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音乐)

Pseudo Classes在话题“重新讨论NT:MUSIC”中的最新留言: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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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时候,身穿一件珍珠装饰的牛仔夹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裤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回复

建议ping过往讨论参与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21:35 (UTC)回复
本人目前正在审核AFC相关,工作过程中确有因该方针缺陷导致部分情况下难以进行判断,(+)支持重新进行讨论并总结,亦请Shelton阁下协助我Ping一下在该页面讨论页中近年来曾参加过讨论且仍在活跃的维基人,万分感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22 (UTC)回复
复知@水餃喵DewadipperShizhaoUnderconstruction00Abcet10MilkypineEricliu1912卡達LienwingyanLeehsiaoSickManWPATYumetoComrade_John太西浜YFdyh000虹易ThirdThinkStevencocoboyBillytanghh金善賢ElectronicGhostsinsyuanHK5201314Iming自由雨日ATannedBurgerSunAfterRainPsycho CSLASidLuciferianThomasKirkLU--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39 (UTC)回复
@MrianeCohnWalker hhh林天蓬--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1 (UTC)回复
邀请@生米一粒StevencocoboyFactrecordorSickManWP章彦博OhtashinichiroSanmosaDetective AkaiSinsyuan各位进行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52 (UTC)回复
死灵法师的我多抓几位来讨论好了@Wdy62Jason_Tai_0114Zack2021沙盒梦想BenevolenSimonlauwpWong128hkNo1lovesuSKeiYuYTmmcvZephyrChenMonica3948NakeliveelvaVarukilyIoksengCaa38221Lucky PMRickychen0426YunnalinDomani123Hellouuuuuyoo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01 (UTC)回复
@JuneAugustSoftyuTitaniumbirdBRDNKimJim79ALS0110Pseudo ClassesKodokunaSmileHTinC23Jyp0813香港散步KunamazukaSKeiYuYGemi0613翰翔Sqqieerqw李新阳CHih-See HsiePv163Austin Zhang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06 (UTC)回复
@YENHAOVoyagestoneCallumluMrianeCohn兔子菌吖Junming 757Jeffchu2014Kirby凃IuliusnanusCBNWGBBDarkWizardCodyTayhinArivgaoHikkiYahng Shis愛子棋枰NaveradPunkhippieTommy CDYRickychen0426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02 (UTC)回复
1.阁下质疑腾讯音乐由你榜的时候,可不可以先保证自圆其说?那一个黑猫投诉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吗?要求别人的时候倒是严格又严格,到了自己需要提供依据的时候,一个私人投诉就可以了?别太双标哦。
2.你写的"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这是把你自己的私人看法凌驾于中国网这个媒体的文章之上了?中国网是可靠网站,这点没疑义吧?这文章标题里就有关于这首歌的新闻(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正文里面又有演出照片,还有文字介绍了歌曲的来龙去脉,为啥不是可靠来源?
3.如果说到腾讯音乐由你榜的版权限制,其实金曲奖必须是在台湾发行的音乐,朱诺奖只颁给加拿大人,这些不都是限制吗?至于公信力,别说格莱美奖了,就是奥斯卡奖,也有很多被人诟病不公平的时候。是不是在你眼里全都不可靠没有公信力了?按你的说法,这些奖项符合关注度标准吗?--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3:44 (UTC)回复
(:)回应如下:
  1. 贴出黑猫投诉的目的并非是将黑猫投诉作为可靠来源,而是以其佐证腾讯音乐由你榜不具公信力而已。至于这个榜单是否可以列入前述“商业排行与认证”,待社群讨论之后自然可以达成共识,阁下无需自带立场。
  2. 第二,阁下不用偷换概念,我这里所说的部分可靠来源属于内容农场,并非是指这个网站就是彻头彻尾的非可靠来源。社群2021年时就有过讨论,其中就有编辑质疑假如同一网站有部分是可靠来源,有部分是内容农场,而两者可以容易区分,也要“一刀切”封杀?。很明显,中国网属于此列,我所贴出的关于周深的所谓新闻稿符合内容农场是指为了牟取广告费等商业利益或出于控制舆论、带风向等特殊目的,自然属于非可靠来源。当然,这里还存在WP:太多细节的问题,再后续可以再行沟通。
