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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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发起的讨论

常識(Common sense)之“識(Sense)”應是“識見”之意,不是知識(Knowledge)。--218.102.224.65 (留言) 2008年12月18日 (四) 03:15 (UTC)回复

恕我愚钝,我看不出这“两个意思”有什么分别,根据我对汉语的理解,我认为这句话说的明明就是一个意思。61.148.115.186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8:38 (UTC)回复

本词条应予删除或者彻底修改。原因:1.没有正确的翻译。2.前后矛盾。3.篇幅过短,wiki不是名词解释。4.看不出这段描述在哲学学科中的意义。5.与其留着垃圾不如清除之,以免误人子弟,并给予后来者以效仿的反面例子。61.148.115.186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8:41 (UTC)回复

說人 sensible 意思是這個人很講理,說人 knowledgeable 意思是這個人懂得很多(知道很多 facts)--水水留言2014年10月3日 (五) 23:52 (UTC)回复
common sense的中文不是常識,而是常理、公道。常識的英文不是common sense,而是common knowledge。請看香港社會一直譯錯 Common Sense吧。UU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3:21 (UTC)回复

请求与通能合并

英文是指常識--Outlookxp留言2015年2月28日 (六) 13: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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