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任法
思任法(?—1445年,傣那語:ᥔᥫᥴ ᥕᥪᥢ ᥜᥣᥳ),傣語也稱思昂法[1](傣那語:ᥔᥫᥴ ᥒᥛᥰ ᥜᥣᥳ,Hso Ngan Hpa)。中國史籍《明史》和《明實錄》作思任發[2][3],《滇雲歷年傳》作思任[4],《四夷館考》作思仁[5];緬甸史籍《琉璃宮史》作多岸發[6];傣文史籍《廣母貨卯》記作思外法[7],《勐勐土司世系》記載其又名罕雙法、罕府法[8],《孟連宣撫史》記作思南[9]。孟卯思氏王朝第八代君主、明朝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宣慰使。
思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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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卯君主 | |
統治 | 1413年-1442年 |
繼任 | 思機法 |
逝世 | 1445年 緬甸 |
子嗣 | 思機法、思卜法、思陸法、招賽 |
父親 | 思倫法 |
生平
早年
思任法是孟卯君主、首任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思倫法之子,也是前任孟卯君主、麓川宣慰使思行法之弟。洪武年間,孟卯下屬的木邦頭目刀干孟造反,是為刀干孟之亂,驅逐思倫法[10]。思任法時年幼,隨父逃至雲南,作為人質寄養在沐晟府邸,沐晟把他當作自己的小孩照顧[11]。明朝最終擊敗刀干孟叛軍,思倫法回到孟卯,1399年去世[12]。隨後,思行法繼位,明朝趁機拆分孟卯地域,設立了木邦府、孟養府、大侯州、孟璉長官司在內的眾多土司政權[13]。木邦、孟養常常入侵孟卯,思行法無力應付[14],1413年禪位給其弟思任法[2]。
另據《明野史》、《滇考》等文獻記載,思行法之後繼孟卯君位的是思暗,思暗是思行法之子,宣德年間與木邦相仇殺,因而失官,由孟養刀氏代理麓川宣慰。刀玉賓代理時期,能力不足,不能壓服蠻眾,思倫法的後裔思任法又在孟卯擁眾自立[15][16]。但《明史》、《明實錄》中均無此記載。
統治與擴張
思任法繼位之初,努力改善與明朝的關係,1414年至1440年間共十五次遣使入貢,另一方面開始兼併鄰近小土司的地盤[17]。1422年,思任法首次發兵南甸州,南甸訴諸朝廷[18],思任法派人進京朝貢謝罪[19]。隨後,思任法轉向南方,與木邦爭奪土地,雙方都向明朝告狀,明宣宗遣使調解[20]。經過多年休養,思任法兵力逐漸雄厚[18]。1428年,思任法發兵南甸、騰衝、潞江等地[21][22]。此時明朝剛結束對交趾藍山起義和四川松潘起義用兵,人疲馬乏,明宣宗拒絕了沐晟發五萬土兵征討的提議,只是敕諭思任法,並表示事不得已再調雲南官軍和木邦土兵進剿[23]。1430年,思任法發兵占領孟養[24]。1433年,木邦向明朝告狀,稱思任法占據了木邦的土地,思任法又稱是木邦宣慰罕門法派兵入侵孟卯[25],明朝派內官雲仙前往孟卯,賜給思任法幣物,諭其勿與木邦爭地[26]。1436年,思任法藉口木邦侵擾其地,百姓逃亡,要求免去欠下的2,500兩差發銀,明英宗應允[27]。