  3. 第三点就比较无聊了,第一点我已经解释了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偏颇之处,阁下拿金曲奖、朱诺奖甚至奥斯卡奖来碰瓷,我无话可说。不过考虑到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在华语地区尤其是大陆地区的影响力,我个人倒是不反对将其年度榜单的前三名视为具有关注度的音乐作品,周、月榜就不要再看了。
--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02 (UTC)回复
看了一下内文,SheltonMartin大是想进一步规范榜单和增设演唱会,那么建议阁下能先写点方案,毕竟我当初写得都没成功。话说可靠来源这部分应该是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至少不算NT:MUSIC或没必要管。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53 (UTC)回复
(:)回应
  1. 我上面有提到,因为大家立场不太一样,我的思路可能也有限,最好是大家先交换一下当前对NT:MUSICWP:商业排行与认证的看法,然后再出具方案并进行讨论,这样效率更高。
  2. 这里确实是我表述有问题,我想表达的更多是这些条目所引用的内容具有内容农场的特征,我觉得可以在此处一并讨论,具体是否要同步优化WP:RSN可以根据社群讨论共识决定。
--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08 (UTC)回复
目前看来我个人倾向是腾讯音乐由你榜并不属于可靠来源,亦不应当以此与其馀正规榜单相对比,故此应当就所谓正规榜单与不正规榜单做出区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3:10 (UTC)回复
这里先讲一下我的意见吧:以提案主提出的腾讯音乐由你榜为例子,本人查证后发现该榜单并非较为普遍且具有一定通用性质的榜单,目前来讲该榜单仅收集腾讯音乐内部收听数据,且中国国内目前知名度较广泛的音乐软体均有推出用户付费给歌曲推流功能,前文@生米一粒提到“那一个黑猫投诉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吗?⋯⋯⋯⋯一个私人投诉就可以了?别太双标哦。”,本人认为该投诉平台虽为私人投诉平台,但在某种程度上亦表示该榜单事实上存在相关功能与行为,故此应予采纳,绝非双标之行为。
其次阁下将腾讯榜单与此等具有国际知名度之榜单相提并论且作出比较本就属于不负责任之行为,腾讯榜单实际上存在的版权限制属于“仅收录腾讯音乐含有版权之音乐”,阁下列举之国际奖项并无限制,烦请不要偷换概念扰乱讨论。并非有人诟病不公平,我们就认定不是可靠来源。
本人(-)反对生米一粒阁下提出的第二点“这是把你自己的私人看法凌驾于中国网这个媒体的文章之上了?中国网是可靠网站,这点没疑义吧?这文章标题里就有关于这首歌的新闻(周深首秀未释出新曲),正文里面又有演出照片,还有文字介绍了歌曲的来龙去脉,为啥不是可靠来源?”来源可靠与否属于各用户依照该来源网站表现与刊载稿件等多方面表现综合判定,并非私人看法,综合阁下上述发言,本人认为阁下对站内方针指引不够熟悉,还请移玉步至WP:可靠来源自行阅读后再事反对。--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8 (UTC)回复
回应:那个黑猫投诉是一个私人投诉,当需要“提供开通会员时间记录及音乐平台虚假宣传相关证据”的时候,投诉者就没有下文了,目前处理进度是“暂无反馈”。怎么阁下这里就是这样一个私人投诉,连用户证明都无法提供的,就可以算是有效证据了么?这还不是双标,那什么是双标?
还有中国网的那篇文章,除了前面说的标题、图片、正文等内容,人家标题下面很清楚写了“来源:中国网娱乐 | 责任编辑:蔡彬”。这还能判断错误啊?
建议:具体说到腾讯音乐由你榜金曲奖朱诺奖这几个奖项,目前的条文是“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葛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我其实是比较奇怪为啥金曲奖朱诺奖是放在“国际性奖项”这个分类里面的,金曲奖只颁发给在台湾地区发行的音乐,朱诺奖只给加拿大人,这分明是属于地区性奖项,也就是属于“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才对。而腾讯音乐由你榜是包括中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音乐平台、100多家电台、微博等用户平台多维度数据综合而成的,不仅在中国和东南亚有影响力,就是在更广泛的国际上,也有billboard官方网站把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周榜成绩放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1。因此,腾讯音乐由你榜才应该算在“具有关注度的国际奖项”这个分类里面。同样应该列在国际性奖项里面的还有世界音乐奖。--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28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话,WP:商业排行与认证应该脱离音乐专题,成为通用指引,这样可以延伸至电视、电影、体育、健力士世界记录等等需要排行的专题。或许可以吸引更多人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3:27 (UTC)回复
音乐方面都没能讨论完,范围拉大这样讨论到什么时候,话说其他领域有啥商业排行?电影票房排行、网球有ATP、WTA奖金排行,电视走入流媒又各家玩各家的,怎么排行起来?就榜单方面,如果各位能在目前音乐关注度上的几准讨论,那么修改并确立商业排行与认证指引才有机会。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16 (UTC)回复
