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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今古庸龙 (ten7728) (留言) 2011年2月26日 (六) 07:41 (UTC)回复

re:原味的夏天

剧情大纲和角色介绍的大段文字涉嫌侵权,建议重新组织语言并给出参考来源地址。挂上这个模版不会对条目进行删除,请放心。-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3月3日 (四) 07:31 (UTC)回复

如果其官网的版权信息与维基百科的冲突的话(参见什么样的文字能够复制到维基百科),就需要改写。当然,参考资料还是要附上的。—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3月3日 (四) 10:10 (UTC)回复
您直接进行改写好了,因为您复制的内容是不可以直接大段地粘贴到维基百科的。—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3月3日 (四) 15:09 (UTC)回复
修改期限没有限制。但建议尽快修改。-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3月10日 (四) 02:02 (UTC)回复

邀请

您好,“中文维基 北美同好会”QQ群已经建立,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加入我们的群,以便在北美的中文维基人能够更好的联络与交流。我们的QQ群号是:15739750。--痞子狒狒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22:59 (UTC)回复

您好,感谢您接受我的邀请。我已向您申请了好友,请确认接受。谢谢!^_^--痞子狒狒 (留言) 2011年3月9日 (三) 02:42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Solidor self cdcover.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Solidor self cdcover.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3月10日 (四) 06:35 (UTC)回复

放心啦,没有参考文献不会被删除的

当然,有是最好的,没有只会挂模版标记,一般不会删除的--教父 (留言) 2011年3月25日 (五) 17:03 (UTC)回复


张朝闵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张朝闵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张朝闵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2:50 (UTC)回复

参考文献需要在文中必要位置标注并在底部列明

站外链接可以作为参考文献,但需要在文中指定位置添加脚注,请参考特色条目的参考文献添加方式。目前傻酷条目依然没有参考文献

re:关于原味的夏天

警告模版已经移除;另外,文中有几处可以改进的地方(笔误、排版),建议尽快去调整哦!-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4月1日 (五) 06:48 (UTC)回复

邀请讨论2011年香港春聚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6:54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2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伊蕾莎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1日 (四) 19:15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傻酷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1日 (四) 19:18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原味的夏天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1日 (四) 19:19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想玩音乐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1日 (四) 19:21 (UTC)回复

侵犯版权

请您冷静的看待侵犯版权这个问题。侵犯版权与否,是看您所编辑的内容是不是与其他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存在相同。不幸的是,我发现您所编辑的内容里面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与其他用户是否提出过侵权判断无关。

您可以通过上面的指引对所写的内容进行授权。若不能提供授权,请将所有复制于其他网站的内容,用自己的话重写。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1日 (四) 20:03 (UTC)回复

您可以在您的网站(或网站的某部分)声明,其中的内容CC-BY-SA 3.0协议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授权,或者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即可。例如就文字而言,您可以在文字原出处加入类似以下的声明:

XXX内容(即所授权的内容)允许在CC-BY-SA 3.0协议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2日 (五) 11:29 (UTC)回复
已看到。伊蕾莎想玩音乐已恢复。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5日 (一) 17:54 (UTC)回复

傻酷

这几天身在外地,不能上网,未及时看到您的留言,给您造成了不便,深感歉意。现已将傻酷提交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0日 (六) 05:41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海鲜套餐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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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0日 (五) 07:1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Lazy Lady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0日 (五) 07:14 (UTC)回复

Re. 侵权 以及 关注度

Lazy Lady和海鲜套餐都存在侵权。关注度放至30天,30天后若有人认为不符合关注度要求则在存废讨论进行表决,无人认为则移除。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0日 (五) 07:21 (UTC)回复

你要完全的照搬就必须有这个授权声明。乌拉跨氪 2012年2月10日 (五) 17:32 (UTC)回复

想玩音乐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想玩音乐”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2/10#想玩音乐”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0日 (五) 08:51 (UTC)回复

RE 侵权, 关注度, 页面存废

首先,我的著眼点不是版权问题。合符版权要求的文字并不本身就具有在维基百科上出现的价值,版权问题解决了并不代表内容问题就会被解决。

现在被提删的条目只有想玩音乐一条,原因是“疑似宣传,内容无法彰显其知名度”。我及后补上了数句厘清我的观点:“挣扎许久才提删。内容宣传力度过了,参看“经营理念”、“事业方针”、“特 色”、“公司名言”章节。显示内容无法彰显其知名度,没有第三方来源支持。如果你说这不是{{COI}},都是{{NPOV}},挂知名度留44天,也好。音乐人是值得支持、条目也是该编者的心血,但维基百科在现在、过去和未来都不是宣传工具。有问题的话,这是最好的答案,没有之一。”我想额外补充,条目需要更多的第三方独立参考来源才能支撑起全文,就例如奖项的网站,媒体报导等,而对象应该是“想玩音乐”。请您明白,维基百科对内容严谨的把关是重要的,否则沦为宣传工具,那时候维基百科就只会变成维基黄页,内容可信性也会随之消逝。如果您对此条目的存废问题有意见,欢迎您参与该条目的存废讨论,假如有更多的编者认为此条目应该保留,这条目是不会被删除的。

至于关注度问题,请您参阅通用关注度指引Wikipedia:关注度_(音乐)。如果条目在挂上关注度模板30天后仍未合符关注度要求,将会转交提删,亦将会有7天讨论条目去留问题,这意味着前后总共有37天时间找资料来源彰显其知名度。

解决问题就是寻找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如果公司和这些乐队暂时未合符关注度要求,那很抱歉,请您待他们开始建立知名度时才为他们撰写条目。应该这样说,如果公司和乐队是知名的,自然会有人留意然后为他们撰写条目。另外亦请您参阅中立的观点方针。无论作为查号104和固定客的粉丝或者krii的管理人员,都是可以叙述自己所好所属,但请留意观点和内容的中立性。请您明白维基百科是知识的汇总。

最后,在维基百科,大家也是同为维基百科无偿贡献,大家也是编者,没有“同事”之说。如果用“同事”的广义概念,那我跟您也可算是同事:)--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1日 (六) 04:15 (UTC)回复

伊蕾莎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伊蕾莎”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10#伊蕾莎”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3:24 (UTC)回复

查号104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查号104”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10#查号104”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3:25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第十次动员令

 
维基娘,第十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第十次动员令邀请函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Shayububu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维基百科质量提升活动“第十次动员令”现正举行,并会于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继续进行,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小动员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基础条目、自然与自然科学、世界各地。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十次动员令的主页,并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报名现已开放,而报名维基人必须至少有一条有效贡献,方可以报名参与,否则报名无效。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如果你不想在下次动员令再收到邀请,或想在下次动员令必定要收到邀请,请在此处加入你的用户名,谢谢。

想玩音乐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想玩音乐”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存废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页面存废讨论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Lakokat 2012年7月29日 (日) 14:58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想玩音乐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Nivekin请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11:40 (UTC)回复

第十次动员令报名无效通知

 
维基娘

Shayububu:

感谢您报名参与第十次动员令,一个提升维基百科质素与数量的计划。不过,目前由于您尚未提报任何贡献到您的个人贡献页面,因此阁下的报名暂时为无效(不合乎参与资格)。您只需要加入一条有效的贡献(即达标条目),即可以获得参与资格。我们希望您能在动员令结束之前提交贡献,以便达到参与资格。

再次感谢您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如有任何查询,请至动员令的讨论页

固定客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固定客”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前往已删除内容查询。如需对删除结果上诉,请在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某人 2021年4月21日 (三) 00:0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