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钧 (唐朝)
中书舍人、率更令、弘文、集贤两馆学士
生平
萧钧博学有才望,贞观年间担任中书舍人时,甚为房玄龄、魏徵所器重。
永徽二年(651年),萧钧被拜为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当时,左武候引驾卢文操翻墙盗取左藏库中的器物被发现后,唐高宗命有关部门将其处死,但萧钧却向高宗进谏说,按照法律卢文操罪不至死,皇帝不应该出于个人喜怒而随意处置。高宗纳谏后,免除了卢文操的死罪。不久之后,太常寺的乐工宋四通等人为宫人通传信物被发觉,高宗特令处死,但又因萧钧进谏而免除宋四通等人的死罪。
著作
- 《韵旨》二十卷
- 《萧钧集》三十卷
后代
参考文献
- 《旧唐书·卷六十三·列传第十三》
注释
- ^ 《全唐文·卷二二九·赠吏部尚书萧公神道碑》
- ^ 2.0 2.1 《新唐书·卷七十一下·表第十一下·宰相世系一下》
- ^ 3.0 3.1 《唐故朝散大夫守太僕少卿上柱國襲彭城縣開國男蘭陵蕭公(遇)墓誌銘并序》. 浙江大学图书馆古籍碑帖研究与保护中心中国历代墓志数据库.
- ^ 《大唐贈工部尚書蕭公(遇)夫人贈范陽郡太君盧氏墓誌銘并序》. 浙江大学图书馆古籍碑帖研究与保护中心中国历代墓志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