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贻
马新贻(1821年11月3日—1870年8月23日),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1],室名尚卿居[2],回族,山东省曹州府菏泽县人。清朝政治人物,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举丁未科进士入仕。属安徽知县。历升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等,官至两江总督。同治九年(1870年)在总督任内遇刺身亡。谥端愍。
马新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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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赠太子太保 | |
籍贯 | 山东省曹州府菏泽县 |
族裔 | 回族 |
字号 | 字谷山,号燕门、铁舫 |
谥号 | 端愍 |
出生 | 大清道光元年十月初九日辰时 即 1821年11月3日 山东省菏泽县 |
逝世 | 大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巳时遇刺,延至二十七日未时逝 即 1870年8月23日 (48岁) 江苏省江宁府两江总督署衙门 |
出身 | |
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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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入仕
马新贻出身穆斯林。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中式丙午科举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中式丁未科第三甲第六名进士。分安徽即用知县。咸丰元年(1851年)补安徽建平县知县。咸丰五年(1855年),记名知州,署理安徽合肥县知县。
升迁
咸丰六年(1856年),升授安徽安庆府知府。咸丰七年(1857年),改庐州府知府,记名以道员用。赐花翎。咸丰八年(1858年),记名道员,署安徽按察使。革职留任[3]。咸丰九年(1859年)任安徽庐凤颍道,再署安徽按察使,寻实授安徽按察使。丁母忧,安徽巡抚翁同书奏请留署。咸丰十年(1860年),经钦差大臣袁甲三奏请复官。次年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
同治元年(1862年)加按察使衔,五月署安徽布政使,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十八日授安徽按察使,在钦差大臣袁甲三军营差遣,九月八日授安徽布政使。
总督
同治三年(1864年)九月四日升浙江巡抚。同治六年十二月十八日(1868年1月12日)升闽浙总督。同治七年(1868年)调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遇刺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赴总督衙门西侧偏箭道校阅清军射箭训练,才步行返回到衙门门口,刺客张汶祥突然现身,伪装陈报书状,随即抽刀袭击,马新贻被刺入肋旁,重伤,至次日不治。
江宁将军魁玉奏报,两宫太后震悼。慈禧命魁玉署理两江总督,严格审讯张汶祥,但其供词反复。给事中王书瑞奏请根究幕后主使,慈禧命马新贻同榜进士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张之万等审后以供词上呈:“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又命刑部尚书郑敦谨驰往南京会同新任总督曾国藩覆讯,但仍如原本结果定谳,张汶祥处以凌迟极刑,并戮杀其子,得到慈禧同意。诏加恩以阵亡例赐恤、赠太子太保。同治十年(1871年)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4]。于江宁、安庆、杭州、海塘建专祠。
遇刺一事一直是历史悬案。有关张文祥刺杀马新贻的原因却始终不明,使得马新贻被刺一案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政绩
-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入安徽,淮南淮北义军并起,马新贻常领兵随胡林翼弹压太平军、捻军
- 五年(1855年),跟随攻打庐州巢湖,新贻击败太平军援军,接连攻破盛家桥、三河镇、柘皋,克复庐州。
- 七年(1857年),捻匪、太平军合军攻陷桃镇,分扰上下派河,新贻攻破舒城,记名以道员用。
- 同治元年(1862年),跟随克复庐州,于寿州吴山庙击败敌军。跟随署理安徽巡抚唐训方守蒙城,多次破敌。
- 三年(1864年),任浙江巡抚,浙江才刚平定,民困尚未复苏,新贻到任后奏请蠲免赋税。
- 四年(1865年),奏请减免杭州府、嘉兴府、湖州府、金华府、衢州府、严州府、处州府浮收的钱粮,又罢除漕运多项收费名目,命令刻立石碑永远禁绝。修筑海宁石塘、绍兴东塘,疏濬三江口。
- 岐海为盗贼据点,马新贻派兵捕治,捕获贼徒首领。
- 厚待文士,大力复兴书院,视生员都如同子弟一般,优秀者以资用奖励。严州、绍兴水灾,蠲免赋税、赈济确实查核,降低灾害影响。
- 台州民风强悍,常群聚械斗,新贻奏:“地方官惮吏议,瞻顾消弭。请嗣后有讳匿不报者参处;仅止失察,皆宽贷,仍责令捕治。”下部议行。
- 象山县、宁海有禁界地“南田”,方圆数百里,环海土寇邱财青等藏身其中,遣兵捕斩财青,南田因此安定。黄岩镇总兵刚安泰出海搜捕海盗,被戕害。新贻檄令副将张其光等击杀五十多个海盗。
- 嘉兴、湖州北接苏州,都是水乡,太平天国乱时,居民置枪于船自卫,称为“枪船”,后来聚赌行抢反而成为民害。新贻会同江苏巡抚郭柏荫督兵擒斩杀其首领与顽悍党徒数十人,铲除枪船之害。
- 七年(1868年),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上奏:“标兵虚弱,无以壮根本。请选各营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宁,亲加训练。”改编为五营,令总兵刘启发督率缉捕,盗匪渐衰。
- 宿迁原本设有水、旱两关,淮关也在蒋坝设有分关,为商民扰累。新贻奏:“蒋坝为安徽凤阳关辖境,淮关远隔洪泽湖,不应设为子口。当令淮关监督申明旧例,严禁需索。宿迁旱关非旧例,征数微,请裁撤,专收水关。”获准。
- 幅匪高归等在山东、江苏交界占居民圩田、抢劫,新贻捕杀其首领。
- 新贻官安徽、浙江皆得民心。治两江继曾国藩之后,擅长综合事务与考核,镇定不扰乱。《清史稿》评:“以循吏赞画军事,擢任大籓,治绩卓著。”
民间传说
马新贻在讨伐太平军时身陷围阵中,为了诈和,与太平军首领张汶祥义结金兰,立誓以大清政府官员的身份,为太平军做卧底,始得历劫归去。后来马新贻背信弃约,反而以行走太平军营之便,诱剿太平军,终至张汶祥这支军团迅速覆亡,张汶祥认为马新贻背信忘义,便起刺杀马新贻之举。
相关文艺作品
参考文献
引用
书目
外部链接
- 从小金榜,看马新贻一生中央研究院数位典藏资源网
- 文殿试小金榜--金榜名人录[永久失效链接] 中央研究院云端博物馆-国家宝藏馆
参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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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国荃 |
浙江巡抚 1864年10月4日-1868年1月12日在任 1865年蒋益澧以布政使护理 |
继任: 李瀚章 |
前任: 吴棠 赴粤查办,成都将军英桂兼署 |
闽浙总督 1868年1月12日-1868年9月6日在任 |
继任: 英桂 |
前任: 曾国藩 |
两江总督 1868年9月6日-1870年8月23日在任 |
继任: 曾国藩 马新贻遇刺后,江宁将军魁玉兼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