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郡

位於日本北海道南部的郡

新冠郡(日语:新冠郡にいかっぷぐん Niikappu gun */?)为位于日本北海道南部的,属于日高振兴局管辖。郡名源自阿伊努语的“ni-kap”,意思为榆树的树皮。[1]

新冠郡
新冠郡
日文转写
 • 日文新冠郡
 • 平假名にいかっぷぐん
 • 罗马字Niikappu-gun
新冠郡行政区域图
新冠郡在北海道的位置
新冠郡在日本的位置
新冠郡
新冠郡
新冠郡在日本的位置
坐标:42°34′08″N 142°30′32″E / 42.569°N 142.509°E / 42.569; 142.509
国家 日本
地方北海道地方
都道府县北海道日高振兴局
行政区划1町
时区日本标准时间UTC+9

目前仅辖有以下一町:

历史

 
1923年实施北海道一・二级町村制时,浦河支厅辖内的行政区划,其中4为新冠村。

1855年曾由幕府安排仙台藩负责本地的警备工作,不过直到1869年日本为开拓北海道设立开拓使后,开始在北海道依据大宝令施行国郡里制日语国郡里制设置11国86郡,在此设立日高国新冠郡;最初新冠郡被分配给日语北海道の分領支配德岛藩,实施废藩置县后则一度由曾担任德岛藩家老的稻田邦植日语稲田邦植负责,不过最后在1871年还是回到由开拓使负责管理。

1877年北海道的马匹畜牧美籍顾问艾德温·敦英语Edwin Dun的规划下,在本地建立了“新冠牧场”,并大规模的饲养了数百匹的马。[2]

1879年北海道实施郡区町村编制法日语郡区町村編制法时,正式设置近代的行政区划“新冠郡”,1880年时也进一步在苫小牧村(位于现在的苫小牧市)设立勇拂外5郡役所,负责管理新冠郡及周边的勇拂郡白老郡千岁郡沙流郡静内郡[3]

1882年开拓使被废除后,一度隶属札幌县,不过札幌县在1886年遭到废除,再度由负责管理整个北海道的北海道厅日语北海道庁 (1886-1947)负责管理;1888年由北海道厅于浦河郡设立浦河郡外六郡役所管辖,当时浦河郡外六郡役所的辖区还包括浦河郡、三石郡样似郡幌泉郡、沙流郡、静内郡。浦河郡外六郡役所在1897年被废除改设为浦河支厅,浦河支厅后来经过多次改组后也成为现在的日高振兴局

最初在新冠郡内的聚落包括高江村、大狩部村、叶朽村、受乞村、元神部村、比宇村、泊津村、去童村、姊去村、万揃村、滑若村共十个村落;直到1923年这十个村依据北海道二级町村制日语北海道一・二級町村制合并为高江村,不过当日又立刻更名为新冠村,并成为北海道二级村,新冠村在1961年进一步升格改制为新冠町[1][2][4]

参考资料

  1. ^ 1.0 1.1 新冠はどんなまち?. 新冠町観光协会. [2020-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31) (日语). 
  2. ^ 2.0 2.1 町の歴史. 新冠町公所. 2015-04-01 [2020-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2) (日语). 
  3. ^ 苫小牧市的歷史. 苫小牧市政府. [2007年11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11月14日) (日语). 
  4. ^ 市町村的變遷 - 北海道[道央・道南]. ISSIE. [2008年6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9月30日)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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