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TECRO),或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稱臺灣代表處、臺北代表處或臺北辦事處,是中華民國外交部在非邦交國所設立的駐外機構,具有實質大使館之功能,實際上在駐在國行使大使館或領事館的權責,其人員在駐在國享有部分外交禮遇。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 |||||||||||||||||
正體字 |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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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 | 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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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此類代表機構,通常是中華民國政府與原邦交國因北京的一個中國政策失去邦交後採取的權宜措施。早期代表機構名稱不一[1]:9,亦可能由外交部之外的中華民國政府部門設置,如經濟部設置的遠東貿易服務中心、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機構[a]等。中華民國外交部設置的這些代表機構,本國稱之為「駐(某國)代表處」或「駐(某地)辦事處」,但在駐在國另有名稱[1]:9。中華民國通過此類代表機構,和駐在國保持政治、經濟貿易、文化等關係與交流。
命名
「中華民國」、 「臺灣」、「臺北」
在無邦交的駐在國,中華民國外交部積極爭取以「中華民國」或「臺灣」[2]為名,設立外交代表機構。但受限於這些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關係,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駐在國不與中華民國建立正式邦交,但轉以此權宜方式維持雙邊關係;又因代表處不能以中華民國國號冠名,因而轉用具有指標意義的地名——「臺北」[b]冠名。2020年8月,中華民國外交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邦交的索馬利蘭設立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
2002年2月25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考慮為駐外機構改一個更有「連續性」的名稱,以「台灣」代替目前使用的「台北」。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張小月指,台灣民意調查顯示,70%的被採訪者讚成用「台灣」代替「台北」,作為駐外機構名稱[3]。2018年11月,中華民國外交部國際傳播司議建議駐外機構臉書粉專名稱以「Taiwan」和所在地點命名。如「駐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文: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Los Angeles),更名為「Taiwan in Los Angeles」[4]。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習慣中,「臺灣」相比「臺北」有台獨含義[2][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邦交國的中華民國外交代表機構使用「臺灣」一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視為製造「一中一台」[5]。2021年11月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之前,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國,設立臺灣駐巴林王國商務代表團、駐玻利維亞臺灣商務辦事處、臺灣駐利比亞商務代表處等機構,但後來都改名或裁撤。而在中美新冷戰的背景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2021年9月例行記者會表示,美國政府不得將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2]。
2023年3月15日,斐濟政府決議將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恢復名稱為中華民國(臺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6]是駐非邦交國機構中唯一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但在6月21日,由於斐濟政府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強大壓力,最終決定改回原名。[7]
「經濟」、「文化」
2021年8月,澳大利亞ABC中文對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一名發言人採訪中,發言人解釋命名為何側重「經濟」和「文化」兩個方面。這是中華民國對涉外關係一種「務實的觀點」,同時符合機構命名需簡潔明了的要求。「經濟」和「文化」即概括性用詞[8]。
概要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功能是發展實質的對等互利關係,「促進中華民國與外國間經貿、投資、文化、科技等交流合作及民間之瞭解與互助」,在駐在國實質代表中華民國的利益。臺北代表處雖然不稱為大使館,但經由中華民國外交部官方授權,可行使大使館等正式外交機構的部分職責,如發展雙邊關係、負責僑務[8]、核發中華民國護照及簽證等。
在一般情況下,臺北代表處享有治外法權保障,駐節國家所提供的領事保護機制相近,部分國家則給與臺北代表處人員等同正式外交使節或國際組織人員的身份,享有外交特權或外交豁免權的待遇,例如:美國、日本、紐西蘭、瑞士、沙烏地阿拉伯等。其他國家也在臺灣設立類似的代表機構,如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等。
中華民國外交部將「代表處」的地位定位為大使館,「辦事處」則同於領事館。為配合組織改造,依立法院於2012年1月20日通過、經總統公布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範外交部和其他中央部會駐外機構組織編制,並自9月1日開始將駐外人員之行政職稱統一以正式官銜訂定,駐外機構(大使館與代表處)之館長均稱大使,解決原先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人員職稱複雜、容易混淆的問題。[9]
中華民國政府在香港、澳門兩地設置的代表機構亦稱為「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但因港澳兩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駐在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而非外交部,以表示港澳地區為區別於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
駐外代表處列表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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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英國臺北代表處(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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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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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所在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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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葡萄牙臺北經濟文化中心(維多利亞大廈)
參見
備註
- ^ 行政院新聞局派駐機構使用名稱不一。1950年派駐英國「自由中國新聞處」[1]:58,1972年派駐奧地利「自由中國新聞資料供應社」[1]:18、派駐法國「法華經濟貿易觀光促進會」[1]:31,1973年派駐丹麥「自由中國新聞資料供應社」[1]:28。1980年7月,與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共同設立「駐加拿大臺北中華貿易商會」[1]:24。
- ^ 臺北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一般認為的中華民國首都。
- ^ 有中華民國作者指出中華民國外交部相關文獻對此類機構名稱、設置時間存有歧異[1]:1—12。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編著者:黃剛. 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品中所錄「日期」的歧異. 中華民國與各國互駐代表機構之建制年表及疑考(1949~2006) (PDF). 臺北市: 出版者:黃剛. 2007-07-00 [2021-12-10]. ISBN 978957414673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8-09-09) (繁體中文).