(:)回应,如Milkyping君所述,我想暂时还是将这一部分先局限在音乐的范畴进行讨论为好,范围拉的太大了可能更难以达成共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52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君的想法似乎并不成熟。除了已发起讨论多次的榜单问题,其他都是较“通用”的东西,不认为是NT:Music专属,只是今天你注视一些音乐条目发现了不少爱好者内容,他朝注视其他范畴条目也可能会发现类似问题。再者,关注度管的是整个条目的存废,但我看SheltonMartin君想讨论的主要是条目内个别类型的内容,这应该是格式手册那边。上述演唱会之例如果关注度不足(来源的独立性或可靠性被质疑),按通用关注度判断就可以了,特定关注度与通用关注度是并行的,特定关注度的准则也很少对来源怎样用作出特别指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9 (UTC)回复
目前情况整理如下:
1.NT:MUSIC一文对人物与音乐团体设立之条件为“单一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但目前基于两岸三地现状,该方针指引设立之条件均只适用于一部分主流音乐作品,即大部分音乐条目均不符合关注度指引门槛。其次目前两岸三地暂无较为中立、普遍、适用之音乐类榜单,本人今日浏览sheldon阁下引用之腾讯榜单,发现该榜单存在很大一部分名不见经传的网络歌手,且事实上存在粉丝充值“打榜”影响权重行为,该行为较为普遍,两岸三地大部分较为知名的音乐榜单均有出现相关情况,故此本人结论为,目前暂无较为可靠之榜单供维基百科使用作为参照。
2.介于上述问题持续存在且业已对维基百科造成影响,本人认为应当推翻现行NT:MUSIC方针指引并全部重写。假设现行方针指引被严格执行且上述榜单持续存在问题,即可能有艺人/艺人粉丝为了自己idol可以在维基百科建立条目而去为部分音乐榜单花钱开通会员,最终成功通过各种形式“打榜”将idol推至该榜单前十名,即可满足现行方针指引规定门槛并建立条目(即使可靠参考来源几乎为零)。本人近期在审核AFC草稿时即有发现相关问题存在,例如@生米一粒阁下建立的draft:沃特艾文儿,诸君可前往该草稿页面观看具体详情(special:diff/85289070),该草稿主题系中国大陆一名女性作词人,虽然该草稿并不符合WP:可靠来源方针所述附上足够的参考来源(该编辑版本列举之参考来源全部都是微博),但按照现行方针指引规定其已符合关注度门槛,故此依旧可按照流程建立条目,社群必须采取足够措施以应对这种现象。--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4 (UTC)回复
本人(+)支持Talimu0518前述两点的看法。除了两岸三地现状下实在没有普遍适用的音乐榜单,加上充值打榜的问题,目前的音乐产业生态,可能不适合再单以NT:MUSIC中列举的“商业排行榜”和“金唱片”来评断音乐或音乐人的影响力和关注度。以台湾的状况,34%人使用付费串流平台,12%购买实体音乐产品,但有77%的人依赖YouTube等免费平台听音乐 (资料引自2023年台湾文化内容消费趋势调查报告)。依我个人的观察,还有无数关注和影响发生在无法统计的社群平台文化。查先前的条目,台湾方面的音乐资料参考多来自KBOX排行榜(来自自家平台付费会员点播数据)和HITO排行榜(Hit FM电台提供。唱片销售20%,数位平台30%,自家电台播出50%)。在分众及次文化兴盛的现在,如此标准只能显现及为主流的作品,忽略更多有有关注度却因不符合上述标准被拒于门外者,更可能让SheltonMartin阁下所提之不可靠数据有机可趁。因此,修改NT:MUSIC势在必行。至于其馀整合其他主题一同改进的意见,本人认为也是可行的方向。在此提出拙见,望能抛砖引玉。--Walker hhh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03:19 (UTC)回复
回应@Talimu0518:既然阁下同意draft:沃特艾文儿符合现行的音乐关注度标准,可以把草稿改成正式条目吗?如果以后音乐条目标准修改了,再说以后的事情。现在还是应该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吧?--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38 (UTC)回复
那你提交一下草稿。--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41 (UTC)回复
“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从这点著手即可,当然各位赞同拉掉这项我是不反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4日 (六) 16:53 (UTC)回复
我是觉得除了这点之外其他的也要改一下啦,援引一位内地前辈的话:“内地的音乐产业对比欧美日韩落后太多太多,现在也完全没追上来,内地不会去看唱片销量,因为中国的音乐产业已经错过了专辑时代。现在的中国人只认流媒体播放量。”那么这项规则就对内地的作品无效了,故此借机大改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7:05 (UTC)回复
然而你口中的流媒体播放量是目前大部分国家的主流,不论免费与否(每个国家有自己的计算方式)。再说关注度里面除了榜单还有其他选项,看看古典音乐,讲得好像大部分音乐条目均不符合关注度指引门槛。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5日 (日) 03:40 (UTC)回复
本人那条回复的主要对象是一部分地下音乐与其他音乐。--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54 (UTC)回复

