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镗 (明朝)
李镗(15世纪—16世纪),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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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新城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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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李镗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举人,授温县知县,文武才能兼备,遇上流寇作乱,他修葺城池、训练士兵,令贼人不敢入侵[2],升光州知州,州人立祠祭祀他,改任扬州清军同知,入朝担任南京户部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再陞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3],不久以终养父母辞官归乡,闭门谢客不入城市,去世后入祀乡贤祠[1]。
引用
参考文献
- 民国《重修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
- 乾隆《温县志》·卷十一·宦迹志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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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敬 |
明朝温县知县 正德年间 |
继任: 李凤 |
前任: 张逵 |
明朝光州知州 正德年间 |
继任: 陆锺 |
前任: 毕玺 |
明朝扬州府清军同知 1516年—1517年 |
继任: 孙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