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伊瓦特
H·V·伊瓦特[1]博士,全名赫伯特·威尔·伊瓦特博士(英语:Herbert Vere Evatt,1894年4月30日—1965年11月2日),是澳大利亚法学家、法官、律师、政治家和作家,曾任联合国大会主席。
赫伯特·伊瓦特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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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主席 | |
任期 1948年—1949年 | |
前任 | 荷西·阿尔塞 |
继任 | 卡洛斯·佩纳·罗慕洛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东梅特兰 | 1894年4月30日
逝世 | 1965年11月2日 澳洲首都特区佛罗斯特 | (71岁)
政党 | 澳大利亚工党 |
配偶 | 玛丽·谢弗(1920年结婚) |
儿女 | 2 |
母校 | 雪梨大学 |
伊瓦特生于新南威尔士州小镇梅特兰,后入读悉尼老牌名校堡垒街中学,后赢得奖学金入读悉尼大学,1915年获一级荣誉文学士学位(数学、逻辑、哲学和英语专业)及哲学专业的大学奖章,1916年获文硕士学位,1918年获一级荣誉法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的大学奖章,1919年毕业,成为该校历史上少有的两次获大学奖章的学生之一。[2] 1924年又以论文方式获得极少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澳大利亚法律专业的博士学位是“法学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只用以表彰对法律学有特别贡献的研究)。伊瓦特的正式称谓(也是联合国使用的正式中文译名)是“H·V·伊瓦特博士”,但生前一般被称为“博士”(Doc)。
伊瓦特1930-1940年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法官。高院法官是终身职务,但伊瓦特为了从政而辞职,1941-1949年历任澳洲律政部长、外交部长等。1948-1949年任联合国大会第三届主席,并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1946年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首任主委。1951-1960年任澳大利亚工党领袖,但未能领导工党赢得大选而无缘总理职位。1955年伊瓦特与党内天主教反共派的决裂造成了工党的一次大分裂。1960年伊瓦特辞职并退出政坛后1960-1962年任新南威尔士州首席大法官。
参考资料
- ^ 联合国大会历届会议主席. [201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9).
- ^ Biography - Herbert Vere (Bert) Evatt -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201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9).
前任: 班·奇夫利 |
澳大利亚工党领袖 1951年 - 1960年 |
继任: 亚瑟·卡尔韦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