(+)支持重写NT:MUSIC,并且应重新审视部分网络来源的中立性和可靠性,避免不实的内容加入到条目中。我可以看看新方案如何再提供意见。--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3日 (五) 02:44 (UTC)回复

上方所提及的演唱会,不属为NT:MUSIC,本人亦认为没有必要因演唱会而修改NT:MUSIC,只需符合WP:GNG要求即可;至于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已经列出符合收录标准的榜单,其中在台湾地区,KKBOX本来就不是商业榜单范围,只认可HITO、Biliboard,以前会认可KissRadio,但现在不明原因删除了。至于中国大陆,腾讯音乐由你榜是符合商业榜单,该榜单结合了九个平台的音乐数据,而且亦与Biliboard合作。上方所说的只收录授权方歌曲也是事实。如因为榜单问题,专注讨论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即可。--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0:58 (UTC)回复
(-)反对腾讯音乐由你榜并不符合商业榜单,本人上述回复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该榜单存在比用户投票还要恶劣的充值花钱“打榜”行为,一部分用户可以通过付费手段使自己支持的艺人排名升高,其他榜单亦或多或少存在付费打榜行为,故此本人认为介于现状暂无可参考之音乐榜单,应当另寻出路选择其他可行来源。目前我们正在讨论因榜单不可靠原因致使可借此机会通过错漏百出的流程建立各种不符合WP:NOT的条目,还请阁下阅览上述回复后再事讨论。--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47 (UTC)回复
回应:腾讯音乐由你榜是包括中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音乐平台、100多家电台、微博等用户平台多维度数据综合而成的,不仅在中国和东南亚有影响力,就是在更广泛的国际上,也有billboard官方网站把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周榜成绩放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1
这样如果还不符合标准,那中国内地这个世界第五大音乐市场,就没有符合条件的榜单了,以后中文音乐条目,大都是外文歌曲了啊?这样符合中文听众的听歌习惯吗?
广泛地说,很多中文歌曲,我想放内链的时候,在维基百科找不到条目,都要去看百度百科的内容去了解。长此以往,就是把话语权让给了百度百科。--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8:56 (UTC)回复
目前来讲维基百科判定榜单可靠程度绝非以影响力而论,就算该榜单打遍全球世界知名,但网站内存在类用户生成内容依旧不会被采纳。腾讯榜单事实上存在用户付费打榜等行为,本人虽不清楚黑猫投诉工单相关详情如何,但就本人所了解到之情况而言,该榜单介于诸多情况与问题应被判定为不可靠来源。
没错,诚如阁下所言,目前整个中国内地没有符合条件的榜单,阁下亦可理解为目前中国内地暂无较为可靠之榜单,这点本人在上述论述中已经说明得很清楚了。百度百科相对而言更为“商业化”,收录门槛亦几乎无限接近零,维基百科有方针指引规定,不缺这一两个不三不四的歌手艺人,另外说句题外话,本人已经打回该篇草稿。--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3:49 (UTC)回复
综合阁下发言与编辑历史,可见阁下对站内方针指引相对不熟悉乃至误解,本人由衷的建议阁下先熟悉维基百科现行方针指引再事讨论,感谢配合。--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3:53 (UTC)回复
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编辑的条目是符合现有方针的啊。为了让我编辑的条目不符合维基方针,就提议修改维基方针呗。--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1:47 (UTC)回复
不好意思,你现在的草稿确实符合NT:MUSIC没错,但是你附上的来源都属于不可靠来源(weibo、腾讯榜),即使最终修改方针未能通过、继续按照现行方针审核,你那个草稿也会因为附上的参考来源而被一次又一次的打回,最终在数次不通过后直接无限期拒绝。
你自己身为主编,也在跟我的讨论中明确表达了“确实是实在找不到其他更可靠来源”,那么这种情况无须多言,你的草稿主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本就不应该被收录。然而我上面也提到了,倘若真的按照现行方针指引走,并且你也满足了各项需求,那么这个草稿就会被接受。
换句话说,修改现行方针的原因不是为了让你编辑的草稿不被通过,而是因为你的草稿如果按照流程来走正好钻了空子所以才要作为其中一个案例来佐证现在应当修改方针。--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1 (UTC)回复
什么叫“正好钻了空子”。现有方针规定了作品获奖的音乐人,是有资格建立条目的。人家有作品获奖,就是有资格建立条目啊。按照音乐关注度标准,就不管有没有别的参考来源了。在有来源证明获奖的情况下,你要求的其他更可靠来源,本来就不是必须的。--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41 (UTC)回复
WP:V中明确表示:
“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这意味着写入维基百科的内容须要能被读者在可靠来源中得到验证。”
“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援,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参照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 ”
现在阁下的发言很明显表示出阁下对维基百科站内方针指引一无所知,本人会建议阁下事先阅读站内方针指引再事讨论,避免曲解误会本人与其他无辜用户之发言。--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49 (UTC)回复

