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诏或矫旨,在中国古代意指“假传圣旨”,是死罪之一,出自《汉书·不显传》[1]。据史书所述,矫诏是历朝弄臣的常用技俩,诸如明朝刘瑾、魏忠贤等就曾经屡发矫诏。但不得权势者亦可能透过矫诏增强号召力:《三国演义》里的一个著名故事,就是说当时还未得势的曹操透过发矫诏以召天下诸侯兵马讨伐占据京城的董卓[2]。
清朝,该罪名规定不分主犯从犯皆斩首处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