峒或又作洞,宋朝行政區劃單位。
峒有多種解釋,其一即指山洞。隋唐以來,聚居於中國南方山區的少數民族有居住於山洞的習俗,而「舉峒純為一姓,保持氏族組織」,故泛稱為峒、溪峒,各峒居民亦稱峒蠻[1]:41。宋朝政府通常在民族地區設置羈縻州,羈縻州下設縣、峒。由當地部族首領任知州、知縣、知峒等職。
峒做為地名沿用至民國時期。民國湖南省新寧縣的實例,以數峒編為鄉[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