英维与日维关于NT:MUSIC的内容参考

感谢各位编辑参与NT:MUSIC关注度指引的讨论。在修正中维现行的关注度之前,在下查阅了英维和日维关于音乐关注度的相关指引,并借助翻译工具进行了翻译,各位可以移步查阅:(英维原文英语Wikipedia:Notability_(music)英维译文日维原文日语Wikipedia:特筆性_(音楽)日维译文)。在下整理了一些关键性的条文:

  • 音乐人与音乐团体层面,英维和日维都更关注该人及其作品是否获得过重要荣誉或奖项。
  • 作词人或作曲人层面,英维和日维更强调是否创作过知名作品、获得重要奖项等。
  • 音乐作品(单曲)层面,英维和日维都有明确的指引:
    1. 具有多个可靠来源(广告或自我推销不含在内)
    2. 获得过一个或多个重要奖项或荣誉
    3. 登上排行榜(非充要条件)
  • 演唱会层面,英维指出关注度的标准是“巡演在多个独立的可靠来源中获得了显著的报道”。

排行榜

此外,关于“排行榜”,英维有专门的WP:Chart英语WP:Chart进行介绍,并且罗列了大量不符合标准的排行。英维现行可以作为排行的标准为(必须同时满足):

  1. 由公认的可靠来源发布
  2. 涵盖来自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流媒体(非单一特定来源英语WP:SINGLEVENDOR
  3. 排行数据无法更改

在上述规则下,Amazon Music、Spotify等知名音乐流媒体的榜单无法入选,因为不符合“非单一特定来源”的规定。腾讯音乐的榜单曾在2020年英语Wikipedia_talk:Record_charts/Archive_17#QQ_Music_&_saoju.net2022年英语Wikipedia_talk:Record_charts/Archive_19#China_sales两次在英维进行讨论,但均被同样的理由驳回,至今未列入榜单。 以上,请各位编辑参考。--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58 (UTC)回复

