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七号房惨案
缘由
依昭和九年(1934年)《台南新报》汉文版11月6日至12月30日的报导,本案是时住基隆的总督府交通局公务员吉村恒次郎伙同其妾屋良静,谋杀妻子宫氏并分尸的一桩血案,吉村恒次郎于当年11月6日被捕,震惊全岛[1]。《台南新报》记载:被告人尤其是堂堂台湾总督府交通局官吏,大为世人所注目,届时开廷(庭),远近好奇者,必以千计,拥挤于公廷。裁判长有鉴及此,虽不能禁止旁听,亦当有以制限之,决定发行旁听券,以防杂沓[2]。
文艺作品
故事被文人编为《基隆七号房惨案歌》[1],
《基隆七号房惨案歌》乃台湾民间说唱歌仔之一个唱段,实乃依据真实事件而改编的歌谣。虽与原本事件有差距,但因民间的流传,已取代了原来的内容,成了民间口中的惨案[1],该作品主要的版本有三种[3],最早的版本是刊行于1958年由张玉成编著,嘉义新环球出版的歌仔册[1],而人名都有经过更换。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沈惠如. 《戲劇詮釋下的基隆風貌-以〈高砂館〉、〈基隆七號房慘案歌〉為例》 (PDF). [2016-08-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9-14).
- ^ 《台南新报》1934年12月8日,八版汉文栏
- ^ 國立台灣文學館「臺灣民間說唱文學歌仔冊資料庫」《基隆七號房慘案內容概述》 (PDF). [2017-02-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