關於交通器事故的關注度標準(認為可以有別於單純獨立來源)。
以下是我關於ITN標準的建議:
  • 對於民用航空器(主要為普通固定翼民航機),至少1人遇難
  • 對於僅有傷者,無人遇難的的話,不太建議上ITN
  • 對於小型航空器或政府救援,海岸巡邏機事故,軍用戰機,直升機的話,建議假定符合,尤其死傷慘重(全部/大部分遇難)
  • 假定全部一等航空事故符合,2,3等一般不符
  • 對於普通飛機因事故報廢,就算有人受傷,一般可以不上
  • 對於重要飛機(例如安225)等被毀,不論傷亡認為皆符合ITN
同時認為我們不妨搞一個Wikipedia:關注度 (運輸器事故)--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7:48 (UTC)回覆
(▲)同上--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3日 (五) 11:25 (UTC)回覆
原來2022年開始就能算長期泡ITN啊,那我和時昭是泡到可以醃漬了吧。--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35 (UTC)回覆
本來就不需要了。而且ITN和條目的關注度根本沒有直接關聯(除了沒有主條目就不能提名ITN),從一開始就搞錯主題了。如果是要制定關注度的方針,那麼就和新聞動態沒關係。--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41 (UTC)回覆
@KOKUYO第一,我是指從帳號建立以來。第二,我認為先搞完ITN標準,然後可以討論一下關注度。--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2:41 (UTC)回覆
(:)回應@KOKUYO君,關於交通事故的關注度也一直是個問題,比如很多新人不知道關於那種交通事故可以寫和那一些不能寫。舉個例子,今年有人創建了條目「中華航空918(?)號航班」是關於單發熄火的,但是每年單發失效的案例數不勝數最後被刪了。所以我想說的是在弄完ITN的標準之後再把關注度也完善一下。--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3日 (五) 14:55 (UTC)回覆
@Mikelolggmrox大家認為卑提出的草案如何?--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9 (UTC)回覆
@KOKUYOShizhaoJohnson.XiaEricliu1912:,歡迎閣下討論。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6 (UTC)回覆
平心而論,你覺得科比的空難是否適合上ITN?如果適合,又是根據你提出的準則的哪一條?--MilkyDefer 2022年9月28日 (三) 08:36 (UTC)回覆
  • ITNR是一個保證當選的準則。維基百科從不會訂立"必定不會xxx"這種的反向排除規則。--Temp3600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7:52 (UTC)回覆
    就很莫名其妙啊,要制定關注度就去制定關注度,與ITN本來就無關了。--KOKUYO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23:34 (UTC)回覆
    (:)回應 關注度的問題請在樓下討論--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6日 (一) 13:33 (UTC)回覆
    那回到正題就這種小型航空事故是基於什麼標準上的ITN?--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6日 (一) 13:36 (UTC)回覆
    以下是我修訂後的二稿:
    • 所有導致至少1人死亡的民航機墜毀
    • 通用航空器,搜救巡邏,農業機等導致名人(符合關注度且高影響,例如明星或政治/前政治人物)死亡,或機上加上地面導致死亡率超過50%(例如:如果事故造成機上10人5人遇難,地面2人遇難,死亡率計70%)
    • 軍機墜毀導致重大政治影響可在無遇難者情況下上ITNR,如果單純事故建議至少2人以上遇難,畢竟軍用航空事故的關注度和報導較低,嚴格一點也無妨
    • 重大飛機被毀(例如最後一架DC10,三星,安225等)(因為安225被鵝軍炸了之後上過)
    • 無人傷亡但導致重大政治事件(如果某國家的元首飛機或重要飛機墜毀,即使無人傷亡,尤其是那些足夠臭好久的,或者是裴洛西被東風打下之類的也該上。
    --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0 (UTC)回覆
    或者直接改為所有1等航空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加飛機重大或完全損毀),或重要意義的飛機被毀,導致名人死亡的事故,元首專機事故,空軍或通用航空器死亡率超過50%。--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3 (UTC)回覆
    如同時昭所說,不需要。結案。--KOKUYO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23:25 (UTC)回覆
請等一下,「機上10人5人遇難,地面2人遇難,死亡率計70%」?恕我直言,這算法也太荒謬了。那要是機上10人8人遇難,地面4人遇難,死亡率不就 ?死亡率可以超過100%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8日 (三) 22:58 (UTC)回覆
@克勞棣當然沒問題呀,你維都這麼寫的。--FK8438 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5:25 (UTC)回覆
正確的算法是 --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2:00 (UTC)回覆
知道了。認為大家如果沒有什麼意見的話就這樣定了吧--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00 (UTC)回覆
請等一等。 還是說不通:分母的10是飛機上總人數,但與之相加的2卻不是地面總人數,而是地面遇難人數!?我無法理解這種統計學。難道「機上400人1人遇難,地面50人遇難」,死亡率 ,所以這個事故不算嚴重嗎?當然有人會問,不然「地面總人數」要如何得知?坦白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把地面遇難人數納入死亡率的計算是在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正確的算法遠沒有那麼簡單。考慮總遇難人數就好,何必計算這難以計算的死亡率?-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10月4日 (二) 17:42 (UTC)回覆
這麼糾結幹什麼。--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6日 (四) 11:02 (UTC)回覆
  • 其實不怎麼必要。如果想設立,「1等航空事故」或許可行,但必須先確定意外發生後數小時就會有評級,不然就趕不及。--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4 (UTC)回覆
    一般來講,只要確認有人遇難就算是一級了,哪怕沒有評級也可以算。對了,對於航空器失蹤超過48小時(尤其是疑似墜毀)估計影響力應該也可以上。--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4:38 (UTC)回覆
    同Shizhao,不必特別弄一個標準--Sean0115 2022年10月8日 (六) 11:32 (UTC)回覆
    我認為其實一般民航飛機墜毀的報導事件是完全具備關注度和影響力,這種事件發酵速度很快且影響非常大,不亞於其他ITNR,同時認為任何24小時內死亡超過100人的意外估計也沒有問題。而且這樣也可以避免無遇難者事故被人放上還吵了7天才結束。--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5:08 (UTC)回覆
    所以話說回來,這個標準是為了什麼緣故設立的?是為了排除小空難還是加入小空難?--Sean0115 2022年10月9日 (日) 01:52 (UTC)回覆
    我表達的可能有些問題,但我認為專門設立以下即可:
    • 1等航空事故
    • 元首/議長等人於航空事故中喪生
    • 民用航空器失聯超過24小時
    通用航空器如果坐的是重要人物(不僅僅符合人物關注度)或者引起爭議符合第二條,否則影響力不大沒必要,尤其是之前都不會上。小事故(甚至7700)就不要提了。如果大家沒有統一意見就不如單獨1等航空事故上ITNR。--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3 (UTC)回覆
  • ITNR是一個保證當選的準則。按照共識決的原則,任何通過討論的項目都可以獲選:維基制度本身就不容許設立排除式的規則。--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1:14 (UTC)回覆

有關新聞動態上首頁的一些提議

在新聞動態候選中歐元區盧拉討論中,不同人對

  1. 同一條目能否以新聞動態上首頁兩次
  2. 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選舉及上任能否以新聞動態各上首頁一次

有激烈討論,因此我提議在新聞動態獲選標準增加一條:

現行條文

⋯⋯

  • 新聞動態提案的討論期原則上以5日為限。若提案在討論期間內未能達成共識,以致於該提案新聞發生時間早於欄目內最早一條新聞時,提案即自動作廢。
提議條文

⋯⋯

  • 新聞動態提案的討論期原則上以5日為限。若提案在討論期間內未能達成共識,以致於該提案新聞發生時間早於欄目內最早一條新聞時,提案即自動作廢。
  • 若有關新聞動態曾獲選。有關提案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

另外,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建議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領導人更替[註 1]

提議條文

領導人更替[註 2][註 3]

@FK8438BlackShadowGMikelolggmrox:請有關人士參與討論。

參考資料

  1. ^ 採用兩輪選舉制度(含至少兩輪輪次)的,僅取最終輪。
  2. ^ 採用兩輪選舉制度(含至少兩輪輪次)的,僅取最終輪。
  3. ^ 選舉結果或上任二擇其一

--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11:36 (UTC)回覆

(!)意見, 我覺得可以把當選和就任分開來。-- B-MIKE -| 2023年1月5日 (四) 02:32 (UTC)回覆
(+)支持(▲)同上(!)意見可以設立如果就任和當選不足30天則不需發布就任新聞。--FK8438祝您剩蛋快樂簽名)🎄🎄 2023年1月6日 (五) 09:36 (UTC)回覆
第一條提議建議更改一下措辭,讀起來不甚通順。--東風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5:15 (UTC)回覆
Easterlies我的意思是某條目如一則新聞曾獲選新聞動態,此新聞之後要再獲選有關提案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以歐元區為例:2023年1月克羅地亞庫納->歐元這新聞在2022年中曾獲選,第二次提名只是說克羅地亞庫納->歐元已經生效,沒有新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8日 (日) 08:58 (UTC)回覆
我對提議沒有意見,我的意思是文字可以優化一下,比如若有關新聞動態提案曾獲選,再次獲選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東風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0:17 (UTC)回覆
我這樣寫:若有關新聞動態曾獲選,再提名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10日 (二) 14:28 (UTC)回覆

請求補充WP:ITNR的羽毛球比賽項目

已通過:
既然見討論基本停滯並幾乎沒有異議,參照WP:CLOSE關閉討論並在WP:ITNR增加蘇迪曼盃廣九直通車留言2023年6月8日 (四) 07:30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標題為: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增加蘇迪曼盃

如題,發現WP:ITNR並未將蘇迪曼杯加入國際專項體育賽事,鑑於蘇迪曼杯也是羽毛球常見重要團體賽事之一(男子湯姆斯杯,女子尤伯杯,混合蘇迪曼杯),現提議將蘇迪曼杯加入國際專項體育賽事:羽毛球領域,歡迎提供意見建議。--東風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5:29 (UTC)回覆