本人认为可在英维与日维方针基础上进一步编修,(+)支持翻译后先暂时使用。--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8:40 (UTC)回复
1.但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的翻译网站。侧重点不同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在英文用户的影响力较小,但是在中文用户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
2.看了下英维2022年的讨论,当时否决的原因是single vendor,就是说2022年的几个平台都是腾讯旗下的,是一家公司控股的,所以否了。但现在2024年,又加入了全国100多家电台和新浪微博的数据,现在已经不是single vendor了。如果有人有兴趣,可以在英维重提一下。
3.前面@Talimu0518说“绝非以影响力而论”这是不合适的,维基百科的首要点就是“关注度”,就是影响力啊。
4.如果不考虑影响力,有投票就不行的话,格莱美奖就是一些专家投票决定的,是不是也不符合条件啊?只不过人家投票的过程不给你看,你也没有资格投票,并不是没有投票。但没人质疑格莱美奖的维基资格,就是因为所有人都承认它的“影响力”。--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5 (UTC)回复
你到现在都还在曲解我跟SheltonMartin的话⋯⋯麻烦你多读几遍搞懂了再发言好不好⋯⋯⋯⋯--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8 (UTC)回复
第一,关注度不等于影响力,影响力也不等于关注度。本人已经强调过很多遍了,腾讯音乐榜单与其他榜单均有出现不同程度的用户付费打榜情况,不管加多少数据都会因为存在前述问题而不被接纳,因此维基百科永远都不会接纳这类不可靠榜单作为参考来源。
第二,我没有说“有投票就不行”,你再继续曲解我的发言我会选择提报你,届时如果被接纳那你会被封禁,请自重。--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3:00 (UTC)回复
为什么存在用户付费打榜的情况就不能被“接纳”呢?WP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吧?以销量和串流量为依据的榜单不是全部都可以通过付费影响吗?--Benevolen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3:42 (UTC)回复
以销量和串流量为依据的榜单不是全部都可以通过付费影响吗?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你对音乐榜单几乎不了解,换句话说你连我上面列举的理据都没有读,麻烦读完再回复我。
用户付费打榜直接影响到可信程度与公信力,只有fandomwiki站点可能愿意采用,维基百科跟那种地方不一样,如果想用还请移步他处。还有,你犯了跟上面那个被封掉的周深粉丝一样的错误,不是说“维基百科没有明文规定”就不实行,还请移步方针指引区阅读WP:可靠来源。--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3:51 (UTC)回复
吐槽一下,技术上商业排行榜本质就是用户付费打榜[1]。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20日 (五) 06:02 (UTC)回复

NT:MUSIC条文修正(第一版)

各位编者,自提起NT:MUSIC重写议题已接近一周,在下决定先依据英维/日维的音乐关注度指引、结合中维当前现状,对NT:MUSIC进行重写,请各位编者不吝提出意见并参与讨论。

人物与音乐团体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3.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葛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4. 单一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参见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选秀节目 选秀节目只收录前五名参赛者,五名后除非具有其他关注度,否则一般不予收录此是2010年6月2日 (UTC)依据互助客栈的讨论而得出的结果,有异议者请至互助客栈/方针重新提出讨论。

提议条文

对于音乐人或音乐团体(包括但不限于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可能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请注意,无论声明符合哪一项关注度标准,该声明必须通过可靠来源进行验证,并且这些来源不能是该音乐人或音乐团体及其利益相关方发布的宣传材料或明显的置入性行销内容。关注度的判定并不取决于来源本身。

  1. 该音乐人或音乐团体(下称“被提及者”)曾被多份独立于被提及者之外的、可靠的、非自出版的来源所提及。该标准包括任何形式的已发表作品,如报刊杂志、印刷媒体的在线版本或电视纪录片,但不包括:
    1. 自我宣传、以及所有提到被提及者的广告性内容。
    2. 明显的置入性行销材料。
  2.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该类型的唱片认证应由国际唱片业协会或其授权机构颁发并认可。
  3.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Music Choice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但是由某单独的发行商或社群媒体组织的营销类活动不在此列。
  4. 在国际巡演或至少一个主权国家的全国巡演中,获得来自多个独立可靠来源的专题性报道。
  5. 在知名唱片公司(即具有多年历史并名下拥有多个独立知名艺人的公司)发行过两张或更多专辑。该发行专辑不含仅在网络流媒体层面发售的专辑。
  6. 在至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音乐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该项赛事至少应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全国性官方组织主办,并且获得过来自多个独立可靠来源的专题性报道。
  7. 为具有关注度的媒体作品(如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创作或演出过音乐。若该标准为唯一符合的关注度标准,则应在该媒体作品的所在条目中作为重定向提及。
  8. 乐队或乐团中的成员更适合重定向到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作为独立主体(而不是乐队或乐团)能够符合前述关注度标准。
  9. 被提及者的作品曾在全国性广播电台或电视台进行轮播或作为具有关注度的重要节目的主题曲。若被提及者仅符合该项关注度标准,则应在该电视台或节目所在条目中作为重定向提及。

音乐类综艺节目表演者 仅由于选秀节目、真人秀等音乐类综艺节目而具备关注度的表演者,一般更适合于重定向到符合关注度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条目当中,除非他们可以证明具备前述独立的关注度。

