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平
江一平(1898年12月25日—1971年10月15日),字穎君,浙江杭縣(今餘杭鎮)人,中華民國法學家、律師、政治人物。[1][2]
江一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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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字 | 字穎君 |
號 | ? |
出生 | 1898年12月25日(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大清浙江 |
逝世 | 1971年10月15日 中華民國(臺灣) |
墓地 | ?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KMT] |
配偶 | 虞澹涵 |
父母 | 父江子誠,岳父虞洽卿 |
生平
江一平早年先後在上海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東吳大學學習法律和文學,分別獲得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學位。此後,江一平長期在上海擔任執業律師。在五卅運動中,江一平為愛國學生擔任辯護律師。1932年,獲復旦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江一平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復旦大學校董、上海法政大學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納稅會委員和董事等職。1936年,獲律師界推選為國民大會代表。[2]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外交部顧問,復旦大學副校長,復旦東吳大學教授,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常務理事
抗日戰爭爆發後,江一平與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款救濟難民。日軍占領上海後,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身份,保護國民政府在租界內的權益。1940年夏,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企圖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長,江一平乃離開上海,經香港到重慶。[2]
1940年到重慶後,江一平獲聘為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後來第三、四屆連任),不久又被推為駐會參政員,並且一度兼任復旦大學副校長。抗日戰爭勝利後,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執業律師。1946年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且在南京分設律師事務所。1948年,江一平當選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初,在上海審判日本戰爭罪犯時,江一平被指定為日本侵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辯護律師。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灣。[1][2]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3]。
參考文獻
- ^ 1.0 1.1 劉國銘,《民國職官年表·人名錄》校讀,近代中國研究,2009年08月15日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年06月18日,
- ^ 2.0 2.1 2.2 2.3 江一平,杭州餘杭,2004-12-27[永久失效連結]
- ^ 律師公會選出之立法委員江一平於民國60年10月15日病故,依法註銷名籍,(60)臺統(一)義字第7915號(60.11.19),總統府公報第23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