原標題為:請求補充WP:ITNR的羽毛球比賽項目

新聞動態候選的2023年蘇迪曼盃中,廣九直通車發現蘇迪曼盃不在WP:ITNR的羽毛球比賽中,我查了資料 ([1]),發現「羽毛球三大團體賽」中的另外兩項團體賽都有在WP:ITNR中,不知道是失誤還是其他原因。現在我請求把蘇迪曼盃列入WP:ITNR的羽毛球比賽,謝謝!--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08:57 (UTC)回覆

是從英文頁面翻譯來的。英文維基對蘇迪曼杯的討論有限,另兩項賽事似乎是2010年所加入(=)中立--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37 (UTC)回覆
2009也有説想加入,但最後三個都沒有加入⋯⋯--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16:26 (UTC)回覆
(+)支持:蘇迪曼杯的歷史相對年輕,但也舉辦了超過三十年。目前三大賽的重要程度不分高下,應當都列入ITNR。——三獵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57 (UTC)回覆
補充:蘇迪曼杯的頻次是兩年一屆,也與湯/尤杯持平。——三獵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7:59 (UTC)回覆

將其他區及方針區之討論合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3日 (二) 05:53 (UTC)回覆

(+)支持:這點似乎是當時制訂ITNR時的技術性缺漏,由於蘇迪曼盃和其他兩項賽事的國際重要性不相伯仲,也應予以列入ITNR。廣九直通車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2:11 (UTC)回覆

已經7天沒有新留言,加上留言大部分支持,「加入蘇迪曼盃至WP:ITNR的羽毛球比賽」大膽  公示7日,2023年6月6日 (二) 12:20 (UTC) 結束。--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2:20 (UTC)回覆

通知@EasterliesEricliu1912三猎廣九直通車ShizhaoYFdyh000:。--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2:22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求補充WP:ITNR的羽毛球比賽項目

這個提案已獲通過,但佈告欄的公告並沒有被修改所以拿出來告訴社群此提案已通過,並同時修正佈告欄的公告。--~~Sid~~ 2023年6月23日 (五) 04:23 (UTC)回覆

怎麼(好像)又是羽毛球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3日 (五) 13:12 (UTC)回覆

有關WP:ITNR中科學探索與發現標準修訂

不通過:
除提案人外,無人對提案明確表示支持,且反對者眾。由於此提案已7日內無新留言,為免提案佔用社群資源,現關閉此提案,並以「不通過」結案。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2:4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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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舟十四號提名中,Cwek懷疑過神舟14號發重要性,不幸未有人討論。

  • 如果這懷疑合理->代表標準太寬鬆->需要修訂標準
  • 如果這懷疑不合理(只是其他沒被提名)->應該改善其他地方(多提名其他)->沒有改善(這次)->可能修訂標準更容易->修訂標準

考慮Cwek說的話「⋯⋯但神舟14又不是首次,又不是空間站主要部分⋯⋯」。後半已經在第三點第三部分(發射太空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故我建議以下修訂:

現行條文

載人軌道太空船的發射升空;⋯⋯

提議條文

同款載人軌道太空船的首次發射升空;同款載人軌道太空船的首次與特定太空站成功對接;⋯⋯

以減少不必要提名。--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6月28日 (三) 20:11 (UTC)回覆

(-)反對,我認為提案的方向本身錯誤。「⋯⋯但神舟14又不是首次,又不是空間站主要部分⋯⋯」這點本身是事實,但這不代表社羣的主流意見認為神舟十四/十六號不重要,我的看法是但凡是人類探索太空的活動,都具備相當高的重要性,我甚至認為現行條文可能過嚴。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06:41 (UTC)回覆
這裡說聲抱歉,可能我當時眼花了(或者豬腦進水了),「載人軌道航天器的發射升空;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航天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理論上神舟十四的發射(沒對接前算,就算對接了和空間站一起在軌飛行理論上也算)可以符合這項。  囧rz……不過以後其他載人入軌的項目有人記得提報就是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29日 (四) 07:36 (UTC)回覆
「同款」是什麼意思?另外就算不能作為重複發生的項目也還是有機會上首頁,所以並不必然是需要減少的「不必要提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9日 (四) 09:22 (UTC)回覆
這裡「款」的意思是神舟載人飛船從神舟一號到神舟十六號都算作同一款航天器嗎?如果20年的航天發展理論上只能取最早一次成果登上首頁,那新聞動態將毫無意義。--東風留言2023年6月30日 (五) 14:25 (UTC)回覆
歷史上各國家及地區太空飛行器計畫無論有沒有載人多半都是系列進行,而且時間跨距不小,顯然不能用「款」來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30日 (五) 17:0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科學探索與發現加入月食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的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的科學探索與發現章第二條:日食(包括全環食)、大型流星雨(ZHR>100)、大彗星。

如果每年發生兩次日食可以收錄在重複發生的項目,每年發生兩次月食(兩者都是太陽、地球、月球成一直線,日食是月球在中間,月食是地球在中間)

月食有三種:月全蝕、月偏蝕、半影月蝕。月全蝕、月偏蝕收錄沒問題,是半影月蝕收錄需要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10:27 (UTC)回覆

月食比上述天象常見太多了,我不認為有特別登在新聞動態的必要。——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11月3日 (五) 02:43 (UTC)回覆
@Tiouraren但日食是每年發生兩次,月食也是,為什麼日食可以登月食就不可以?--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3日 (五) 12:14 (UTC)回覆
@Cmsth11126a02月食的可觀測範圍廣很多啊,這兩個怎麼比。——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16:05 (UTC)回覆
月食的可觀測範圍廣很多?而且月食的常見程度真的比日食多得很多嗎?--2001:F90:48E0:A1:10BD:F77E:EAD2:67C3留言2023年11月6日 (一) 09:50 (UTC)回覆
@Tiouraren日偏食的可觀測範圍也是很廣,但日偏食依然在重複發生的項目內。--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2:28 (UTC)回覆
日月食周期發生且有區域局限性,不適合上ITN,除非具重大意義。->>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4日 (六) 03:22 (UTC)回覆
@Ohtashinichiro但現狀是日食在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內,月食不在,除非你意思是連日食也要去除掉。--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06:25 (UTC)回覆
事實上,ITNR中的項目都是「周期發生且有區域局限性」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1月11日 (六) 07:02 (UTC)回覆
這裡需要詢問科學領域編者,我對相關議題不甚熟悉,不宜妄自評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1日 (六) 17:08 (UTC)回覆

現行條文

日食(包括全環食)、大型流星雨ZHR>100)、大彗星

提議條文

日食(包括全環食)月食(不包括半影月蝕)、大型流星雨ZHR>100)、大彗星

已7天無新留言,加上現有留言已回應,故  公示7日,2023年11月26日 (日) 03:45 (UTC) 結束

@TiourarenOhtashinichiroBlackShadowGEricliu1912--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19日 (日) 03:45 (UTC)回覆
@Cmsth11126a02公示期已過。--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03:33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其他重要獎項

