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大
陈可大(1536年—?),字德周,号华泺,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可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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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郎中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历城县 |
出生 | 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一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配周氏,封宜人 |
亲属 | (子)陈于上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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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三百三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宝应县知县,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调曲阳县知县,三年(1569年)十二月升扬州府同知,万历二年(1574年)十一月升南京工部郎中,五年(1577年)正月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陈聪,寿官;祖父陈堂,省祭官;父陈嘉官,封同知。母赵氏,封宜人[3]。兄陈可久(庠生),弟陈可立、陈可行、陈可仕、陈可任、陈可传。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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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观衡 |
明朝扬州府清军同知 1569年—1574年 |
继任: 张民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