自恢復了對孟養的統治後,孟卯糧餉充裕,十多年內與鄰近土司爭奪土地,也未見明朝採取嚴厲措施,反而經常互派使臣,還減免了孟卯欠下的差發銀[28]。於是,思任法開始了大範圍的擴張戰爭,意圖恢復原思可法、思倫法強盛時代的版圖[29]。1436年底,思任法發兵孟定與灣甸[30];1437年,進占南甸所轄羅卜思莊等地[31];1438年,又發兵南甸、干崖、騰衝、潞江、金齒等地[32],在怒江上造船300艘,擺出奪取雲龍州的架勢[33]。
思任法占領了眾多土司的地盤,又自行任命地方頭目,形同造反[34],明廷派沐晟、方政、沐昂等將領率兵三萬九千,討伐思任法[35]。沐晟念及故情,不願大動兵戈,希望能將其招撫[36],遂遣金齒衛指揮車琳前去招降思任法,任法詐降,晟信以為真,無渡江意[37]。方政不甚憤,拒絕聽從沐晟節制,獨率麾下渡江與思任法將領緬簡交戰[38],政追至空泥,孟卯伏兵四起,以象陣衝擊明軍,明軍大敗,方政戰死[39]。思任法擊敗明軍後,東渡怒江,進攻景東、孟定、大侯等地,孟璉長官司等向孟卯投降[40]。1439年,明廷又令沐昂率軍十萬[41],再征思任法,又被孟卯擊敗[42]。兩次大敗使得明中央朝廷的「主戰派」占了上風,明英宗派兵部尚書王驥領十五萬大軍遠征麓川,史稱「麓川之役」[43]。
1441年,明軍先在大侯擊敗孟卯將領刀令道[44],隨後兵分兩路,一路攻克灣甸、進占鎮康、孟定[45],一路攻克孟卯重鎮上江寨[46],隨後擊破思任法在杉木籠、馬鞍山等地布置的防禦工事[47]。1441年12月初,明軍在孟卯都城匯合,與思任法決戰,任法大敗,與其子走小路渡瑞麗江,逃往孟養[48]。
被擒與身亡
1442年,思任法被緬甸諸侯東敦枝王抓獲,不久後又被東敦枝王進獻給緬王那臘勃底[49]。1443年2月,以速剌(那臘勃底)向明朝報告擒獲思任法[50],並以思任法為要挾,向明朝索求土地[51]。明朝同意將靠近緬甸的孟卯地劃給緬甸[50],緬甸又說要明軍先將思任法之子思機法殺死,緬甸才能遣送思任法[52]。1443年8月,明朝令王驥率軍進駐騰衝,緬甸答應在冬天交付思任法[53],但最終未能交接,一說因緬甸到了交付地點沒有見到先前與之商議的明軍將領郭登,遲疑不獻[54];一說是緬甸雖答應交付思任法,卻首鼠兩端[55],到了交付日期,緬甸沒有前來[56]。隨後,明軍與緬軍爆發戰鬥,明軍未能取勝,緬甸帶着思任法退走[57][58]。
1445年7月,緬甸宣慰以速剌通知沐昂,表示會在10月末將思任法交給明朝,要求將木邦所轄的眇顙劃給緬甸管理[59]。木邦同意將眇顙劃給緬甸,用以交換思任法[60]。1445年12月,雲南總兵官沐斌遣千戶王政前往緬甸接收,恰逢日食之日,天色昏暗,巫師預言「天兵至矣」,以速剌畏懼,不敢再作要挾,將思任法及妻孥共32人交給王政[61]。思任法在路上絕食,即死,王政將其斬首,首級送往京師[61]。歷史學家劉奮明認為,王政身為一個千戶,是不敢隨意將騷擾明朝多年的思任法斬首的,可能是明朝擔心思機法半路把思任法救走,所以下令王政將思任法斬首[62]。
部分明朝文獻則稱是雲南巡撫楊寧將孟養地許諾給緬甸,以速剌大喜,但又懼於思機法報仇,隨後沐斌遣都指揮李昂進兵相逼,以速剌將思任法斬首,移交明朝[63][64][65]。
另據緬甸正史《琉璃宮史》記載,緬王那臘勃底(以速剌)要中國軍隊幫助攻打占據央米丁造反的緬甸高官明艾覺廷,明朝派四名大臣和10,000騎兵不戰而降央米丁,明軍回到阿瓦,多岸發(思任法)服毒自殺,緬王把多岸發屍體交給中國軍隊,中國人將多岸發剖腹、取出內臟,把屍體烤乾後收起[66]。
身後
思氏後裔對緬甸移交思任法一事懷恨在心,嘉靖初年,思陸法之子思倫聯合木邦、孟密南下攻緬,擊殺緬甸宣慰莽紀歲,占領緬地,緬甸阿瓦王朝亡國[67]。
引用
- ^ 嘿勐咕勐,99頁
- ^ 2.0 2.1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4頁,麓川平緬條:"十一年,行發請以其弟思任發代職,從之。"