無共識:
就足球以外的領域未能達成任何共識。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7:22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人建議在美國藝術領域加入金球獎(不是足球那個),因為它同時在電影和電視劇有重要性。同時建議增加足球領域的金球獎,此獎第一次頒獎在1956年,是足球員重要個人獎項[1]世界足球先生也可加入,不過這可加可不加。--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1日 (四) 05:35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率阿根廷奪世界盃冠軍 梅西8度獲金球獎史上最多. Yahoo Sports. 2023-10-30 [2024-01-11] (中文(臺灣)). 
ITNR現有電影獎項似乎已經足夠多了,影視的金球獎不久前聲譽受損,今年才有所恢復,但始終極受奧斯卡籠罩。我反而主張拔除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中國電影金鷄獎。雖然新聞動態候選區仍不時出現擁護中文圈中心的支持理由,但是不得不説金馬獎屬於語言中心,香港電影金像獎屬於產地中心,中國電影金鷄獎屬於產地、國籍雙重中心,三者國際地位不足,後二者尤甚。現有七個電影獎項過多。--— Gohan 2024年1月11日 (四) 08:33 (UTC)回覆
這點可能要問當時建議加入的@Jyxyl9,和當時有份討論的@JimmyStardustEricliu1912KirkLUTemp3600Sanmosa。--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1日 (四) 10:10 (UTC)回覆
我認為相反的是,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中國電影金鷄獎是中文區有一定聲譽的獎項,反而更能體現中文區的需要性,這是系統性偏見的必然。——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1日 (四) 11:26 (UTC)回覆
故意、直接的系統性偏見不應繼續存在。故意、直接的偏見,在ITN體現為將相對不重要的事情拔高至相對重要高度以至於刊登;無意、間接的偏見,例如重要的大事由於無人編寫或條目不合格而無法刊登,則可無可奈何地接受。若既接受無意、間接的偏見,又容許故意、直接的偏見,則致使系統性偏見加倍放大。--— Gohan 2024年1月11日 (四) 12:20 (UTC)回覆
我認為系統性偏見是必然的,因為中文區、或者包括一些其他語區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優先於關注並感興趣其所屬語區的信息(也可能包括其他地區相近的信息,例如中文區可能同時關注日語、韓語的,由於現實文化的交往;英語區反而是例外,因為英語是現實主流文化或文明(英、美)的語言,所以成為各種語言區的文化的跳板),所以也應該因此優先關注於此,反而不是故意避開。至少我認為添加更多國際上認可的獎項作為新聞來源並無不妥,但反而借着貼標籤或反系統性偏見來剔除這些有一定聲譽的中文獎項會很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2日 (五) 01:03 (UTC)回覆
故意植入系統性偏見恕不能接受。另外,中維首頁存在其他多數維基百科不具有的動態熱門,新聞動態自然喪失滿足讀者注意力的需要。不過,此三獎項在ITNR可以折衷改爲類似「三大影展(主)競賽片獲得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或金雞獎最佳故事片」(頻率亦相應改寫),避免全部自然具備ITN資格。--— Gohan 2024年1月12日 (五) 04:25 (UTC)回覆
並非故意,自然慣性(也就是自然地優先會關注自己熟悉語言的信息)。另外類似的美國藝術領域似乎也沒有限制三者均有的情況,我認為是否帶有醉翁之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2日 (五) 05:57 (UTC)回覆
@神秘悟饭您擔心大量提名,但ITN提名本來就是「第XX屆XX獎」為主,後面內容加「XXX獲得最多獎項/最佳電影」,本來沒有全部電影具備ITN資格。@cwek另外,即使是英維也有系統性偏見,只是沒中維這樣大(見ITNR建立時刪除英維特有的布克國際獎印度電影觀眾獎)。--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2日 (五) 06:21 (UTC)回覆
抱歉表述不清,我就是説每年三部獲獎的最佳電影自然具備ITN資格過多。--— Gohan 2024年1月14日 (日) 02:25 (UTC)回覆
同一邏輯也可因此刪除托尼獎(上一次Jyxyl9也用英文中心提刪,只是上次最終沒刪)。--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7日 (三) 13:12 (UTC)回覆
演藝圈大滿貫根據條目描述應該是美國娛樂界最高榮譽獎項的集合,托尼獎屬於的話我認為沒不妥。另外複查了,每個獎下獎別(金雞獎最佳故事片、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都各自只有一個最終獲獎項,看不出「每年三部獲獎的最佳電影自然具備ITN資格過多」是什麼意思。還是說「國際電影領域:戛納電影節(金棕櫚獎)、柏林國際電影節(金熊獎)、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華語電影領域:金雞獎最佳故事片、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美國藝術領域: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奧斯卡最佳影片獎)、格萊美獎、黃金時段艾美獎、托尼獎,歐洲藝術領域:歐洲歌唱大賽冠軍」每年共11項(+)獲獎作品自然具備ITN資格過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0:58 (UTC)回覆
意思是,每年金雞獎最佳故事片、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自然具備ITN資格,過多。--— Gohan 2024年1月18日 (四) 06:59 (UTC)回覆
整整相反,每年每獎別每獎項各自只有1個最終得獎,共3個,相對於其他沒限定的情況,我不認為多。或者我很奇怪你的多是怎樣相對於其他獎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7:15 (UTC)回覆
電影領域占據7個,為多;水準不濟的華語/華人電影、香港電影、中國電影占據3/7,更是多上加多。若是法語電影占據3/7,我都無話可説。--— Gohan 2024年1月18日 (四) 07:35 (UTC)回覆
3(華語)/7(全部電影系),考慮到涉及還有4個包括電影的四個娛樂獎項,也差不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8:03 (UTC)回覆
或者認為仍然過多的話,可以考慮增加條件:必須華語電影這三金中同時獲得過其中兩個才考慮,這樣可能大幅減少適合項目。這個條件設置比非華語電影獎項的附帶條件更加苛刻。——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8:07 (UTC)回覆
這個條件反而造成更大不公平,對香港電影最有利(合拍片則更有利),中國大陸電影次之,對台灣電影不利,對其他國家華語電影更加不利。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規則上只容許香港電影(包括合拍片)參賽,實務中對外歧視不多;中國電影金鷄獎最佳故事片規則上只容許獲得公映許可證的「中國電影」參賽,排斥東南亞或歐美華語電影、無牌電影,實務中亦對港臺電影歧視重重,除非合拍大片;金馬獎最佳劇情片規則上容許任何華語電影或華人電影參賽,實務中對外歧視不多。如上所述,改爲類似「三大影展(主)競賽片獲得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或金雞獎最佳故事片」才是相對公平的做法。— Gohan 2024年1月20日 (六) 04:00 (UTC)回覆
另關於系統性偏見,現在設計電影或娛樂工業獎項,只有三個是來源中文地區且只是其中的單項獎項,反向歧視是不是有點過度?如果這三個中文的都提出的話,那就成了英語維百中文翻譯版? ——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1:03 (UTC)回覆
關於娛樂系獎項的重要性,可以參考下大滿貫#影視娛樂:國際電影領域對應三大影展大滿貫,美國藝術領域對應演藝圈大滿貫和表演獎大滿貫,華語電影領域對應華語電影三金藝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1:19 (UTC)回覆
  • 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奧斯卡最佳影片獎)算作美國藝術領域屬於狹隘的不當歸類。凡是在洛杉磯上映特定場次的電影,不論產地,都有資格入圍多數獎項。不過就奧斯卡始終不高的審美而言,贊成歷史上品質更高的最佳國際影片與最佳影片ITNR資格齊平,亦不反對除去奧斯卡——不過念及其影響力,大家不會贊成。
  • 藝術領域成就始終應以藝術水準為尊。黃金時段艾美獎囊括全世界每年最優秀的多數劇集,即使國際艾美獎也遠不能及。若電視獎項要有一個代表,無出其右,更遑論韓國團隊製作的韓語劇集亦能獲獎。格林美亦類似。百老匯穩壓倫敦西區,為舞臺劇界最高殿堂,東尼獎更是當仁不讓。事實上論水準,凱撒獎、英國電影學院獎、英國電視學院獎都遠勝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金鷄獎,輕賤前三者才是歧視中的歧視,剔除後三者也根本不會變成英維中文版。
  • 而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金鷄獎的最佳電影提名名單若能達到凱撒獎一半分量,我都不會提出異議。三者之中,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至少在全世界電影節及或獎項占有一席之地,金鷄獎甚至榜上無名,無法擠進前六百;國際影迷、影評人之中,對照天壇獎或FIRST青年電影展獲獎名單(每年大約5-8部)補片的,大概多於對照金鷄獎最佳電影提名名單(每年6部)補片的,金鷄獎在中國大陸亦屬聲譽堪憂。即使僅論關注,每屆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至少衝到動態熱門日榜前三,而去年(封香港巨星梁朝偉為影帝的)金鷄獎及梁朝偉在頒獎前後未入任何一日動態熱門(即前48);坐擁梁朝偉的一屆金鷄獎尚且如此,可謂金鷄獎在中文維基百科「關注並感興趣」極其稀少。
  • 英維、中維ITNR在電影上的地域偏見都是各自ITNR之中的明顯孤例,不應用一個明顯孤例的存在證明另一個明顯孤例正當。若此門戶大開,中超、CBA爲何不具有ITNR資格?
--— Gohan 2024年1月18日 (四) 06:58 (UTC)回覆
1.既然已經存在如此,我認為如果有編輯願意提中超、CBA等比賽或嘉獎具有特定的聲譽可以勝任重複項目的話,歡迎提請,如果沒有的話,我認為那是過度憂慮罷了。2.天壇獎、FIRST青年電影展獲獎名單等如果有更好的替代聲譽的話,可以考慮平替進來。3.如果根據動態熱門來推斷,是否還要考慮中國大陸對本站的訪問情況而形成的倖存者偏差。4.另補一個關於金雞獎聲譽堪憂的問題,我提一個:秋菊打官司,第13屆(1993年)中國電影金雞獎最佳故事片,第49屆(1992年)威尼斯影展金獅獎和最佳女演員獎;,第十六屆東京國際電影節金麒麟獎,第23屆中國電影金雞獎;可可西里_(電影),華語三項(第25屆金像獎(2006),第25屆金雞獎(2005),第41屆金馬獎(2004年))。PS.補充一個涉及現實的意見,也有可能是最近國外基於現實政治的觀點差異,會輕視中國或者中國大陸出產的作品,或者中國大陸很少推送作品參加國外的獎項?——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7:38 (UTC)回覆
  • 3.本站動態熱門是為反駁你談及的「關注並感興趣」而提。既然中文維基百科新聞動態不會呈現給百度百科讀者,也不會展示給只讀英文維基百科的香港華人,當然「關注並感興趣」只以本站流量為依歸。不過説到底,本人反對以受衆「關注並感興趣」程度作爲ITNR依據,理由如上所述,在此不贅。
  • 4.類似「國外最近輕視中國大陸作品」的論調流行於中國大陸內網,但是不合事實。國際影展以往傾向於拔高富有社會責任感的厚重故事,尤其是第三世界的此類作品,近來逐漸回歸電影作爲影像藝術的本質,雖仍擡高些許社會意義重大、影像造詣平庸的作品(如《我想有個家》),但已大有改善。伴隨中國大陸作爲第三世界的異域奇觀逐漸褪色、祛魅,張藝謀、陳凱歌、王小帥、婁燁等人一方面水準下跌,另一方面從因故事具有社會責任感而被高估到回歸其應有評價,絕非被輕視。此外,現在很少電影獎項是由官方/國家或地區代表機構推送作品。
  • 你的例子年代久遠,當年金鷄獎甚至敢以獲獎空缺對抗個別作品被封殺入圍資格。最近兩年的金鷄獎節操如何:當年在業界、評論家及大衆心中(豆瓣評分)數一數二的中國大陸電影《隱入塵煙》零入圍,同樣雅俗共賞、好評如潮的《白塔之光》等未提名最佳故事片、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任何一獎,凡此種種已明示其節操;更不用説沒有公映許可證的康城影展主競賽單元19年間惟一的紀錄片《青春(春)》、紐約時報年度十大電影《石門》墻外(金馬)香。— Gohan 2024年1月20日 (六) 04:00 (UTC)回覆
如果有其他非美國的電影獎項值得添加,例如提及的凱撒電影獎英國電影學院獎英國電視學院獎天壇獎FIRST青年電影展、或者還包括東京國際電影節等,可以考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8日 (四) 08:13 (UTC)回覆
東京國際電影節穩居國際影展前十以外。天壇獎、FIRST青年電影展只是用以揭露金鷄獎聲譽不濟的示例,更是在百名開外,完全不夠格。— Gohan 2024年1月20日 (六) 04:00 (UTC)回覆
我覺得說了這麼多,只是考慮只接受所謂的世界性的電影,而忽略作為本語區會關注優先的內容,也就是華語區內的內容。我認為基於普遍現實看法,現時三個主要華語區的獎項包括是比較合適的情況,既不能過度地區系統性偏差(可能包括過多華語區內其他可能不及這個三個普遍較佳水平的電影獎項),也不能因此過度逆系統性偏差(一味包括其他所謂的世界普遍性的電影獎項),所以如果我認為維持保留現有電影在華語區的三個單別獎項,或者增加適當限制(例如前述的需要共同獲得三個其中之二的,類似針對美國藝術四項的類似限制條件),可以適當增加更多其他語區頒發的獎項作為均衡。——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1日 (日) 05: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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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領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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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領域已七日沒有任何意見,故本人大膽把於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其他重要獎項加入足球領域的金球獎世界足球先生  公示7日,2024年1月25日 (四) 07:53 (UTC) 結束。(電影/電視劇大家繼續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8日 (四) 07: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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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位元首和非實權國家領袖的任免是否有必要列入首頁?

