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国用(?—1622年),字献我陕西西安府商州洛南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薛国用
大明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陕西西安府商州洛南县
字号字献我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天启二年(1622年)
出身
  •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陕西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授山西襄垣县知县[1],调湖广江陵县知县,入为礼部祠祭司主事,升兵部车驾司郎中,出为山东佥事,守辽东开原、赤城,升右参政,分守辽海道。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天启元年(1621年)四月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不久请求辞职告养,二年(1622年)卒于官[2]

著作

有《黄龙纪事》。

参考文献

  1. ^ 《重修襄垣县志·卷之二·职官》:万历时 薛国用,陕西雒南进士。
  2. ^ 《明史·卷259》:(薛)国用,雒南人。历官山东右参政,分守辽海道,以右佥都御史代应泰巡抚辽东。应泰死,廷议将起廷弼,道远未至,乃进国用兵部右侍郎,代应泰为经略。历官醇谨,久于辽,日夜忧战守备。会大清兵不至,得安其位。无何请告,竟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