- ^ 明太宗實錄·一三六卷,1659頁,永樂十一年正月丙午條:"麓川平緬宣慰使思行發孟外南硬陶孟土官刀發孟等各遣人貢馬思行發請以弟思任發代其職從之"
- ^ 滇雲歷年傳·卷六,276頁:"初,麓川蠻思任及其子機與群酋各據土以叛。"
- ^ 四夷館考·卷下,十一頁,百夷館,孟養條:"正統初土酋思仁叛據孟養地"
- ^ 琉璃宮史,476頁
- ^ 廣母貨卯,228頁
- ^ 勐勐土司世系,83頁
- ^ 孟連宣撫史,46頁
- ^ 明太祖實錄·二五五卷,3679頁,洪武三十年九月戊辰條:"麓川平緬宣慰使司刀干孟叛逐其宣慰使思倫發"
- ^ 滇史·卷十一,308頁:"洪武時,思任隨父北奔,嘗質晟府,晟兒子畜之。"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4頁,麓川平緬條:"又命都督何福往討,未幾,擒干孟歸,倫發始還平緬,逾年卒。"
- ^ 李正亭(2008),125頁
- ^ 萬揆一(1985),69頁
- ^ 明野史,轉引自雲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南蠻志一之三·群蠻三,三十頁,思任發條:〔倪輅明野史〕……思倫死子行法立死子思暗立寖弱宣德初與木邦仇殺因而失官以孟養刀氏代之會宣慰刀玉賓弱不能輯諸蠻有部酋思任者思倫後裔也雄黠善用兵每言其先世大誤豈有奴與主並之理遂擁眾麓川
- ^ 滇考·上卷,42頁,靖遠伯三征麓川條:"思倫死,子思行立。思行死,子思暗立。宣德初,與木邦相仇殺,因而失官,以孟養刀氏代之。會刀玉賓弱,不能輯諸彝,有部酋思任者,思倫後裔也,雄黠善用兵,每言其先世大誤,豈有奴與主並之理?遂擁眾麓川。"
- ^ 百川(1986),57頁
- ^ 18.0 18.1 刀保堯(2005),135頁
- ^ 明太宗實錄·二五四卷,2360頁,永樂二十年十二月己亥條:"麓川宣慰使思任發遣使奉表貢方物謝興兵侵南甸州之罪仍遣中官雲仙等齎敕戒之並賜之絨錦文綺表里"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5頁,麓川平緬條:"宣德元年遣使諭西南夷,賜麓川錦綺有差,以其勤修職貢也。時麓川、木邦爭界,各訴於朝,就令使者諭解之,俾安分毋侵越。"
- ^ 明宣宗實錄·四二卷,1025頁,宣德三年閏四月乙酉條:"雲南總兵官太傅黔國公沐晟奏麓川宣慰使思任發侵奪南甸騰衝等處地方請發雲南貴州四川官軍五萬人及各處土兵討之"
- ^ 明宣宗實錄·四二卷,1033頁,宣德三年閏四月庚子條:"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晟言麓川宣慰思任發侵奪南甸路江等處村寨議調軍剿捕"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5頁,麓川平緬條:"敕任發保境安民,不得侵鄰疆,陷惡逆,以滋罪咎。晟以任發侵奪南甸、騰衝之罪不可宥,請發官軍五萬及諸土兵討之。帝以交址、四川方用兵,民勞未息,宜再行招諭。不得已,其調雲南土官軍及木邦宣慰諸蠻兵剿之。"
- ^ 明史·卷三百十五·雲南土司傳三,8151頁,孟養條:"宣德五年,刀玉賓奏:「伯父刀木旦被殺,蒙朝廷遣官訪玉賓,授同知,又阻於緬難,寄居金齒者二十餘年。今孟養地又為麓川宣慰思任發所據,乞遣兵送歸本土。」"