事緣兩天前Cmsth11126a02君在WP:ITN提議讓巴基斯坦總統(沒有實權)換屆的新聞登上首頁,而我在今天早上提出意見,認為「我認為大部分的虛位元首選舉和非實權首席部長(韓國總理、法國總理等)的任免是否值得上首頁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本來確實是想要把這則新聞拉下來的。結果@Shizhao兄完全無視我的建議,在整整一小時後通過他的提議。具體情境我不想在這裏展開(見有關條目和我在那邊的留言),我也無意推翻他的決定,不過既然那邊不成,就來這邊說說。就好比這個案例,如果涉及的人不是前總統兼政治世家成員兼權力共享受惠者,對於一般讀者來說誰當總統並不重要。又例如,法國總理只管內政,對非法國人來說,存在感未必很高,韓國總理甚至只是輔助角色(題外話,韓國國務會議[內閣]的議長由總統兼任,總理只是副議長,總統負責任命總理,可以隨意把總理免職,而總理牽制力不大[1],所以各國領導人列表中關於韓國的資料是錯的)。既然如此,這些人的任免能不能稱的上是「重要政治新聞」,值不值得登上首頁就有很大的疑問了。當然,君主制國家、其他漢字文化圈國家/地區還有新加坡可以考慮豁免或逐案審查。--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3月13日 (三) 10:31 (UTC)回覆

我覺得不應該給國家分「三六九等」(這與體育界情況又不一樣),故取捨標準應劃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3日 (三) 11:26 (UTC)回覆
WP:ITNR就是分三六九等的。--東風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5:29 (UTC)回覆
但不代表這也得分。就像新聞動態候選對於事故刊登也沒有統一標準,我不認為一國元首或政府首長更替會比地方事故還不重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04:48 (UTC)回覆
我不認為萊索托國王的更替能比甚麼大事故重要。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6:59 (UTC)回覆
我們不是在談那種肯定會達標的重要事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09:44 (UTC)回覆
這樣説吧,你們這裏所謂的「分『三六九等』」實際上也算是notability的另一種體現形式,取捨標準劃一顯然不是明智的做法。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44 (UTC)回覆
我想新聞動態候選本身不是用以與媒體競爭,而是促進改善條目。而對於維基百科整體來說,那些確實並非枝微末節的條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7日 (日) 06:31 (UTC)回覆
我的初步想法是視乎實際政體決定一個國家內的哪些職務的變化屬於「重要政治新聞」。就一般政體來說,除非出現實際執行情況與法律規定的情況存在嚴重差別的情形,否則政體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 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有實權);
  • 半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有實權;總理是政府首腦,有實權與否視乎具體法律規定);
  • 議會制(總統/君主是國家元首,沒有實權;總理/首相是政府首腦,有實權);
  • 二元君主制(君主是國家元首,有實權;總理/首相是政府首腦,有實權);
  • 絕對君主制(君主是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有實權)。
半總統制也分不同情況,比如戰間期的威瑪德國和現在的葡萄牙雖然也是半總統制,但總理的權威也不小,這種半總統制不能與法國和羅馬尼亞的半總統制相提並論。這種情況下,除議會君主制下的君主外,只有有實權的職務的變化屬於可直接判斷的「重要政治新聞」。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08:20 (UTC)回覆
日本天皇、英國國王也沒有實權,是否為重要新聞,是否上首頁?--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3月14日 (四) 15:24 (UTC)回覆
我覺得重要國家的君主就算是虛君也能上首頁,比如你提到的兩個例子是完全可以的,但萊索托的國王就不行。馬來西亞與阿聯酋的情況會比較複雜,可能需要另外商討。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15:35 (UTC)回覆
最後變成了需要制定標準討論什麼是「重要國家」的時候了,一般而言,華語區、世界主要國家或地區、重要國家組織這三類分別討論。----Cat on Mars 2024年3月15日 (五) 10:19 (UTC)回覆
或者這樣說吧,英國王室和日本皇室如果發生甚麼大事,我們可以輕易找到中文傳媒的相關報導,討論的人也很多,但是比如說之前匈牙利換總統,討論熱度就並非如此了。我最初的想法是虛位元首的更替應該剔出ITNR,但仍然可以藉由ITN的討論登上首頁(不過如果是像前幾天Shizhao兄那那樣做的話就不合適了),這樣就可以不用定義哪些才是「重要國家」、「重要組織」,只要討論者有共識就可以。PS. 提起華語圈/漢字文化圈,比如說,國務院總理和行政院長實際上不如中共中央總書記/總統強勢(北韓、越南如是),但是否能夠豁免呢?香港的特首選舉甚至已經跟最近的俄羅斯總統選舉差不多,又有沒有必要繼續留在ITNR呢?--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3月17日 (日) 03:13 (UTC)回覆
傾向按中文或英文來源是否存在足夠關注,類似滿足關注度。「對非法國人來說,存在感未必很高」有點怪,應該考慮事件的政治影響力,而非民眾感知,否則重大外交事件也未必被民眾切身感知,從而無法登上ITN。相關國家、人物或職位短期內是熱點話題的,是否應該討論而豁免。--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4:01 (UTC)回覆
按照你的邏輯,這個討論可說是毫無意義的。英文傳媒和中文傳媒不是一回事,從國際知名的報章和通訊社找到「次要國家」元首/政府首腦/首席部長更替的新聞都並不困難。--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3月17日 (日) 08:17 (UTC)回覆
虛位元首容易分辨,可從ITNR去除。而法國總理等有實權但非權力最大的政府首腦則不易劃界。至於特首選舉,在「完善選舉制度」前可有信心地認爲對於全球而言比多數太平洋島國領袖的選舉更重要;在「完善選舉制度」後則不然,無論是李家超或是陳家超當選,比多數太平洋島國領袖的選舉更無足輕重。讀者能從選舉條目或其人條目獲知什麽?ITNR應去除港澳特首選舉,或改爲僅非同額競選(即不止一人候選)的特首選舉具有ITNR資格。而立法會選舉席次分佈仍可管中窺豹,立法會選舉條目並不浪費讀者時間,ITNR宜保留立法會選舉。--— Gohan 2024年3月17日 (日) 10:53 (UTC)回覆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其實相關制度很少利用,多數時候還是中規中矩的去提候選,沒幾位管理員敢自己逕行刊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9日 (二) 20:50 (UTC)回覆
從上面討論而言,已經看出一些編輯帶着自己的主觀意見去對不同政府系統的替換有三六九等之分的不良傾向了。所以依然認為不區分所謂「重要」、「虛位或者實位」,保持現有基於世界政區索引+歐盟(重要的地區聯合政體)+港澳(語言系統偏見考慮)作為範圍即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20日 (三) 00:23 (UTC)回覆
我覺得港澳不算是偏見,不然其實歐盟也是一種偏見,歐盟算重要的話,東盟算不算。--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3月20日 (三) 11:27 (UTC)回覆
如果你認為東盟和歐盟是相同性質的,或者可以考慮以此追加。按嚴格來說,世界政區索引+港澳(語言系統偏見)是合適的,歐盟不合適;但寬鬆而言,歐盟有自己類行政、立法、司法體系,並且對成員國的國家治理體系有影響性,算是一個政體們的政體,所以因此可以獲得類似待遇?如果這樣的話,東盟存在類似體系的話,可以考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21日 (四) 07:05 (UTC)回覆
這可不是歧視弱國、歧視非實權領袖的鬧劇,而是某些政體下,權力的分佈就是不公平(另見上),薩爾科齊甚至還說過:「(法國的)民選領袖(總統)是委任領袖(總理)的上司,兩者沒有平等可言。」參考英文版的做法,他們是在2021年把虛位元首的更替剔出ITR,理由跟本案差不多,可沒有人說「不平等對待非實權領袖就是歧視」這種話,而之後有關的新聞項目討論也沒有類似的聲音(或至少我沒留意到;但那邊反對按照政體的自由程度對新聞項目作出標籤和審查,所以這裏我沒有建議剔除俄羅斯等國的領導更替,就算我說有沒有需要把香港特首選舉剔出ITNR,也只是提議而不強求)。另外回桐生ここ君,歐盟的權力和內部整合程度並不是其他區域組織所能比擬的(單一貨幣、共同市場、法律、出入境、標準化⋯⋯),比起東盟,可能非洲聯盟和南方共同市場還比較像一些(但有人說是否「重要」的話,東盟、歐盟和非盟都是二十國集團的成員或永久嘉賓就是了)。--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3月21日 (四) 08:32 (UTC)回覆

我看這個議案大概要無共識結案,維持現狀了。既然部分編輯認為要「平等對待」虛位元首/非實權國家領袖,那我有一個建議:聖馬力諾每年4月、10月換執政官(兩人),他們雖然沒有實權,但符合現有ITNR列出的定義。反正人家剛選出新一任執政官,準備4月1日就任,你們過幾天去ITNC提名還不算晚呢。--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3月26日 (二) 08:57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蘇子喬. 南韓與臺灣憲政體制之比較——「形異實同」的憲政體制 (PDF). 中研院法學期刊 (台北市: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2017-03, (20): 86, 126–127 [2024-03-13]. ISSN 1995-753X. 

