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惜梦
赵惜梦(1899年5月23日—1956年12月14日),原名赵云鹤,笔名惜梦,后更名赵惜梦。奉天省瓦房店(今辽宁省瓦房店市)人。中华民国作家、编辑、记者、政治人物。[1]
生平
赵惜梦出生仅3个月,其父便因病去世,故自幼为寡母抚养。他在故乡上完小学,此后入奉天一中。当时正值新文化运动及五四运动时期,他对新文学产生兴趣。1921年暑假,他从中学毕业后,考进奉天文学专门学校。1922年底,他以笔名“惜梦”先后在《盛京时报》的《新诗》栏目发表了《枕上》、《梦》、《孤雁》这三首新诗,开始了文学生涯。自此直至1923年末,他在《盛京时报》上发表了几十篇新诗及小说,成为中国东北的新文学作家。[1]
1924年初,他从奉天文学专门学校毕业,经朋友介绍出任《哈尔滨晨光》报文艺编辑主任。任内他使原来的综合性周刊《艺林》以及综合性副刊《光之波动》改为侧重介绍新文学,并且创办了《儿童》、《绿意》、《文学》、《文艺》(后两种为春潮社社刊)这四种新文学周刊。[1]
1923年创刊后,《哈尔滨晨光》报便在每日报纸的骑缝处刊登“诸君记得二十一条否”这九个大字。此举受到一些政客和亲日本势力的非议。赵惜梦任职于该报之后,曾经撰文驳斥这些非议。1924年双十节时,广州的市民们举行集会和游行,抗议陈炯明和商团的屠杀,赵惜梦遂在《同胞!还不奋起吗》一文中称:“怎奈我们弱小的同胞,将逃出了满清专制的酷毒,活泼泼的生命,却被万恶的军阀,给我们握住了。可痛呵!”[1]
1925年,赵惜梦同哈尔滨的于浣非、陈凝秋、张末元、涛光,沈阳的李笛晨、金亦棠、周东郊、赵鲜文、周均溪等人成立了哈尔滨首家新文学社团春潮社,并在《哈尔滨晨光》报上辟有《文学》、《文艺》周刊。[1]
1926年12月15日,《哈尔滨晨光》报被吉林省滨江县警察厅以“似有鼓吹赤化之旨趣”而查封。1927年初,应《国际协报》社社长张复生、总编辑王星岷的邀请,赵惜梦出任该报副刊部主笔,创办副刊《国际公园》,并以《国际协报》副刊附页为形式,发行了四种新文学周刊即《绿野》、《啬薇》、《灿星》、《蓓蕾》[2]。1929年,经赵惜梦倡议,孔罗荪、陈纪滢牵头成立蓓蕾文学社,在《国际协报》出版社刊《蓓蕾》周刊(出至1932年日军占领哈尔滨)。他曾经帮作家张铁弦、金人、孔罗荪、陈纪滢、杨朔等人进入文学界。[1]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从9月20日起,《国际公园》上每天都用通栏标语进行抗日宣传。江桥抗战爆发后,他作为《国际协报》特派员,携劳军款及慰问品到江桥前线慰问并进行采访报道。事后,他被聘为黑龙江省代主席马占山的私人秘书,以接待到齐齐哈尔采访的海内外记者以及外国驻华武官。江桥抗战失败,齐齐哈尔被日军占领后,马占山率部退到海伦,赵惜梦则回到哈尔滨。1932年2月5日,日军占领哈尔滨,赵惜梦到北平,任《大公报》及《华北日报》外勤记者。[1]
1934年,张学良出任武汉行营主任后,决定出资由赵惜梦出面在武汉办报纸。根据张学良的授意,赵惜梦于1935年3月1日在武汉创刊《大光报》[3]。1937年七七事变后,《大光报》停刊,受天主教南京总教区总主教于斌的邀请,赵惜梦参加了复刊《益世报》的工作。1940年,他应兰州市市长蔡孟坚的邀请,出任兰州市政府秘书长兼《西北日报》社社长。[1]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他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东北接收员、大连市政府秘书长、市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大连之前,他携家逃往上海。1949年7月至8月间,他又逃往台湾,继续任国民大会代表。1950年春,他在台中创办《自由亚洲》杂志,但出版了三年多,即因资金匮乏而停刊。后来,他一直隐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