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大(1536年—?),字德周,号华泺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可大
大明南京工部郎中
籍贯山东济南府历城县
出生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配周氏,封宜人
亲属(子)陈于上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三百三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宝应县知县,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调曲阳县知县,三年(1569年)十二月升扬州府同知,万历二年(1574年)十一月升南京工部郎中,五年(1577年)正月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陈聪,寿官;祖父陈堂,省祭官;父陈嘉官,封同知。母赵氏,封宜人[3]。兄陈可久(庠生),弟陈可立、陈可行、陈可仕、陈可任、陈可传。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陈观衡
明朝扬州府清军同知
1569年—1574年
继任:
张民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