- ^ 2.0 2.1 2.2 2021年9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 2021-09-13 [2021-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5) (簡體中文).
鳳凰衛視記者[……]第二,美國媒體報道,美拜登政府正在認真考慮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請問外交部有何回應? 趙立堅:[……]關於你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問題。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美方在《中美建交公報》中明確承諾:「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9月10日中美元首通話時,拜登總統表示美方從來無意改變一個中國政策。中方已就上述媒體報道的有關動向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美方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以實際行動履行美方有關承諾,停止任何形式的美台官方往來和提升實質關係,包括不得將台「駐美經文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美方應慎重處理涉台問題,以免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
- ^ 3.0 3.1 台灣擬為駐外機構改名. BBC中文網. 2002年2月25日 [2021年12月1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10月27日) (繁體中文).
- ^ 記者:林宏翰、侯姿瑩. 外館臉書專頁名稱改用Taiwan 提升能見度. 編輯:李信寬. 中央社 CNA. 2018-12-05 [2021-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9) (繁體中文).
- ^ 立陶宛允许台湾设立所谓代表机构 中国外交部长表明严正立场. 責編:王怡. 環球網,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1-11-26 [2021-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9) (簡體中文).
11月25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同匈牙利外長西雅爾多舉行視頻會晤。就立陶宛允許台灣設立所謂代表機構,王毅表明嚴正立場。王毅強調,立陶宛一意孤行,背信棄義,在中國建交國中首個允許以「台灣」名義設立「代表機構」,公然在國際上製造「一中一台」,公然對中國發起政治挑釁,形成了惡劣先例。立陶宛此舉嚴重違背了建交時所作承諾,嚴重違背了一個中國原則。中國堅定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決反對任何搞「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的行徑。
- ^ 亞東太平洋司. 斐濟共和國政府決議恢復台灣在斐濟機構原有名稱及外交特權.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3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3月28日).
- ^ 亞東太平洋司. 有關斐濟共和國政府迫於中國壓力,再度修改我國駐斐濟代表處名稱事,外交部嚴正回應如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年6月21日.
- ^ 8.0 8.1 Joyce Cheng. 中国立陶宛外交争议:“台湾代表处”是个怎样的机构?. ABC中文網站. 2021-08-14 [2021-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5) (簡體中文).
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大利亞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一名發言人告訴ABC中文,「代表處的工作主要是負責各項促進雙邊關係的工作,也包括僑務」。「駐澳大利亞經濟文化代表處承擔的職能和其他國家領館的功能沒有太大區別,」這名發言人說。關於命名中為何側重「經濟」和「文化」兩個方面,這位發言人表示,這是台灣對涉外關係一種「務實的觀點」,同時符合機構命名需簡潔明了的要求。「經濟和文化是雙邊關係中非常重要的兩個方面,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比如教育、比如體育,」這名發言人說。「但作為機構名稱,我們不可能把所有這些方面都放到名稱里,所以使用了『經濟』和『文化』這兩個概括性的用詞。」
-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7年7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1月30日).
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