對ITN獲選標準及ITNR的小修訂

此前的相關討論:


最近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出了一些問題:

第一,在社群討論沒有得出支持刊登的情況,管理員自行刊登內容,如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4年3月#亞倫·布什內爾自焚事件

第二,部分內容在刊登之前沒有收到反對意見,刊出之後被質疑關注度或重大性不夠,如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4年4月#習馬二會

第三,涉及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的條目近期在提名時多被社群以不具備突破性為由反對,見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2年6月#神舟十四號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3年6月#神舟十六號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3年10月#神舟十七號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神舟十八號

針對以上的第一條及第二條問題,提案對現行的ITN獲選標準作出如下修訂:

現行條文
  • 管理員在每次更新欄目時,應當查看新聞動態候選區內所有提案。管理員認為提案符合新聞動態候選標準的,應予採納;不符合候選標準的,應由管理員陳述意見後退回重審。有二名及以上維基人提出反對意見的,亦應當退回重審。
提議條文
  • 管理員在每次更新欄目時,應當查看新聞動態候選區內所有提案。管理員認為提案符合新聞動態候選標準,或支持刊登的意見占大多數的,應予採納;不符合候選標準的,應由管理員陳述意見後退回重審。有二名及以上維基人提出反對意見的,亦應當退回重審。
  • 對於刊登之後出現反對意見提案,管理員應暫時移除相關內容,直至社群得到支持刊登的共識。對於沒有得到絕對結論的提案,需要有二名及以上的管理員進行商討,以最終決定是否刊登。
  • 提案新聞內容涉及需要地區詞轉換的用字,提案人需要先自行處理。

針對以上的第三條問題,提案對現行的WP:ITNR作出如下修訂:

現行條文
  • 載人軌道航天器的發射升空;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航天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重大航天任務失敗
提議條文
  • 每款載人軌道航天器首次發射升空;每款載人軌道航天器與特定空間站首次成功對接;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航天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重大航天任務失敗

正如WP:NOTNEWS所說,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新聞動態候選和Portal:新聞動態設立的初衷也不是為了提供新聞報道,「是為了鼓勵增訂或更新相關的條目,而不是用作新聞報道」。由此可見,社群應該從百科性的角度來提報及衡量新聞動態條目,一些不具備百科性的條目能不提報就不提報,能不刊登就儘量不刊登,畢竟「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所以,新聞動態的標準也儘量嚴謹。上述的修改意見只不過是拋磚引玉,歡迎社群在此提案的基礎上踴躍討論。--Jeffchu2014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7:08 (UTC)回覆

修改第二項討論連結,剛才點擊不到。另外第三條問題也有討論過,連結在此:有關WP:ITNR中科學探索與發現標準修訂--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17:30 (UTC)回覆
門檻最好全部訂為兩位維基人。一位意見還說不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8日 (日) 22:41 (UTC)回覆
要避免出現傀儡行為和偏見,可能要考量一下新註冊用戶和IP用戶。--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00:19 (UTC)回覆
可是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3年6月#神舟十六號占多數,結果刊登,神州十七和神州十八反對的也是同一批人,應該說是部分編輯反對,不能代表「社群」。--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00:30 (UTC)回覆
神舟十六他們的理由都是「符合WP:ITNR」,但在神舟十七和神舟十八已經解釋WP:ITNR不強制管理員刊登也不能超過基本候選資格中『新聞內容應該同時具備「重大性」與「百科性」』。所以神舟十七起不刊登正是修改「符合WP:ITNR就必須刊登」的錯誤共識。--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04:01 (UTC)回覆
怎樣輕易判斷「具有重大技術突破意義」?以神舟十八號為例,「全員1980年或以後出生」算不?零件更新換代算不?縮短發射整備流程算不?新聞提報是26日,而之前提到的都是之後才更新進去,這是不是也在「鼓勵增訂或更新相關的條目」?這個標準判斷含糊,操作性可能有限。但同意ITNR只是給管理員快速確定的建議,而非必須上的標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9日 (一) 00:56 (UTC)回覆
具體來說是載人飛船本身,或者飛船所執行的飛行任務有一定的技術突破,比如首次實現宇航員艙外活動的神舟七號任務,以及與天宮一號進行無人及有人交匯對接的神舟十一號,就算重大的技術突破。--Jeffchu2014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0:48 (UTC)回覆
@cwekJeffchu2014我在此建議用我上次建議:
現行條文
  • 載人軌道航天器的發射升空;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航天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重大航天任務失敗
提議條文
  • 每款載人軌道航天器首次發射升空;每款載人軌道航天器與特定空間站首次成功對接;一個國家首次成功完成自主發展的軌道發射;發射空間站或其主要組成部分;航天器抵達月球或更遠的目的地;重大航天任務失敗
「每款載人軌道航天器與特定空間站首次成功對接」意思就是載人軌道航天器A與空間站a首次成功對接為一個組合,然後不符ITNR但有技術突破的用一般ITN程序(像神舟七號),以免ITNR變強制刊登令。--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7:54 (UTC)回覆
好的。--Jeffchu2014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覆
我認為即使支持刊登的意見占大多數,但如果非常不符合新聞動態候選標準,管理員應該可以酌情考量,所以在我看來「或支持刊登的意見占大多數的」這句話純屬多餘。
「需要有二名及以上的管理員進行商討,以最終決定是否刊登。」我不知道實作的話如何商討?有沒有足夠的管理員來商討?目前維護ITN的主要就是兩個管理員,個別還有一兩個管理員偶爾更新一下,所以在人力剛剛夠滿足「需要有二名及以上的管理員」這個條件時,很容易造成不滿足「二名及以上的管理員」的條件,比如包括偶爾更新的管理員在內,一旦其中有一兩個一段時間不上wiki或不關注ITN,那麼就被卡死在這個條件上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9日 (一) 04:05 (UTC)回覆
那是管理員的問題,不是ITN的問題。中維60個管理員(人數還在不斷增長中),找不出兩個能維護ITN的,那建議集體辭職。--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4月29日 (一) 05:56 (UTC)回覆
實際操作總是要考慮現實問題啊(現在只剩60個管理員了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9日 (一) 07:26 (UTC)回覆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9日 (一) 08:11 (UTC)回覆
定期讓社群感受一下管理員的活躍程度。--AT 2024年4月29日 (一) 09:17 (UTC)回覆
管理員活躍程度算是還行,但專門活躍ITN的,那就不一定了,除非能隨機做一些管理員專門來ITN給大家評評理,而且人家願意的話。——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9日 (一) 09:33 (UTC)回覆
也不一定是由管理員來負責最終的評判,可以參考GA和FA的做法,任何人都可以來劃票。不過ITN採用的是共識制,GA和FA是投票制,到時候可以任命幾位活躍於ITN的編者來做這個工作(自己提名的條目除外,需要避嫌)。--Jeffchu2014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0:53 (UTC)回覆
雖然目前主要是我跟Shizhao在處理,但至少還有三、四位管理員也偶爾會經手新聞動態,所以人手並不是到非常貧乏。不過當然還是希望有多一點管理員能參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4:19 (UTC)回覆
其實草案中這「二名以上管理員」或可改為「二名以上或至少一位非當事管理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2日 (日) 03:19 (UTC)回覆
話說是不是應該要求新聞動態(包含最近逝世)提出者先自行處理好地區詞才能刊登啊?不想每次都幫忙善後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30日 (二) 19:22 (UTC)回覆
已加入。--Jeffchu2014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3:58 (UTC)回覆
我暫時的看法是,加入了上述限制會導致相關新聞事項事實上不符合且無法達到「重複發生的項目」這一基本要求。如果要根據「具有重大技術突破意義」來判斷的話,適合的做法是直接刪掉這一ITNR項,當作普通提名來進行討論。--東風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6:28 (UTC)回覆
「具有重大技術突破意義」已經改成Cmsth11126a02的版本。--Jeffchu2014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9:31 (UTC)回覆
贊成ITNR修訂,不贊成ITN獲選標準修訂。「管理員認為提案符合新聞動態候選標準,或支持刊登的意見占大多數的,應予採納;」會致使新聞動態淪爲人數遊戲,架空重大性、百科性/品質、充足資訊/更新等行之已久的標準。建議改爲:「若有比例不低的合理意見證明提案或其主條目不符合新聞動態標準,不予刊登,如有可能改善至符合新聞動態標準,則延後決定;如無前述情形,且多數意見支持刊登,應予刊登。」其餘條文可跟進調整。此外,「對於刊登之後出現反對意見提案,管理員應暫時移除相關內容,直至社群得到支持刊登的共識」或許使得刊登前後的反對意見太不等價,一條不合理的反對意見太過重要。--— Gohan 2024年5月4日 (六) 01:01 (UTC)回覆
我支持您的「若有⋯⋯刊登。」建議,後面我建議「對於刊登之後出現反對意見提案,管理員應將此等意見與刊登的全部意見一併考慮,按共識是否改變而決定是否移除相關內容」。--Cmsth11126a02 (留言) 按照偉大光榮正確傅崐萁總召,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5月4日 (六) 04:44 (UTC)回覆

關於ITN和ITNR的獲選類別擴充的提議

本人希望將維基百科ITN和ITNR的提名標準中加入下列的內容:

對於ITNR的標準中,希望增加:

  • 一個國家對另外一個國家的建交、斷交、宣戰(包括正式宣戰和實質性宣戰)、媾和、停火、合併和吞併。
  • 一個國家的建立、拆分、解體、政變、領土(除了領海和飛航情報區)變更(且被承認)、加入或退出聯合國。
  • 一個國家的國家級選舉(國家元首或/及立法機構選舉)、大型地方選舉、對政治平衡和立法機構掌控權或國家元首造成變化的補選、罷免(或對國家元首的罷免);任何國家元首、立法機關議長、君主的罷免(無論是否通過)、彈劾或不信任案。
  • 一個國家加入或退出國際組織,及一個國家級國際組織的成立和解散。
  • 候選人賽
  • 任何造成至少1人遇難的民用航空器空難或惡劣天氣(包括但不限於暴雨、颱風、颶風、熱帶氣旋、龍捲風、洪水、地震)。
  • 任何對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的變更、新增和取消。
  • 宣布閏秒(或永久取消)。
  • 國家元首及副職、前國家元首及副職、君主、太上王/皇、前任及退位的君主的逝世、在極有可能死亡的情況下失蹤或退位。
  • 任意國家對同性婚姻的合法或非法做出更改或裁決。--FK8438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4:25 (UTC)回覆
ITNR項目理論上可無須提名即可登錄,因此我對以上項目有以下意見:
  • 第一及二項我(+)支持
  • 第三項我(-)反對,國家級選舉現已在ITNR,其他的定義太含糊(大型地方選舉有多大?/怎樣為之「政治平衡和立法機構掌控權或國家元首造成變化」?/是否每個罷免、彈劾或不信任案都可無須提名而登錄?),有逐個討論的必要。第四項同理由。
  • 第五項我(+)支持
  • 第六項(+)支持前半,後半(-)反對類似第三項我反對理由(重要性爭論)。
  • 第七及八項我(+)支持
  • 第九項我(-)反對,現任國家元首、君主逝世/變更現已在ITNR,其他的會有重要性爭論。
  • 第十項我(+)支持
--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9日 (四) 17:09 (UTC)回覆
謝謝回覆:對於大型地方選舉中,是參考在ITN裡面,各國的中期選舉和地方選舉大多都獨立列出,已經屬於不成文的規定。(美國2022年的中期選舉、台灣的10合一選舉也都有刊登,其他國家例子也不少)。而對於不信任案或者罷免/彈劾就刪除就是了。--FK8438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2:19 (UTC)回覆
以本人處理經驗而言,選舉、罷免及類似活動一般不宜逕行刊登,因其細節往往須經社群討論得出,或至少應予檢閱之機會,故現階段維持一般提交程序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8 (UTC)回覆
(!)意見:第六項前半,民用航空器空難似乎不總是具有國家級別或國際等級的意義。[2]--User:What7what8🏠 2024年8月30日 (五) 21:17 (UTC)回覆
好,我改變我的立場。--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31日 (六) 05:28 (UTC)回覆
造成人員死亡的民航空難在幾乎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被刊登...所以可以算是一種不成文的共識?而且請問一下是否有反例。
不如改成:
  • 一個國家對另外一個國家的建交、斷交、宣戰(包括正式宣戰和實質性宣戰)、媾和、停火、合併和吞併。
  • 一個國家的建立、拆分、解體、政變、陸地領土變更(且被承認)、加入或退出聯合國。
  • 大型地方選舉或中期選舉、對政治平衡和立法機構掌控權或國家元首造成變化的補選、罷免(或對國家元首的罷免);任何國家元首、立法機關議長、君主的罷免(無論是否通過)、彈劾或不信任案。
  • 一個國家加入國際組織,例如歐盟北大西洋公約等。
  • 候選人賽
  • 任何造成至少1人遇難的民用航空器空難。
  • 任何對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的變更、新增和取消。
  • 宣布閏秒(或永久取消)。
  • 國家元首及副職、前國家元首及副職、君主、太上王/皇、前任及退位的君主的逝世、失蹤或退位。
  • 任意國家對同性婚姻的合法或非法做出更改或裁決。
--FK8438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4:59 (UTC)回覆
1.台灣的10合一選舉廣受大家同意登ITN,和其他地方選舉不相同(美國中期選舉嚴格上是美國立法機構選舉)。2.第三條既沒刪除不信任案/罷免/彈劾,也沒定義多大的「政治平衡和立法機構掌控權或國家元首造成變化」才可用。綜上所述,我保持對此條文反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5日 (四) 04:28 (UTC)回覆
為什麼有些國家的中期選舉和全國性地方選舉可以刊登,有些就不可以?這樣子的話會不會雙重標準?對於美國期中選舉(或者任何對立法機構部分改選的選舉)應該算是特列。--FK8438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5:21 (UTC)回覆
1.這是總結過去ITN提名經驗(台灣的10合一選舉被提名時沒反對),我的意見是:如果地方選舉有些沒人反對刊登、有些有人反對刊登,就不適合進ITNR,因為ITNR項目本質是已被社群認同、無須提名即可由管理員登錄((~)補充:ITNR項目外依然可以提名,只是需要理由+社群認同)。2.美國中期選舉是美國國家級立法機構選舉,原因是其改選美國眾議院全部議席、並改選美國參議院議席三分之一議席,而美國眾議院/美國參議院是美國國家級立法機構,所以美國中期選舉是美國國家級立法機構選舉。--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6日 (五) 16:30 (UTC)回覆
  • 這種討論跟沒討論意思一樣。理由只有這三個:一、維基百科的新聞不可能跟得上所謂的「即時」新聞;二、還要看管理員要不要上架新聞,也不是所有用戶都能編輯這個模板;三、新聞篩選機制不一的問題仍舊不可能解決,所以別再作夢和浪費時間了。講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隨便一個棒球比賽是由誰得到最終冠軍(如2024年U-23世界盃棒球賽的冠軍是日本)都不會上架在這個模板了,所以根本不用浪費時間。現在網路媒體很發達,講難聽點不見得還要靠維基百科閱讀新聞和時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7:42 (UTC)回覆
「一個國家對另外一個國家的建交、斷交」其實也受到相關國家在國際社會上的影響力大小的影響。上次古巴與韓國的建交確實是因為兩國關注度較高,會報導的媒體很多,而相比之下,岡比亞與剛果民主共和國建交相關的報導則不會太多。--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1日 (六) 03:53 (UTC)回覆
我認為這些需要刊登為ITNR的條目類別的關注度應該是不變的,只要有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外交變動,無論被廣泛討論與否,都應該一視同仁,因為他們的意義等級已經足夠,無論是美俄斷交還是摩納哥跟不丹建交(都沒有發生),都應該要刊登。--FK8438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0:26 (UTC)回覆

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領導人更替

參考此討論,我建議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港澳項目,修訂如下:

  1. ^ 只限非同額競選
  2. ^ 只限非同額競選

現尋求大家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覆

此種「選舉」似乎不受「候選人」同額與否影響吧?以往即使有民主派「候選人」也只是陪跑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4日 (日) 12:03 (UTC)回覆
完善選舉制度」前香港的還有陪跑空間,現在連陪跑也沒有;澳門除了第一屆外都是同額競選。--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0:20 (UTC)回覆
既然如此,那似乎更無更改必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5日 (一) 02:00 (UTC)回覆
感覺沒有必要這樣搞得更複雜。--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4:59 (UTC)回覆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影響實際是香港政制史上單一事件最大,在特首選舉方面對選民構成影響尤甚。以往的選民構成導致曾俊華對比林鄭月娥並非毫無勝算,而曾俊華、林鄭月娥本人之別無疑動搖今時今日香港前途。因此,過往香港特首選舉的確比現在重要得多。--—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7 (UTC)回覆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如果這樣太複雜,我有更簡單方案:取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在ITNR地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5:33 (UTC)回覆
我個人感覺,鑑於其在中文世界的影響力,即使是同額選舉造成的更替,也值得列出。--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7:22 (UTC)回覆
那個討論不是無共識?還是那個說法:不區分重要性或者「實權」性,列出世界政區索引+港澳的行政領導或立法機構更換則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28 (UTC)回覆
支持ITNR取消或限制港澳特首選舉。ITNR是對重要性的判定,單獨列出港澳更是判定中的判定。除前次討論所述理由外,規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選人競爭更激烈、候選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的東京都知事選舉都能遭遇刊登爭議,各方面更無足輕重的港澳特首選舉更無理由繼續保留ITNR的「重要性」尚方寶劍。即使與香港自身的政治大事相比,香港公民黨解散也被大片以「重要性」(包括國家或國際意義等)爲由反對,公民黨解散難道不及李家超(再次)當選重要、李家超(再次)當選難道就比公民黨解散更具國家或國際意義?另外,近期兩個颱風,在英維ITN都提及菲律賓、臺灣、中國(大陸),在中維ITN都恰好不提造成顯著死傷的菲律賓(在第一個颱風候選時我還指出應提及菲律賓但被無視),地域中心真可休矣。--—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4 (UTC)回覆
@神秘悟饭容我插一下嘴。首先,在香港和澳門,誰就任行政長官肯定比一個政黨的存亡(哪怕是民建聯)更加重要,因為行政長官是有實質權力的職位,政黨則只是一個組織而已。另一方面,香港行政長官不曾有人做足兩任,假如李家超連任,將會是董建華以來第一次,至少這一次會是有意義的,下次的事下次再算。反而以人口而言,澳門就真的無關痛癢,要取消的話先取消澳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10 (UTC)回覆
公民黨解散的意義在於香港政治環境變化纍積的結果;而李家超當選或再次當選無足輕重在於,今時今日香港特首發揮空間有限;只要曾俊華之流無法再入閘,無論是李家超、林鄭月娥或鄧炳強上任,都不會左右香港的前途,最大差別可能只是有無「夜繽紛」。您可認爲公民黨解散不重要,但是顯然東京都知事選舉、加州州長選舉等基於上上述理由比香港特首選舉更重要,更應列入ITNR;雖然法治國家檢察官裁量空間有限,值得懷疑加州檢察長發揮空間與香港特首孰大孰小,遑論州民普選加諸考慮。何況,李家超連任或再次當選,並不保證做足兩任;董建華在第二屆就任也不會確信自己不能做足兩任。況且,以少數黨身份連任東京都知事四、五屆大概不會被提名,香港建制派做足兩任特首也不值ITN一提。--—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1 (UTC)回覆
以上內容顯然是基於編輯自我主觀意見來判斷,認為一個非獨立性地區的政府領導更替比慣例上視為同等級別的港澳行政領導更替還要重要。當然前者的提報儘管提,雖然還是可以認為重要性有待確認,但後者我認為還是保留,要不然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了,連其他歐盟、教宗更替大老遠的事不難麼重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8日 (四) 03:28 (UTC)回覆
歐盟是有成員國讓渡主權的超主權實體,是比幾乎任何國際組織都重要;教宗是獨立國家的元首,本就符合「世界政區索引所列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元首更替」,無須費心。我本來主張保留港澳立法會選舉,但若閣下想要剔除一並港澳所有選舉和教宗更替,我也不反對、樂於成全。
「香港特首或其選舉不(再)(比較)重要」,甚或不及未納入ITNR的官員,是可靠來源的主流判定,絕非只是編輯自我主觀意見:
搜查實在費時低效、事倍功半,如有反駁再作補充。--—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1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說現在就拿掉香港比較有爭議一點。根本就算是董建華也已經是欽點的,只是從來沒人做足兩任甚至追加任期,至少接下來這次再出現預期的情況就能完全反映您我都了解的所謂轉變,之後剔除就沒有爭議了。相對來說,澳門很早就完成這個轉變過程,現在即可剔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3日 (二) 05:46 (UTC)回覆
(-)反對:等額選舉與否,和是否應該列入新聞動態無關。不管是不是等額選舉,選出來的都是正兒八經的特區行政長官,亦符合基本法。--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4 (UTC)回覆
若特首不在ITNR單獨點名列出,此話倒算有力;但特首就在ITNR單獨點名列出,此話蒼白無力,需要額外的支持理由。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3 (UTC)回覆
本質上和來源無關,只是港澳在中文區(四地+東南亞兩地)的特殊地位確定這個特例。所以單純列出一堆懷疑來源並不能改變這個特殊性。所以要麼只有世界地區,要麼保留。再列出更多所謂的懷疑來源都不再和不值得駁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6:57 (UTC)回覆
WP:中文圈中心:由於系統性偏見的存在,中文維基百科一般條目內容中,尤其是牽涉中文圈地理、歷史、人文等的條目和主題,往往會長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們可以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這並不意味着系統偏好合乎中立觀點方針⋯⋯--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3日 (二) 13:55 (UTC)回覆
這是一定情況下必然的,除了en沒那麼嚴重(作為事實上的國際常用語言),所有語言都有自己的語言區中心情況,也會優先關注語言區內的事物。也就是港澳在中文的獨特性,比起日本東京或者美國加州的地區行政、立法的更替重要性略高,可以與國家/地區、超國家政體的歐盟、類似國家政體的教廷類似一同表列。——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0 (UTC)回覆
既然你承認香港澳門是特例,這樣證明責任就是在保留香港澳門於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為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說明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優先度高於系統性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4日 (三) 07:39 (UTC)回覆
由於閣下除「中文區」「特殊地位」外至今未提出任何香港、澳門值得單獨提點的論據,大家不得不判斷您的這條觀點應否屬於中文維基百科的正當合理意見並加以考慮或排除。您也聽我説過:「故意、直接的系統性偏見不應繼續存在。故意、直接的偏見,在ITN體現為將相對不重要的事情拔高至相對重要高度以至於刊登;無意、間接的偏見,例如重要的大事由於無人編寫或條目不合格而無法刊登,則可無可奈何地接受。若既接受無意、間接的偏見,又容許故意、直接的偏見,則致使系統性偏見加倍放大。」--—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2 (UTC)回覆
上述的來源,本質上就是基於提出支持者的主觀立場,認為任何行政、立法機構選舉只有「民選」的才「值得」推選,只要有來源或者「報道」提出不是這個觀點的,就認為與他們這些編輯的主觀斷點不符而加以刁難。以本項目無主觀現實立場來看,我認為這個領導人更替根本不應該考慮其選出方式是否所謂符合「民選」而才考慮列出,唯一考慮就是它是不是不平凡的政治實體(也就是世界政權/地區列表,或者包括具有超獨立政體的類政府組織歐盟、具有類似政體性質的基督教廷),同樣的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所以可以在中文區語境下單列,雖然從來源來看,以現實主觀立場來看,一些媒體似乎想暗示中央政府對其施加他們不期望的影響力。——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7:09 (UTC)回覆
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來源請求]--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3日 (二) 13:53 (UTC)回覆
{{Citation needed|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time=2024-08-13T13:53:23+00:00}},事實上,除非事實上撤銷了港澳的特別行政區身份(類似撤銷獨立關稅區、出入境管制,或者行政區平替成直轄市、省或降格成地級市,等)。當然貴等主觀地認為那樣的觀點,那我也無法糾正你這樣的主觀想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5 (UTC)回覆
@Cwek嗯……我反而認為您舉的情況是de jure,而神秘悟飯主張的是de facto……--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7:33 (UTC)回覆
嗯……什麼時候我們事實上見到「特別行政區」這個名號消失了?你看到中央視圖對香港施加影響力是一個事實,但「特別行政區」還在也是一個事實,等到「特別行政區」這個名號都不存在的話,再來討論港澳是否不再算入那一類獨特性。其他媒體和某些人現實怎麼看是他們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47 (UTC)回覆
簡言之,如果事實上出現了「特別行政區」名號消失(平替成直轄市、省或降格成地級市,等)乃至導致部分行政機制轉變(例如撤銷獨立或獨特關稅區別、出入境管制、行政部門統一化管理、或者加入政委 ,等)而形成與過往獨特性消失的話,或者可以考慮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機構的更替ITNR允許,要不然沒啥繼續討論下去的需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7 (UTC)回覆
如果閣下所謂「上述的來源」,是指我在上方列出的多方可靠來源,那麽閣下的論斷純屬臆測、錯誤總結。在下以「香港+特首」/「特首+選舉」/「李家超+特首」等的關鍵字,限域Google第一時間想到的中文維基百科認定、較少爭議(排除臺灣、香港)的可靠來源中文網站,排除僅屬被訪者而非作者或記者本人的論斷,從各站Google結果的前幾頁中,不偏不倚地得到以上僅屬作者或記者本人、與本話題相關的論斷。原想搜查更多,但因「費時低效」,顧及「不想聽的人不會聽」,提前結束搜查。閣下若認爲此等來源不可信,應提出更可靠的來源及論證,而非空口放言。而所謂「認為任何行政、立法機構選舉只有「民選」的才「值得」推選」的總結更是錯誤。姑且不論特首選舉從來不是普選,從「規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選人競爭更激烈、候選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發揮空間有限」、「遑論州民普選加諸考慮」,乃至可靠來源的「忠誠的代理人」、「特首作為特區事務「第一責任人」稍高於正部級。 然而,這個關係近年受到衝擊。……從這個表述可見,北京賦權港澳辦可以對港府行使監督權,即是在權力位階上高於特區政府」等言論可見,「民選」或其程度只是衡量其重要性的因素之一,絕非必要條件或主要因素。此外,閣下除「中文區」一語外,顯然無法回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都有不同的「特別行政區」,若存活至現在能否因其「特別行政區」五字而單獨納入ITNR;世上千奇百怪的政區名銜不少,其中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者亦不少,憑什麽不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4 (UTC)回覆
如果真的認為這個獨特性「不存在」的話,那或者可以考慮不再保留港澳的立法、行政體系更替。但我還是認為:其一ITN項目不屬於百科條目內容,不屬於使用NPOV的情況;其次這些來源本身就有與中國中央政府衝突的傾向,所以自然宣傳或者「評論」認為中國中央在控制香港(因為西方陣營失去了香港作為對中國執政指責的踏腳石);再者從事實上且我所見,港澳在中文區或者相對於中國這個政體整體上仍存在一定的獨立(獨特)性,所以於本項目立場上,可以考慮保留作為立法、行政體系更替的項目。如果出於所謂去除語言系統性偏差,也需要考慮納入其他相對於其依附的主題政權具有獨立(獨特)性,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包括:稅務區別、出入境管制區別、行政立法體系與其依附的中央性質政府有區分的區別等),或者可以考慮類同情況,一併加入ITNR項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5日 (四) 01:10 (UTC)回覆
  • 雖然您之前指責我的論述「編輯主觀自我偏見」,但是您的觀點才是沒有信源支撐的如此產物。社群認定的可靠來源以及主流學術研究都有「香港特首不(再)(比較)重要」的公論。您對社群認定的可靠來源的看法令人嗟嘆,這裏不是以一家之言推翻可靠來源公論的地方。
  • 不過至為關鍵的是,一國內的獨特性能夠解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嗎?ITNR用以輔助判定重大性,而非獨特性;獨特會有加分,但不足以構成重大;政區的獨特(如有)更不能構成其所設官職的重大。
    • 獨特性即使對重大性加分,可能是加在夏寶龍等之職,而非李家超之職——近年可靠來源有說李家超是習近平、夏寶龍的執行人/代理人,幾無稱夏寶龍、中聯(絡)辦主任是李家超的聯絡人/傳話人。
  • 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包括:稅務區別、出入境管制區別、行政立法體系與其依附的中央性質政府有區分的區別等)」爲何會導致當地首長或其職位重要?即使全部滿足這些條件,當地首長職位仍有可能不具較大實權或影響力。
    • 美國原住民保留地(名義或/且實際)首長會比加州州長重要?或相對比加州州長更值得列入ITNR?
    • 假定某特殊政區甲滿足您提出的其他任何條件,但與國內其他地區的邊境管制達70分,而該國其他地區與他國的邊境管制為10分;而香港與中國大陸的邊境管制達90分,中國大陸與與他國的邊境管制為50分;您認爲此甲地首腦能否列入ITNR?
    • 爲何偏偏圈定這些「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而不包括「首長本地產生、不經外地當局任命」、「獨立自主維持或發展防衛或軍事力量」、「自主防務」、「不適用民法」或「無司法審判」等等?這些條件是否因地設法,只爲納入港澳而排除其他接近獨立國家的屬地、領土?
  • 您曾説過「要不然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了,連其他歐盟、教宗更替大老遠的事不難麼重要」,最近又説「可以考慮類同情況,一併加入ITNR項目」、「如果事實上出現了「特別行政區」名號消失(……)乃至導致部分行政機制轉變(……)而形成與過往獨特性消失的話,或者可以考慮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機構的更替ITNR允許,要不然沒啥繼續討論下去的需要。」;您在「「特別行政區」名號」不消失的前提下,到底能否接受「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
    • 另外,此前看漏「大老遠」或對此三字不熟悉,地理距離「大老遠」是您主張去除「歐盟、教宗更替」的主因?
--— Gohan 2024年8月15日 (四) 10:26 (UTC)回覆
@CwekITN雖然不是條目但卻是刊在首頁的條目導覽,對維基中立性影響可能比個別條目更大,我認為它比條目更需要受NPOV約束。現在的問題只是您的主張和@神秘悟饭的主張之間,有哪些比較脗合這個方針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1 (UTC)回覆
我覺得大家先考慮一個問題:兩個特區的CE與LegCo選舉的重要性實際上真的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麽高嗎?如果不是的話,那直接將這部分刪掉就可以了。我這裏質疑的也同時包括完善前的情形。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6 (UTC)回覆
既然國家強調港澳的體制是「一國兩制」,那至少是個高度自治的特區嘛,又因為我們中文維基是中文的,自然不可避免多一些關於大陸、港澳台、星馬的--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5:14 (UTC)回覆
我在8月14日已說過:「⋯⋯證明責任在保留香港澳門於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為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說明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優先度高於系統性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3日 (二) 08:33 (UTC)回覆
考慮到WP:BIAS,在下現在亦不再反對刪除剩餘的港澳選舉相關條文。--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9月3日 (二) 12:40 (UTC)回覆

