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麟(?—?),浙江人,清朝官员。

生平

宋应麟于1769年(乾隆34年)接替李倓,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参见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丁居信
福宁府寿宁县知县
乾隆二十-二十一年
(1755-1756年)
继任:
陈绅
前任:
庄成
泉州府安溪县知县
乾隆二十四-二十九年
(1759-1764年)
继任:
朱堂
前任:
胡建伟
福州府闽县知县
乾隆二十九-三十四年
(1764-1769年)
继任:
王润
前任:
黄宽
永春州知州
乾隆二十九-三十年
(1764-1765年)
继任:
陈之铨
前任:
李倓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69年上任
继任:
韩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