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邮史
中国客邮史讲述的是外国在中国开设的邮局历史,即客邮。外国的客邮局遵从各自国家的邮政章程,收寄中国国内以及国际互寄的邮件。发送的邮件粘贴各自国家的邮票,邮戳上的文字为各国本国的文字[1]。
外国在中国开设的客邮可追溯至19世纪前期英国与清朝开展鸦片贸易时期。当时英国在清朝的鸦片商人为了方便通信,在清朝水域内的趸船上设置信箱。1834年,英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在广州开办一个直属英国邮政总局的邮局。1842年8月《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在清朝领土上开办更多的邮局,并成立领事邮政代办所,任命英国驻华领事兼任英国邮局代理人,由英国邮政总局直接领导。1858年,清朝在《天津条约》中允许各国的外交文书“由沿海无论何处皆可送文”。此后法、美、德、俄、日等国在清朝领土上也开设邮局。截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各国在华设置的客邮达到344处。其中日本设置的客邮数量最多[1]。
1919年,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上向各国提出收回中国的邮电通信权利,但未获各国允许。1919年7月,苏俄政府发表对华宣言,宣布放弃俄罗斯帝国在华一切特权,俄罗斯在华的客邮率先取消。1920年10月,北洋政府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第7届万国邮联大会上再次提出取消客邮的要求。1921年,中华民国外交部照会美、英、法、日,要求撤消在华客邮。同年的华盛顿会议上,北洋政府代表再次提出撤消客邮。1922年2月召开的太平洋会议通过了撤消在华客邮的议案,规定各国在1923年1月1日前撤除所有在华客邮。截至1922年底,各国在华客邮大部分已撤销,仅剩下日本在旅顺、大连和南满铁路沿线的邮局以及英国在西藏的邮局仍有保留。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华客邮全部撤除。1955年,英国在西藏的客邮由印度政府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后中国领土上不再有客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