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貽矩
薛貽矩(850年—912年5月25日[1][2]),字熙用,一字式瞻,河東聞喜(今山西省聞喜縣)人,[3]中國唐朝及隨後的後梁官員,在後梁為宰相。[4]
薜貽矩 | |
---|---|
出生 | 850年 唐朝 |
逝世 | 912年5月25日 後梁 |
職業 | 唐朝、後梁官員 |
家世
唐朝年間
薛貽矩秀氣英俊,和當時聰明優雅的人交遊,在文壇有名。唐僖宗乾符年間(874年—879年)中進士,奪得狀元。[6]歷任秘書省校書、鄠縣尉、[1]度支巡官、集賢院校理、拾遺、殿中侍御史、起居舍人,召拜翰林學士,加禮部員外郎、知制誥,轉司勛郎中,其職如故。[3]又任司勛員外郎,任史職。[1]
乾寧二年(895年),唐昭宗害怕被軍閥鳳翔軍節度使李茂貞和靜難軍節度使王行瑜攻打,逃出京城長安,[7]薛貽矩沒有立即隨駕,而是聚集家屬,因而沒能跟上昭宗,因此被罷官。不久除中書舍人,又為翰林學士,又歷任戶部侍郎、兵部侍郎、學士承旨。[3]天復三年(903年),昭宗在宰相崔胤和權勢軍閥宣武軍節度使朱全忠要求下屠戮宦官,[8]命薛貽矩將他們的首級送給朱全忠。[9][10]薛貽矩被發現在內侍省屋壁間為韓全誨等被屠戮的宦官畫像,[11]於是被貶夔州司戶。[3][12]
朱全忠迫使朝廷由長安遷都洛陽。[13]唐昭宗和唐哀帝天祐(904年—907年)初年,薛貽矩被除吏部侍郎,但沒去洛陽上任。朱全忠素來器重他,在朝堂提起他,於是薛貽矩當天被拜吏部尚書,還沒到任,又特拜御史大夫。[1][3][11]
天祐四年(907年)正月,顯然朱全忠最終將奪帝位之際,哀帝派薛貽矩去朱全忠軍部大梁相勞,薛貽矩請求以臣禮相見。朱全忠對他作揖、升階。薛貽矩說:「殿下功德在人,天地人心都向着您,皇帝正要行舜、禹之事(即禪位於朱全忠),臣怎敢違背?」於是以對待皇帝的禮儀,當庭對朱全忠北面拜舞。朱全忠側身以避,但待之甚厚。薛貽矩回去後對哀帝說朱全忠已經準備受禪,於是哀帝準備禪位。三月,薛貽矩為押金寶使,宰相攝中書令張文蔚為冊禮使,攝侍中楊涉為押傳國寶使,率百官備法駕前去大梁,朱全忠就地受禪,亡唐,建立後梁,朱全忠即梁太祖皇帝。[11][14][15]太祖宴參與禪位典禮的百官於玄德殿,百官多慚懼俯伏不能對,但薛貽矩、禮部尚書冊禮副使蘇循及刑部尚書張禕卻盛稱太祖功德,理應應天順人。[16][17][18]
後梁年間
改朝換代不久,五月,薛貽矩即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為宰相,[16][17]兼判戶部。十月,梁太祖遣文武百官歸位,但將薛貽矩等留在洛陽。[17]開平二年(908年),進拜門下侍郎、監修國史,判度支,又遷弘文館大學士,充鹽鐵轉運使,[19]累官自僕射至守司空。三年(909年)九月,判建昌宮事,[20]兼延資庫使。[21][22]六月,太祖以宰相韓建和薛貽矩輔政有功,深加獎諭,賜以繒帛。四年(910年)十二月,上《上大梁新定格律奏》:「太常卿李燕等重刊定律令三十卷,式二十卷,格一十卷,目錄一十三卷,律疏三十卷,共五部一十帙,共一百三卷。敕中書舍人李仁儉詣閣門奉進,伏請定為《大梁新定格式律令》,頒下施行。」太祖從之。[23]拜相五年,卻無顯赫事跡可表。[3]乾化元年(911年),太祖召薛貽矩等宰相於崇勛殿,說:「軍旅之間的事,朕自己決斷,朝廷庶務,其實倚賴眾卿協力輔佐。」[24]二年(912年),薛貽矩在陪同太祖討伐敵國晉國後,染時癘,奉命回洛陽治病,不久去世。[2]太祖震悼良久,命雒苑使曹守璫前去弔祭,又命輟六日、七日、八日朝參,丞相、文武都詣上閣門進名以表奉慰。[25][26]詔贈侍中。[3][11]
評價
家族
曾祖父母
- 薛勝,左拾遺、大理囗囗囗
- 隴西李氏
祖父母
父母
- 薛庭望,或作廷望、珽望,虢州刺史,囗囗囗師
- 河東裴氏,追封晉國夫人
夫人
子女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大梁故開府儀同三司守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弘文館大學士充諸道鹽鐵轉運等使判建昌宮事河東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食實封一百戶贈侍中薛公墓志銘並序》
- ^ 2.0 2.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八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舊五代史》卷一十八
- ^ 唐代文学家族研究的新体系与新建构-中华读书报-光明网. [2021-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14).
- ^ 5.0 5.1 《新唐書》卷七十三存档副本. [2009-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02).存档副本. [2012-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5).
- ^ 《登科記考》闕載乾符四年(877年)和六年(879年)狀元,可見薛貽矩為乾符四年狀元。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三
- ^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四
- ^ 《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一
- ^ 11.0 11.1 11.2 11.3 11.4 《新五代史》卷三十五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四
- ^ 《舊唐書》卷二十下
- ^ 《新五代史》卷二
- ^ 16.0 16.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六
- ^ 17.0 17.1 17.2 《舊五代史》卷三
- ^ 《舊五代史》卷六十
- ^ 《舊五代史》卷二十四
- ^ 《冊府元龜》誤作開運三年。
- ^ 《舊五代史》卷五
- ^ 《舊五代史》卷一百四十九
- ^ 《舊五代史》卷一百四十七
- ^ 《冊府元龜》卷三一九<宰輔部>
- ^ 《舊五代史》卷七
- ^ 《冊府元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