作曲家、作词家等音乐创作者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对于作曲家、作词家、音乐剧作家、编曲家等音乐创作者(下称“被提及者”),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可能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1. 被列为多部知名音乐作品的作词人、作曲人、编曲人等。该音乐作品应符合关注度标准。
  2. 创作了一部或多部著名音乐剧目(包括音乐剧、歌剧等),并且该作品在知名剧院上演或至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巡演。
  3. 被视为某位符合关注度标准的作曲家、作词家或其他音乐创作者的重要影响者。
  4. 在标准参考书籍中有合理篇幅的记载。
  5. 若被提及者没有足够的可供查证的资料支持其关注度,则被提及者应重定向至其符合关注度标准的音乐作品条目中。

音乐作品

现行条文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作品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葛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参见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提议条文

唱片/专辑 对于唱片(含古典音乐录音、早年间发行的实体唱片等)和专辑,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可能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1. 该唱片或专辑曾被多份独立于被提及者之外的、可靠的、非自出版的来源所提及。该标准包括任何形式的已发表作品,如报刊杂志、印刷媒体的在线版本或电视纪录片,但不包括:
    1. 自我宣传、以及所有提到被提及者的广告性内容。
    2. 明显的置入性行销材料。
  2. 该唱片或专辑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该类型的唱片认证应由国际唱片业协会或其授权机构颁发并认可。
  3. 该唱片或专辑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Music Choice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但是由某单独的发行商或社群媒体组织的营销类活动不在此列。
  4. 该唱片或专辑为具有关注度的媒体作品(如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的主题音乐。若该标准为唯一符合的关注度标准,则应在该媒体作品的所在条目中提及。

歌曲 对于歌曲(含专辑内单曲、EP等),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可能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1. 该歌曲曾被多份独立于被提及者之外的、可靠的、非自出版的来源所提及。该标准包括任何形式的已发表作品,如报刊杂志、印刷媒体的在线版本或电视纪录片,但不包括:
    1. 自我宣传、以及所有提到被提及者的广告性内容。
    2. 明显的置入性行销材料。
  2. 在获得广泛认可的、非单一来源音乐排行榜的年度排行上位列前三名。注意,这仅证明歌曲可能具有关注度,而不是确定具有关注度。
  3. 该歌曲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Music Choice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但是由某单独的发行商或社群媒体组织的营销类活动不在此列。

不符合关注度标准的条目,应重定向至其他符合关注度的相关条目,如音乐人或音乐团体、专辑等。

演唱会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对于演唱会,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可能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1. 该演唱会被列为多个独立的可靠来源的非琐碎式的专题报道。这些报道需要从艺术表现、财务状况等方面展示该巡演的关注度,但不包括:
    1. 自我宣传、以及所有提到被提及者的广告性内容。
    2. 明显的置入性行销材料。

以上,请各位编辑查阅。关于WP:商业排行与认证一节,我会尽量在这两天完成初步的新方案梳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7日 (二) 03:34 (UTC)回复

条文修正(第一版)讨论区

介于上面某用户的发言,我觉得可能还需要一个WP:关注度不等于影响力⋯⋯--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3:53 (UTC)回复
不过对于音乐作品来说算是完全排除了香港的音乐权威奖项。目前香港的音乐奖项没有跟台湾一样有类似于金曲奖这种统一的奖项而是由不同多个商业性质的奖项组成:例如Chill Club 推介榜年度推介(香港电视娱乐)、十大中文金曲(香港电台)、新城劲爆颁奖礼(新城电台)以及叱咤乐坛流行榜(商业电台)。----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26 (UTC)回复
您这回复键怎么不见了...我似乎留意到提案文中仍保留了原有的“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四台的奖应该都能算是符合这种情况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44 (UTC)回复
我所添加的“社群媒体组织的营销类活动”是为了规避中国大陆地区像微博音乐盛典这样的奖项被作为可靠来源验证某歌曲或歌手的关注度,但是这样确实会导致您所罗列的部分具有广泛公信力的奖项被归入“营销类活动”而受到影响。
在下提议,能否效仿如WP:RSP对两岸四地及新马地区的奖项和排名进行罗列?英维似乎就是这样操作的。而且从现时情况来看,虽然短期内工作量不小,但是应当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不过肯定会产生争议就是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22 (UTC)回复
其他的香港音乐奖项倒好说。但是Chill Club 推介榜年度推介和劲歌金曲颁奖典礼(TVB主办的颁奖典礼目前已停办)的就有给自家签约艺人颁奖的情况。(颁奖者与得奖者隶属同一公司)----甜甜圈谴责台湾停止使用Chinese New Year作为英文名称的行为。 2024年12月18日 (三) 09:10 (UTC)回复
细条具体内容还需要细看先不论,几点个人看法:1、太多“可能”(以及那段黑体字),本身页首模板和序言对需要符合WP:V等都有必要性要求,在我看来那些要求已经足够清晰,似不必再赘言强调,也不必以模糊的“可能”增加不确定性与可能的无意义争执空间。2、考虑到CS4D在音乐市场上的相对独立情况,各条文内类似“全国范围”、“全国性”等界定都尚需仔细斟酌,而如果连带考虑CS4D的政治现况,那么“主权国家”这又得吵上一阵子。个人建议这几处表述可以考虑作适当调整。3、“音乐创作者”一节中“被视为某位符合关注度标准的作曲家、作词家或其他音乐创作者的重要影响者”一条似模糊(主要是“重要影响者”的定义如何界定),想请教提案用户SheltonMartin阁下能否提供较明确的例子作为列出此条依据的必要性佐证?--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34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复,(:)回应如下:
1. 这里是效仿英维音乐关注度英语WP:NMUSIC中的may be notable所进行的叙述,从讨论历史来看,英维虽然形成了一套评估音乐关注度的基本框架,但是对于部分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标准仍然存有疑虑,因此用词相对谨慎。在下认为,我们可以根据中维讨论的具体内容寻找更合适的叙述方式。
2. 这里确实忽略了WP:CS4D的情况,在下建议,之后可以将“全国范围”“全国性”“主权国家”等一类的词汇删除,如:
现行条文