- ^ 明宣宗實錄·一〇六卷,2372頁,宣德八年十月癸丑條:"時木邦宣慰罕門法奏麓川平緬宣慰使思任發等據占境土思任發及緬甸宣慰莽得剌亦奏罕門法稱兵入境侵犯"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5頁,麓川平緬條:"八年遣內官雲仙齎敕至麓川,賜思任發幣物,諭其勿與木邦爭地抗殺。"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5頁,麓川平緬條:"正統元年,免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所欠差發銀二千五百兩。以任發奏其地為木邦所侵,百姓希少,無從辦納。部執不可,帝特蠲之。"
- ^ 刀保堯(2005),136頁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6頁,麓川平緬條:"次子任發襲為麓川宣慰,狡獪愈於父兄,差發金銀,不以時納,朝廷稍優容之。會緬甸之危,任發侵有其地,遂欲盡復其故地,稱兵擾邊,侵孟定府及灣甸等州,殺掠人民。"
- ^ 明英宗實錄·二四卷,477頁,正統元年十一月甲辰條:"至是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晟奏思任發侵占孟定府及灣甸等州殺掠人民焚毀甸寨事下行在兵部請令晟等計議撫捕何者為便從之"
- ^ 明英宗實錄·三五卷,683頁,正統二年十月辛未條:"雲南南甸州土官知州刀貢罕等奏麓川宣慰思任發侵奪其所轄羅卜思莊等處二百七十八村乞朝廷遣官齎金牌信符諭之俾退還所侵地 上敕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晟俾其從宜處置仍具以聞"
- ^ 明英宗實錄·四三卷,832頁,正統三年六月己未條:"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晟等奏麓川宣慰思任發累侵南甸干崖騰衝潞江金齒等處"
- ^ 明英宗實錄·四四卷,862頁,正統三年七月丁未條:"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晟奏麓川賊思任發沿江造船三百艘欲取雲龍州等處"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6頁,麓川平緬條:"思任發連年累侵孟定、南甸、干崖、騰衝、潞江、金齒等處,自立頭目刀珍罕、土官早亨等相助為暴,叛形已著。近又侵及金齒,勢甚猖獗。已遣諸衛馬步官軍至金齒守御,乞調大兵進討。"
- ^ 滇雲歷年傳·卷六,292-293頁:"時,思任勢甚猖獗,欲侵金齒。雲南鎮守三司奏調川、貴官軍,令都督沐昂統往騰衝,相機剿捕。命調四川官軍九千、雲南官軍三萬,遣右都督布政署都督僉事張榮等率師討之。悉聽晟、昂節制。"
- ^ 南園漫錄·卷二,71頁,麓夷條:"師至潞江,晟以思任幼嘗育子於家,決意招之。"
- ^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麓川之役,454頁:"至是晟遣指揮車琳等諭之降,思任佯許諾,晟信之,無渡江意。"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6頁,麓川平緬條:"政不勝憤,乃獨率麾下與賊將緬簡戰,破賊舊大寨。"
- ^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麓川之役,454頁:"政渡江追至空泥,知晟不力援己,賊伏兵四起,出象陣衝擊,乃遣其子瑛還曰:「若急歸,吾死分也。」遂策馬突陣死,軍殲焉。"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7頁,麓川平緬條:"時任發兵愈橫,犯景東,剽孟定,殺大侯知州刀奉漢等千餘人,破孟賴諸寨,孟璉長官司諸處皆降之。"
