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鳴盛(1899年11月11日—1986年4月4日),字韻和浙江省紹興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浙江省第二選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金鳴盛
個人資料
字韻和
出生1899年11月11日
逝世1986年4月4日(1986歲—04—04)(86歲)
兒女 
父母父金渭川、母趙氏
親屬子金旭初、金德初、金海初;女金正如、金雪如、金圓圓

生平[1]

  • 趙家蘭台小學畢業
  • 浙江省立第五中學(紹興)畢業
  • 浙江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政治經濟系畢業
  • 浙江省立第三中學(湖州)教員
  • 應縣長考試及格
  • 派充浙江省政府新政指導員
  • 浙江省德清縣縣長
  • 浙江省第三區行政專員公署主任秘書
  • 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纂修
  • 國民出版社編輯
  • 浙江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
  • 上海市政府法制專門委員
  • 紹興縣參議會參議長
  • 中國國民黨紹興縣黨部執行委員
  • 民國37年,當選立法委員,曾出席第一屆立法院第一會期??
  • 1949年9月24日,發表聲明脫離國民黨
  • 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
  • 華東軍政委員會參事室參事
  • 195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 江蘇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 江蘇省律師協會籌備委員會委員
  • 江蘇省政協政法組組長
  • 江蘇省法學會理事
  • 1986年4月4日,病逝於南京市省級機關醫院

著作

  • 《五權憲法》。薩孟武,梅思平,金鳴盛編。新生命書局。1922.10
  • 《民生史觀及三民主義的本體問題》。金鳴盛編。新生命月刊社新生命月刊合訂本第3卷上第1號。1930
  • 《省政府應該五權分治麼》。金鳴盛編。新生命月刊社新生命月刊合訂本第3卷下第8號。1930
  • 《五權憲法創作論及試擬案》。金鳴盛著。開明書店。1930.01
  • 《立法院議訂憲法草案釋義》。金鳴盛編著。立法院。1935
  • 《新刑法淺釋》。金鳴盛編著。會文堂新記書局。1935.09
  • 《五權憲政論集》。金鳴盛著。中華書局。1936
  •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釋義》。金鳴盛編著。世界書局。1936.11
  • 《中華民國訓政約法釋義》。吳經熊、金鳴盛著。會文堂新紀書局。1937
  • 《三民主義國民普及版》。孫文著;金鳴盛注釋。國民出版社。1939
  • 《憲政與憲法》。金鳴盛著。國民出版社。1940.04
  • 《直接民權大綱》。金鳴盛著。國民圖書出版社。1943.05
  • 《憲草國民大會問題之研究》。金鳴盛著。勝流半月刊社。1945
  • 《地方自治組織及選舉法規解釋彙編》。潘樹藩,金鳴盛編。海南文化社。1946
  • 《兩種選舉制度的比較研究》。金鳴盛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5.1
  • 《現行民法談話》。金鳴盛編著。會文堂新記書局

參考文獻

  1. ^ 「金鳴盛傳略」,朱仲華、高世梁,《邵興文史資料選輯》第5輯,1987.03,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