對澳門部分作公示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已7天沒有新留言,我大膽在此對澳門部分作以下公示:

提議條文

⋯⋯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15:25 (UTC)結束

請求大家對此公示發表意見,另外香港部分也請求大家參加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4日 (六) 15:25 (UTC)回覆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神秘悟饭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Sanmosa通知曾參加討論者。--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4日 (六) 16:51 (UTC)回覆
再看一下條文以後,我改變意見:全部剔除(即跟@神秘悟饭Sanmosa意見相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6:57 (UTC)回覆
(+)支持:有進展好過無進展。理想狀況仍是剔除所有特首選舉。--— Gohan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2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剩餘部分的公示

已通過
移除WP: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有關香港和澳門的部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5日 (六) 14:41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互助客棧的提案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考慮到討論的走向,現公示自WP: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移除以下條文的提案7日:

以上。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0 (UTC)回覆
程序上(-)反對:參與者對相關動態重要程度主觀認知不一,未見明顯共識。共識方針相關規定前提嚴格,不應濫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3 (UTC)回覆
@Ericliu1912我在下方ping了其他討論參與者過來了,算是先確認一下意向。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25 (UTC)回覆
@Cmsth11126a02CopperSulfate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神秘悟饭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24 (UTC)回覆
我不反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18日 (三) 03:53 (UTC)回覆
維持不反對。--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9月18日 (三) 06:17 (UTC)回覆
對於香港特首選舉,主張移除方的確論證合理有力;反對移除方的意見有地域中心或量身定製之嫌,不甚合理。就本人意向,不反對移除此句(即提案),尤其支持移除香港特首選舉。--— Gohan 2024年9月18日 (三) 09:11 (UTC)回覆
同意上方最後一句,其他我依然不反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18日 (三) 16:04 (UTC)回覆
(+)支持:有一件事其實提案者應該在這裏補充一下:現在是將被提案的事件剔出ITNR,不是連ITN都不能上,只是以後這些事件上ITN需要討論而已。其實這不是甚麼嚴重的改動。@Ericliu1912君雖然表面上是說程序上反對,但不排除背後還有「覺得這個改動很重大」或者其他考量。本人也是重新閱讀提案後才認同提案者主張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1日 (六) 02:21 (UTC)回覆
支持。--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4:57 (UTC)回覆
@Ericliu1912這個提案其實已經放了9天了,我ping來的其他參與者除了Cwek與超級核潛艇外都有出面表態,而且都是表態支持,我認為已經能基本確認提案有共識基礎了,因此我建議重新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7日 (五) 13:49 (UTC)回覆
看起來有共識,我沒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7日 (五) 17:03 (UTC)回覆
現重新公示2024年9月18日 (三) 03:00 (UTC)的提案7日。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09:45 (UTC)回覆
我不反對。--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4:54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將金磚國家峰會納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現行條文

下列峰會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

提議條文

下列峰會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

如題,在2023年金磚國家峰會擴容後,現已有9個正式成員國以及10餘個有意加入國,組織規模相當。因此提議仿照G7,G20峰會將金磚國家峰會加入納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東風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5 (UTC)回覆

(+)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8 (UTC)回覆
反對。國際組織、論壇或機制是否重要非在成員國數量,而取決於其行動/影響力。金磚如今仍然被指「工作重點是經濟/對經濟層面的影響力顯得有限/在國際危機中還不是一個有效的全球集團」,未見「重要性或影響力匹敵G7」等可靠評論。順帶一提,公認影響甚大、不無標誌性重要日程的北約在ITNR尚無一席之地。此外,峰會類別的「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改爲「閉幕」反而可取,尚無成果、又不如比賽一般有看頭的峰會之「開幕」顯得多餘。--— Goh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09:14 (UTC)回覆
@Easterlie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6 (UTC)回覆
(-)反對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加入北約峰會則(=)中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3日 (三) 12:25 (UTC)回覆
@Easterlies改為(-)傾向反對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可以說明金磚國家峰會如何可比照G20峰會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6日 (六) 04:28 (UTC)回覆

就上述意見另提一案如下:

現行條文

下列峰會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

以上,@Cmsth11126a02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54 (UTC)回覆

個人立場上當然比較傾向Sanmosa君的建議,但客觀而言北約跟G7在同一邊,大陸方面或者立場親大陸的維基人一定會感到不公平。這樣的話,本人認為還是維持現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22 (UTC)回覆
如果真的有人有這種想法的話,我推薦他們看WP:客觀與中立的觀點這篇論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00 (UTC)回覆
姑且不論內容,建議先將「開幕或閉幕」改為「舉行」,因實務上新聞動態一般不特別報導此種會議開幕或閉幕,而均以舉行論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回覆
保留「閉幕」,閉幕上可能會有參會者的總結性發布,而且閉幕上也可以總結自開幕時發生的內容。不加新會議項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31 (UTC)回覆
支持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雖然原意不在增加項目,但是不反對增加北約峰會。--— Goh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53 (UTC)回覆
建議加入華約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45 (UTC)回覆
華約不是已解散嗎? 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7日 (日) 14:57 (UTC)回覆
阿南之人君明顯是在開玩笑,所以本人也不敢隨便吐您所吐的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43 (UTC)回覆

第一部分公示

見7天無新發言,我先做這部分公示:

現行條文

下列峰會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

提議條文

下列峰會閉幕: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17 (UTC)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3 (UTC)結束,其他請大家繼續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7 (UTC)回覆

@Easterlies自由雨日神秘悟饭Sanmosa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9 (UTC)回覆
(!)意見:上面的討論好像有「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以及「(把整段敘述)改為『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的提案。公示的條文似乎與上方討論內容不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6:33 (UTC)回覆
@Patrickov還有一條意見是「保留『閉幕』」,因此我不刪除閉幕(「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和「保留『閉幕』」衝突,剩下的說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在仔細理由上,「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是因新聞一般不特別報導開幕/閉幕,「保留『閉幕』」是因閉幕可以一次總結,我在平衡各意見後,提出條文由「開幕或閉幕」變「舉行或閉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7:01 (UTC)回覆
「保留「閉幕」,閉幕上可能會有參會者的總結性發布,而且閉幕上也可以總結自開幕時發生的內容。」舉行是自「開幕」至「閉幕」中任一時點的狀態,只是報道一次發生會議的話,選頭或尾就足夠了,尾可以進行該次會議的總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0:25 (UTC)回覆
意思是「下列峰會閉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06:43 (UTC)回覆
他很明顯就是這個意思吧,我就是考慮到這點才在我自己的提案直接刪除「開幕或」而不作替代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41 (UTC)回覆
明白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覆
經過上方討論,我修改要公示內容,現重新公示7日。--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覆
@SanmosaPatrickovcwek--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5 (UTC)回覆
(+)支持最新公示版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4日 (一) 16:51 (UTC)回覆
公示通過, 完成修改。--Hamish T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36 (UTC)回覆

再度討論加入「金磚國家峰會」

(+)支持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加入金磚國家峰會。所屬國家人口、GDP占世界比重足夠大。同時,如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認為BRICS, G7, and G20屬於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3])。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為防衛(軍事)組織,與金磚國家、APEC、G20和G7的性質顯著不同,不能作為類比。與北約稍許可以類比的是上海合作組織。——小林子沖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14 (UTC)回覆
上方論據已直言金磚國家影響力有限。而人口、GDP更多的國際機制不少;此文此語亦不能證明金磚國家重要或影響重大。「Competing Minilateral(少邊/小多邊/迷你多邊) Clubs」在站外只為(同)一篇文章所用,字面上顯然不具「重大/重要」之意。由於此概念只在此文章節標題出現一次、未作説明,含有「Competing」的「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可能是相對概念,正如含有「姊妹」的「姊妹城市」是相對概念。換言之,BRICS、G7、G20可能分別對應其他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三者以外的Minilateral Club亦可能對應包括三者或不包括三者的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 Gohan 2024年11月18日 (一) 02:35 (UTC)回覆
@Sanmosa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7日 (日) 16:13 (UTC)回覆
(-)反對:本人同意神秘悟飯君觀點。另外,條文沒有列明有關峰會屬何種性質,理論上北約是合格的,而且北約不論地理範圍、討論範圍和影響力都比上合組織大,要選的話本人寧可選北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4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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