- ^ 明英宗實錄·六七卷,1291頁,正統五年五月丙辰條:"朕以爾籌之必熟處之必當故命充總兵統眾十萬冀能成功豈意爾怯懦無為行師失律"
- ^ 明英宗實錄·六七卷,1288頁,正統五年五月癸丑條:"先是雲南總兵官左都督沐昂副總兵右都督吳亮左參將都督僉事馬翔右參將都督僉事張榮太監吳誠吉祥奉詔徵麓川賊思任發至金齒逗遛不進昂等令榮率軍先至芒部等處出哨賊窺伺至營榮但令都指揮盧鉞與之敵致賊殺敗官軍榮悉棄符驗軍器以遁昂等相距甚邇弗為策應"
- ^ 鄭鎮峰(1963),32頁
- ^ 明英宗實錄·八二卷,1653頁,正統六年八月辛卯條:"行在兵部郎中侯璡奏麓川叛寇思任發令賊首刀令道等十二人賊徒三萬餘象八十隻到大候州欲往景東威遠等處攻劫臣督同都指揮馬讓盧鉞等率領官軍迎敵銃矢俱發一鼓而賊眾大敗斬首三百五十二級獲賊帳房旗鼓銃炮盔甲等物"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7頁,麓川平緬條:"右參將冉保從東路攻細甸、灣甸水寨,入鎮康,趨孟定。"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7頁,麓川平緬條:"至期,合攻之。賊拒守嚴,銃弩飛石,交下如雨。次日,乘風焚其柵,火竟夜不息。官軍力戰,拔上江寨,斬刀放戛父子,擒刀孟項,前後斬馘五萬餘,以捷聞。"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8頁,麓川平緬條:"驥由南甸至羅卜思莊,前軍抵杉木籠。時任發率眾二萬餘據高山,立硬寨,連環七營,首尾相應。驥遣宮聚、劉聚分左右翼緣嶺上,驥將中軍橫擊之,賊遁。軍進馬鞍山,搗賊寨。寨兩面拒江壁立,周回三十里皆立柵開塹,軍不可進,而賊從間道潛師出馬鞍山後。驥戒中軍毋動,命指揮方瑛率精騎六千突入賊寨,斬首數百級,復誘敗其象陣。"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8頁,麓川平緬條:"齊集麓川,守西峨渡,就通木邦信息。百道環攻,復縱火焚其營,賊死不可勝算。任發父子三人並挈其妻孥數人,從間道渡江,奔孟養。"
- ^ T. S. Ko(1899),37-38頁
- ^ 50.0 50.1 明英宗實錄·一百一卷,2039頁,正統八年二月丙申條:"敕總督雲南軍務兵部尚書靖遠伯王驥曰得奏緬甸宣慰使卜剌浪等報稱擒獲賊首思任發爾等已遣人諭令觧京具見用心及覽進到緬書彼切切以麓川地方為言蓋論功行賞國家成憲如彼能擒思任發觧京恩賞之施必不吝惜爾等即將附近彼處土地人民計議奏來處置"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8頁,麓川平緬條:"未幾,任發為緬人擒,緬人挾之求地。"
- ^ 明英宗實錄·一百四卷,2110頁,正統八年五月甲戌條:"麓川叛寇思任發竄身逃命苟延殘喘為爾緬甸所得爾嘗奏報欲送與總兵官解京及總兵官屢令人接取爾乃雲必俟擒殺其子思機發等分撥與地方然後送來"
- ^ 明史·卷三百十五·雲南土司傳三,8131頁,緬甸條:"是時,大師已集騰衝,緬使致書,期以今冬送思任發至貢章交付。"
- ^ 緬甸始末,630-631頁:"驥遣使諭緬甸酋卜剌浪送思任父子,卜剌浪不遣,驥乃進兵。緬甸使來索金幣、土地,欲以重臣往取任,驥難之,於是郭登請行,由金沙入緬,不十日至其國。卜剌浪來會,頗驕蹇,登折之。緬氣阻,乃以董雅扣頭聽命,卜剌浪見登亦稽首。十二月,登至自緬國,其國相緬剌扎以思任載登樓船來獻。時有疾登功者,乃議留登守沙壩,剌扎至貢章,不見登,遲疑不獻。"