在国际巡演或至少一个主权国家的全国巡演中,获得来自多个独立可靠来源的专题性报道。

提议条文

在多场次的巡回演出中,获得来自多个独立可靠来源的专题性报道。

因为演唱会关注度并非简单取决于巡演所在的地域,故此处无需保留地域性限制词汇。

3. 这里是效仿英维Has been listed as a major influence or teacher of a composer, songwriter, or lyricist that meets the above criteria.的阐述,在下觉得是希望证明部分古典音乐人物对著名音乐家的影响符合关注度要求,如巴赫的导师格奥尔格·伯姆英语Georg Böhm和对肖邦李斯特都带来重大影响的约翰·尼波默克·胡梅尔等等。这里确实难以量化(事实上,除了销量和排行,许多音乐作品与音乐人的关注度都无法量化),各位编辑可以集思广益研讨下如何优化指引内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39 (UTC)回复

考虑到讨论串的长度,此讨论改为走RFC机制。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42 (UTC)回复

唱片认证我建议改用音乐唱片销售认证列表(反正前言跟唱片销售条目写得差不多,还有各地资讯)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30 (UTC)回复

( ✓ )同意。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排行榜的问题。--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00 (UTC)回复
现状是两岸三地暂时没有比较符合我们需求的排行榜⋯⋯有部分友人给的几个方案也都不太可行性,像是降低门槛或采用其他方式并行等,只能慢慢找了。排行榜标准与音乐关注度方针指引关乎日后是否会出现更多爱好者内容,这部分我们慎重一点好。--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6:51 (UTC)回复
香港台湾华国,从说明来看我觉得两岸三地有符合需求的排行榜。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37 (UTC)回复
然而最后那个就是存在争议的腾讯由你榜。----甜甜圈认为长荣集团这种配合台独的企业应当受到制裁。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41 (UTC)回复
有电台参数比纯腾讯好,当然何时开始收入电台参数是个问题。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20日 (五) 08:39 (UTC)回复

(-)反对。这么大幅度的扩写太进取了,其中许多新条文似乎是从外维中借鉴而来,但那些条文在外维中一条条都有详细讨论(名词定义、执行标准等等),突然搬过来未免水土不服。个人感觉原有指引就足以满足阁下提到的修改指引的初衷,阁下所需的更多是对个别来源(由你榜、中国网等)是否合符标准的讨论。这些来源逐个单独讨论即可。--Benevolen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回复

那就应该对名词定义和执行标准进一步展开讨论,不能因为工作量大难度大就不去做。--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20日 (五) 06:36 (UTC)回复
不进取哪来维基百科?更何况中文维基百科站内也有很多方针指引从英文翻译而来,至今仍在正常使用,阁下是否也要说那些方针指引过于进取呢?就目前来讲现行版本并不满足目前工作需求,有很大可能造成陋误,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进一步讨论再详细修例,贸然反对并不合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6:49 (UTC)回复

(&)建议:只是抛砖引玉一下,或许能备注演唱会和演唱会现场专辑的定义,可能会有编者在现场专辑的条目偷渡演唱会的新闻作为参考文献。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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