- ^ 明史·卷一百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4558頁,王驥傳:"緬人陽聽命,持兩端。"
- ^ 明史·卷三百十五·雲南土司傳三,8131頁,緬甸條:"驥與剋期,遣指揮李儀等率精騎通南牙山路,抵貢章,受獻,而緬人送思任發者竟不至。"
- ^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麓川之役,457頁:"緬人擁眾大至,蔣貴率兵蔽江而下,焚其舟數百艘,大戰一晝夜,賊潰,思任發復遁去,俘其妻子,班師。"
- ^ 緬甸始末,631頁:"焚其舟,大戰一晝夜,我師敗績。剌扎竟持思任去。"
- ^ 明英宗實錄·一三一卷,2609-2610頁,正統十年七月庚寅條:"雲南總兵官都督沐昂等奏緬甸宣慰使男卜剌浪馬哈省以速剌寫木葉文書約以十月終送賊首思任發到貢章地方就付金銀鐵刻三個為信要求管木邦眇顙地方"
- ^ 明英宗實錄·一四五卷,2856頁,正統十一年九月庚辰條:"兵部奏雲南木邦宣慰罕蓋法先將金帛及割地與緬甸宣慰卜剌浪馬哈省以速剌易反賊思任發"
- ^ 61.0 61.1 明英宗實錄·一三六卷,2704-2705頁,正統十年十二月丙辰條:"雲南千戶王政誅麓川賊思任發於緬甸先是總兵官黔國公沐斌等遣政齎敕幣諭賚緬甸宣慰男卜剌浪馬哈省以速剌索思任發卜剌浪馬哈省以速剌猶豫不即遣適晝晦二日術者曰天兵至矣卜剌浪馬哈省以速剌懼於是發思任發及其妻孥部屬三十二人付政時思任發不食已數日政慮其即死遂戮於市函首及俘馳獻京師"
- ^ Liew Foon Ming(1996),186頁
- ^ 緬甸始末,631頁:"十年,侍郎楊寧、侯璡遣使,許以孟養之地易思任。卜剌浪喜,乃獻思任首級並妻子敗徒板蹇等至軍門。驥以卜剌浪長子銀起莽為宣撫,而思任二子思機、思卜皆遁居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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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滇史·卷十一,312頁:"正統九年甲子,楊寧、侯璡遣使諭緬,許以孟養之地刀賓玉死,無嗣。易思任法。卜剌浪聞之喜過望,將械送思任,然懼其子思機伏而邀之,未敢行。黔國公沐斌遣都指揮李昂以兵臨之,卜剌浪遂殺思任,函其首並械其妻及賊徒板蹇等來獻。"
- ^ 琉璃宮史,483頁
- ^ 明史·卷三百十五·雲南土司傳三,8132頁,緬甸條:"然緬地鄰孟養,而孟養以緬先執思任發,故怨緬。嘉靖初,孟養酋思陸子思倫糾木邦及孟密,擊破緬,殺宣慰莽紀歲並其妻子,分據其地。緬訴於朝,不報。六年始命永昌知府嚴時泰、衛指揮王訓往勘。思倫夜縱兵鼓譟,焚驛舍,殺齎金牌千戶曹義,時泰倉皇遁,乃別立土舍莽卜信守之而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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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思行法 |
孟卯君主 1413年-1442年 |
繼任: 思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